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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不是所有公共事件都適合調侃

2020年07月31日07:02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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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不是所有公共事件都適合調侃

針對“杭州51歲女子離奇失蹤遇害”案,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了此案情況。杭州警方在通氣會上通報,經許某某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對來某某產生不滿,於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來某某熟睡之際將其殺害,分尸后分散拋棄。犯罪嫌疑人許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盡管案件還未結案,但此時真相已經足夠駭人。只是此事件所引發的輿論反映,從真相公布前的各種“福爾摩斯上線”,逐漸演變為真相公布后的泛娛樂化解讀,乃至諸如“化糞池警告”等各種調侃、惡搞在社交平台、短視頻網站盛行。

客觀說,移動互聯網時代,任何一起個案的輿論走向,都可能讓人始料未及。一些事件被網絡語言、調侃包裹乃至形成“梗”,多數時候其實也無傷大雅。但就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而言,輿論的諸多調侃,顯然已有變味的嫌疑。雖然不能說由它所引申出的各種段子、網言網語都帶著惡意,但相較於案件本身的悲劇色彩,它無疑是輕佻的,也缺乏對逝者及其家人的應有尊重。

案件越駭人、離奇,可能引發的關注越多,從而引發“歪樓”解讀的概率也越大。這是移動互聯網時代輿論反饋的普遍規律。雖說社會的公共情緒不必總是處於嚴肅、緊張狀態,但一個健康、正常的輿論生態,也應該是能夠在該嚴肅的地方嚴肅,該放鬆的地方放鬆。若一切都可被調侃,一切話題都首先服膺於流量的需要,這種對公共事件嚴肅性無遠弗屆的消解傾向,恰恰是應驗了英國作家赫胥黎所預言的“美麗新世界”。而它所帶來的危害,將令每個人都成為潛在的受害者。

比如,這次案件中,杭州警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的調查,在體現對生命負責的同時,也為失蹤案件的處置樹立了一個正面樣本。即如一些分析者所指出,很多成年人失蹤案件由於難以獲得足夠的調查重視,往往不了了之,像這次案件一樣能夠最終“水落石出”的,其實有著諸多的“偶然性”。那麼,如何讓這種“偶然性”成為必然性,就至少是這起事件應該真正引發關注的嚴肅議題之一,也是真正關系到每個人利益的公共議題。

必須承認,互聯網話語對於公共事件的嚴肅性、公共性有著很強消解能力。比如,當前從自媒體到主流媒體,都習慣把對公共事件的圍觀稱為“吃瓜”,而每個參與者自然成了“吃瓜群眾”。對應的潛台詞就是,每個人都成為抽離事件本身的“看客”,而事件本身只是一隻孤立的“瓜”。這種預設立場的說法,其實與忽視事件內核,形成了一種邏輯上的自洽,很容易將輿論圍觀導向一種泛娛樂化狂歡。

的確,以最壞的惡意去揣測輿論調侃動機是不必的。但從另一角度看,相較於明顯的惡意和善意,沒有立場的無意識、不加思考的集體調侃,反而更值得警惕。因為它意味著對於公共事件嚴肅性的審視,已經被條件反射式的調侃所代替,每個人首先去找“噱頭”,而自動放棄了價值立場、善與惡乃至是與非的判斷和審視,這才是最可怕的。

克制意識,在“樂於吃瓜”的輿論風氣中,恰恰是最珍貴的品質。一句話,不是所有的公共事件都適合調侃,或者適合以戲謔的態度來解讀,把握好個中分寸——法律、公序良俗、倫理道德,全在於克制——克制濫情,克制不假思索的跟風式調侃,也克制對流量的無底線追逐。

(作者:朱昌俊,系媒體評論員)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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