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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以監管保護APP用戶信息安全

王梓佩
2020年07月14日07:00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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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以監管保護APP用戶信息安全

線下閑聊提到椰棗,隔天就能在手機APP刷到關於椰棗的視頻﹔下載APP尚未開始使用,個人信息已經被採集並傳播﹔使用APP時被請求開放隱私授權,選擇拒絕就無法繼續使用……近日,央視新聞曝光了手機APP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私自共享給第三方等違規操作問題。

報道提到,多數“精准推送”源於被APP採集的用戶瀏覽、通話、定位等個人信息。未搜索便出現相關信息,可能是因為該用戶的好友搜索了該物品,APP推測該用戶也屬於產品目標人群。而因為大量收集個人信息,手機APP已成為信息泄露、倒賣鏈條的重要源頭,電信詐騙往往就依托於這些從非法渠道獲取的個人信息。

隻有更有效地制止APP違規採集用戶個人信息的行為,才能保護好用戶信息及人身財產安全。近年來,針對APP的各項隱私政策不斷細化、規范,《網絡安全法》對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須遵守合法、正當、必要原則,遵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目的、方式和范圍,經被收集者同意等作出詳細要求,並規定了責令改正、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停業整改等罰則。《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進一步明確了認定標准。令人遺憾的是,APP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私自共享給第三方的行為依舊屢禁不止,從近年的違規APP榜單中可見一斑。

究其原因,監管仍存在較大提升空間。實際操作中,責令整改、罰款等處罰措施往往未對一些違規APP產生觸動,“這次錯了,下次還敢上榜單”的情況比比皆是。同時,工信部2019年底通報的41家存在侵害用戶權益行為的APP企業名單中,騰訊QQ、高鐵管家12306火車票、每日優鮮等赫然在列,但很多用戶並不會因為其上榜而放棄使用,“示眾”失去批評意義,一些“家大業大”的APP無疑更加放鬆自我約束。

把監管落到實處,可以從幾個方面努力。首先,加強APP上架環節的審核。如央視曝光的某款社交類APP內嵌第三方工具包,一被安裝就開始悄悄向外傳輸數據,而且繞開了“征求同意”環節,較難被覺察。因此,有必要在APP上架之前的預審、機審和人工審核階段加強審查,一經發現此類情況,須禁止上架。對於曾因APP產品違規被記入信用檔案的單位和個人,在審核其生產的APP時也要更加謹慎。

其次,鼓勵網民發揮投訴、舉報作用。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APP收集個人信息前征求意見只是走過場,不同意就不能用,最后不得不“被同意”其收集與服務明顯無關的信息。事實上,法律賦予用戶的不僅是被告知的權利,更是自主決定的權利。監管機構在完善投訴、舉報APP渠道的基礎上,還應當及時反饋調查處理結果,讓人們對維權更有信心,從而更好地發揮廣泛的監督作用。

第三,加大對違法違規APP的懲處力度。一方面,接到舉報時需要迅速反應、應罰盡罰,不讓APP運營者存有僥幸心理。另一方面,處罰要有后續。如責令整改,監管部門就需要在整改期限結束后予以查驗,仍不合格的給予關閉網站、吊銷資格証或執照等更嚴厲的處分。涉嫌犯罪的,宜交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最后,雖然無法寄希望於APP自律,但還是要提醒APP的經營者,“精准推送”往往使人感到的不是便捷,而是厭煩甚至恐懼——誰想生活在“楚門的世界”,在眾多APP面前毫無個人隱私可言?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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