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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孿生"封面幾時休

李婧璇
2020年06月29日10:49 |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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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孿生”封面幾時休

“似曾相識”、“一模一樣”、李逵遇“李鬼”、“這個世界上還有另外一個我”……新書上架頻“撞臉”,圖書封面設計長期存在的“孿生”乃至“多胞胎”現象,一直為行業、公眾所關注。盤點封面設計“孿生”亂象,揭秘“孿生”封面緣何頻現,給出對策杜絕行業亂象,構建健康合理機制,《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記者採訪相關行業人士,共話“‘孿生’封面幾時休”。

封面“撞臉”乃行業痼疾

封面“撞臉”由來已久,既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也算一個常談常新的話題。人民文學出版社美編室主任劉靜向記者回憶道,1988年在中央工藝美術學院(現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書籍藝術系上學期間,自己為中國青年出版社設計過一套“科學與社會”系列叢書,“就被當年一家出版社一模一樣抄襲過”。

當一本圖書在市場上銷售比較好的時候,就會冒出若干本從書名到封面幾乎可以以假亂真的跟風書。在劉靜看來,這種現象的出現,一方面凸顯了從業者急功近利的心態,一方面說明了懲罰力度不夠。“出版社對侵犯本社版權的同類圖書產品或者影響到自己出版社正在銷售的產品的仿冒產品會比較重視,甚至訴至公堂,但如果僅僅是一本圖書封面設計抄襲了出版社的圖書,除了會進行一些譴責,一般也不會進一步去追究。對設計師個人而言,這種維權行為要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他們一般也很少出面維權。”

盤點“孿生”封面亂象,記者發現,大致可分下述幾種情況:

第一種是單純設計風格、設計元素的模仿或抄襲。這種情況多見於同類型圖書、暢銷書領域,出版社美編或設計公司在構思封面時,自覺或不自覺地“參考”這類圖書的成功案例,有意或無意地“撞臉”,會誤導讀者以為這本書與已經過市場檢驗的那本書是同一系列,進而有利於這本書的銷售。如去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作家格非新作《月落荒寺》以及王強的長篇小說《我們的時代》,這兩本書上市不久先后被同一家出版社“撞臉”封面。“目的就是蹭熱度,讓讀者誤以為是此類圖書的姊妹篇。”對此,劉靜既憤慨又頗為無奈地說,這些類型的抄襲,雖然對原出版物不會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但是對這個行業的傷害是很大的。

第二種是公版書的設計抄襲。后來的版本向已取得成功的版本靠近。比如《小王子》,果麥版賣得好,后來的版本就高仿這個版本的設計。

第三種是不被公眾所關注的圖書領域,即不在大眾市場上出現的一些圖書,往往是抄襲的重災區。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營銷中心主任王斌以中小學教材教輔圖書為例介紹說:“教輔抄教材,教輔之間互相抄,有的甚至還抄襲成‘經典’。”

第四種是連書名帶設計風格一並抄襲跟風,屬於“山寨書”。比如前幾年鬧得沸沸揚揚的《人類簡史》的山寨事件。“有時,這種抄襲是全方位、立體化,不只是封面、版式設計等,還包括整體包裝營銷等。”王斌介紹道。

此外,一本比較成功的圖書設計,在設計語言和設計手法上就會被模仿,甚至直接抄襲。由劉靜設計的王樹增戰爭系列圖書的第一本《長征》,榮獲第一屆中國出版政府獎裝幀設計獎。“有很多后續出版的圖書模仿,更有幾乎一模一樣的抄襲,抄襲以后還能獲獎。”劉靜對記者說道。

“孿生”封面緣何頻現

既不合理又不合規,“孿生”封面緣何頻現?圖書封面設計抄襲的根在哪裡?

“我覺得可以用兩個‘利’來概括,一是有利可圖,二是簡單便利。”王斌闡釋道,所謂“有利可圖”,是指照抄、照搬的一定是銷售量較大的圖書,即為了追求圖書銷售能夠獲得一個比較大的銷售量﹔所謂“簡單便利”,是指花費很少的時間就能快速形成一個產品,即便是發生風險,被懲罰的可能性也比較小,並且違法成本較低。王斌說:“在一些人看來,如果做一本暢銷書,最便利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抄襲。”

對於王斌的這一觀點,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也表示了認同。該業內人士表示,由於行業競爭激烈,某些出版機構為了商業利益不顧形象、不惜代價去嘗試。並且,“孿生”封面侵權的法律或經濟代價較低,訴訟周期較長,賠償較少,侵權機構早已在這個周期內獲取了足夠的利益,所得利益與付出的代價相比微不足道,這更讓他們毫無顧忌。“同樣的原因,也使被侵權方維權成本較高,難以取得維權實效。”

2008年,由新經典出品的《德川家康》成為當年的暢銷書,該書封面設計被不止一家出版機構抄襲。新經典走司法途徑維權,歷經周折,最終官司勉強勝訴。“雖然勝訴,但官司也打得人累心累。”新經典相關負責人坦言,按相關規定,以及法官的理解,當時重點保護名家名作,就是作家必須是知名作家,作品必須是知名作品,“這套書的作者是日本人,他在日本鼎鼎大名。我們需要提供足夠的材料,能支持証明這位外國作家在中國是知名作家。幸好當時還有很多紙媒常常推出暢銷書榜,再幸好我們還保留了一些報紙,由此証明是知名作品。”

事實上,圖書封面設計的低稿酬也是封面頻繁被抄襲的一個誘因。據記者採訪了解,目前圖書市場的封面設計費用,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設計公司,4000元起步,五六千元也很常見。但有些設計公司一兩千元也接。而“愛惜羽毛”的設計公司,一般不會主動去抄襲。

“低稿酬肯定是一方面的原因,因為稿酬支付多少完全是由出版機構來定,優秀的設計師和設計公司收費必定會高一些,如果出版機構給編輯定的費用很低,編輯又想得到設計出色的封面,隻能採取找人模仿的方式。”劉靜指出,很多編輯囿於成本管控,當他們需要某種風格的設計時,不是想辦法聯系相關設計師,“往往是隨便找個設計師,拿一本書,你就照這個風格給我設計。這也形成了目前業內的常態”。

在王斌看來,圖書封面設計的低稿酬造成了封面設計師的“廢稿利用”,“即把其設計的不被採納的版本,留給其他出版單位或者以后的圖書。此外,就是‘有多少錢辦多少事’,靠數量求生存,這是圖書封面設計這個行業發展的‘硬傷’。”

說一千道一萬,抄襲根源在於做書的人受利益驅使。有一些不規范的出版公司原創能力不足,就靠抄選題、攢稿件、蹭熱點活著,每個環節都跟風、抄襲,封面只是其中一個環節﹔也有一些不珍惜聲譽的出版社,編輯為了完成任務而置社會效益於不顧,領導為了經濟指標默許這種行為或者疏於審核。

杜絕亂象從何入手

“事實上,‘孿生’封面如果不牽涉到選題抄襲或者復制,不影響出版社正版圖書的銷售,對出版社直接的經濟影響並不是太大,對設計師個人利益的影響也不是太大。但是這個毒瘤影響的是這個行業的專業性,和大眾對這個行業的信任。”劉靜說,從更高的層面來說,我們現在總是在講文化創新、文化自信,這個毒瘤如果不鏟除,我們的文化創新從何談起?文化自信如何做到?

談到根治“孿生”封面亂象,記者在此次採訪中梳理出如下方法:

一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切實使圖書的版式設計、圖書名稱、圖書封面等作為整體能獲得更完善的法律保護。從當下的圖書封面抄襲判例來看,權利人維權參考的法律依據主要是《著作權法》《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干事張洪波建議,如果圖書的封面設計構成了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美術)作品,其他出版機構擅自使用,就可能構成著作權侵權。這需要將兩個圖書封面進行專業比對。《著作權法》規定圖書的版式設計權保護期是首次出版后10年。版式設計權作為出版機構的鄰接權,能否涵蓋封面,進而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出版機構或作者將書名連同字體、顏色、Logo等進行設計,注冊成商標,可以尋求《商標法》的保護。

另外,如果書名、封面設計、裝幀設計等構成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如果“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那麼出版機構可以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來獲得保護,即追究侵權人的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此時,舉証很關鍵。

二是司法判例可加大對侵犯著作權或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懲處力度,使侵權方及有侵權意圖的出版機構“知疼而止錯”。劉靜以前些年經歷過的一個圖書使用圖片的侵權案為例介紹說:“這種侵權案上了法庭,如果賠償,就必須以國家出台的稿費標准為依據進行賠償。目前的稿費標准是1984年出台的,一張圖片幾十塊錢,即使按照判決頂格6倍賠償,也就賠償幾百塊錢。對方已經願意賠償2000元,律師建議就別打一場官司了。”為此,劉靜建議相關監管機構和法律部門加大處罰力度,讓侵權者受到一次懲罰就不能也不敢下次再犯。

三是建立出版管理機構、行業媒體、行業協會、渠道方等協同管理機制。比如將圖書設計不跟風、不抄襲等作為考核指標要求,納入出版社社會效益評估體系﹔建立行業侵權受理及發布平台,定期在權威行業媒體或公眾號發布高相似度的封面對照圖,標明兩版封面的出版時間與出版機構,通過這種曝光,讀者即可知曉與判斷出版時間靠后的圖書是否構成抄襲,從而對是否購買此書做出選擇﹔渠道方也可以採取對涉嫌抄襲封面的圖書不予進貨銷售的措施,共同抵制侵權行為﹔行業協會定期舉辦針對圖書封面設計者、美編人員的學術交流活動以及培訓,有助於交流和積累相關專業知識等。正所謂,良好環境營造靠大家,眾人拾柴火焰高。

四是明確出版機構對於圖書封面設計以及相關從業者的職責定位。多年來,在市場化浪潮的推動下,各家出版社的美術編輯室,或有獨立建制歸並到其他部門作為子部門存在,或分配到各分社、各編輯部門以崗位形式存在,還有將其改為二級公司而存在,獨立建制的不佔多數。這在某種程度上導致了相關專業人才的流失、轉崗等。

王斌建議給予圖書封面設計者以版稅薪酬,可以讓圖書封面設計這一環節更好地融入圖書制作之中,解決圖書封面整體設計參差不齊的問題。

“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劉靜以自己的職業經歷表示,一家出版機構圖書形象的樹立,不是僅僅依靠每個編輯聯系幾家設計公司就可以達到的,“現在經過十幾年的市場運作,很多出版社也意識到一本圖書的設計在銷售中所起的作用,原先裁掉美術編輯室的很多出版社又重新組建自己的美術編輯室。因為一個優秀的設計師不是短時間練就的,而是需要經過經年累月的藝術學習和藝術積累。”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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