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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電影音頻被判侵權的警示意義

張淳藝
2020年07月06日09:39 |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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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上傳電影音頻被判侵權的警示意義

  因用戶在嗶哩嗶哩網站上傳《我不是藥神》電影的純音頻,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被優酷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以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認定,寬娛公司應當知曉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優酷公司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構成幫助侵權。(6月29日紅星新聞)

  此前,因未經授權傳播電影視頻被判侵權的案件很常見,擅自傳播電影音頻而被告上法庭則比較少見,此案的審理具有重要的標杆意義。

  審理中,被告辯稱,隻有電影原聲的音頻,缺乏必要的畫面,表現形式非常有限,並沒有實質性地表達出電影的內容。法院則認為,《著作權法》保護的是獨創性的表達,隻要使用了作品具有獨創性表達的部分,均在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控制范圍之內。這一認定對於時下一些人的錯誤認知可以起到糾偏作用。

  在不少人看來,電影就是拿來看的,屬於視覺藝術,對於相關音頻則往往容易忽視。實際上,根據相關定義,電影是由活動照相術和幻燈放映術結合發展起來的一種連續的影像畫面,是一門視覺和聽覺的現代藝術。電影伴音是電影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屬於電影獨創性表達。對於一些經典電影來說,往往一播放出其中的對白片段,觀眾立即可以想起整部電影。不少影視劇主題曲和插曲,比如電影《少林寺》中的《牧羊曲》、《三國演義》中的《滾滾長江東逝水》,更是傳唱至今,經久不衰。

  和本案相似的還有去年8月一審宣判的全國首例“圖解電影”案。在線軟件“圖解電影”因未經許可將熱播劇《三生三世十裡桃花》制作成連續圖集,其平台運營方深圳市蜀黍科技有限公司被判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賠償原告方優酷3萬元。兩起案件的宣判起到了以案說法效果,有助於提升公眾的著作權保護意識,對影視作品的獨創性產生敬畏。

  此外,涉事網站被判構成幫助侵權,對於廣大自媒體平台也是有力的提醒。對於個人用戶上傳的影視相關作品,平台必須盡到相應注意義務,及時發現和刪除未經授權的衍生作品,拒絕為侵權傳播提供便利。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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