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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怀伦理:新闻伦理困境的可能解决方案

张宇
2016年03月10日09:46 | 来源:人民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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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怀伦理,是建立在女性主义研究基础之上,强调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系以及相互关怀的一种伦理理论。新闻从业人员在新闻实践中,常常会遭遇情与理左右为难的新闻伦理困境——遇到具有报道意义但是有可能使当事人陷入困境的事件,是谨遵新闻职业理念进行详尽的报道,还是保护当事人不受侵扰,这个问题常常引发争议,却一直难有定论。关怀伦理作为以女性视角进行道德衡量的伦理维度,它以感性、仁爱的伦理思维视角,给予了新闻伦理困境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本文以一篇新闻报道为例,从该案例背后采写的过程、以及面对新闻伦理困境时解决的办法,具体探讨关怀伦理在困境中的运用,以此探讨新闻伦理困境中的广义解决方案。

关键词:关怀伦理 新闻伦理困境 新闻实践

在当今繁复多变的社会环境下,公理、正义、真理的衡量标准都经受着巨大的考验。在新闻传媒、信息传播领域,作为普通个体的伦理要求与作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要求经常会发生冲突,甚至形成了一定的困境。诸如,记者在地震现场,是先救人还是先拍摄呢?如果选择救人会在一定程度上耽误了记者的本职工作;如果记者进行拍摄和采访能够动员更多人关注灾区但却可能影响了对受害者的抢救。现实中的这些两难问题触发了公众的热烈讨论,也拷问着记者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这就需要新闻工作者在伦理规范的两难中寻求平衡。关怀伦理所倡导的理念对解决这一冲突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关怀伦理的提出及内涵

人们普遍认为,相比于男性在面临道德冲突时采取的较为公正和普遍的立场,女性的道德视角是更偏向于感性而受个人影响的。西方思想史上,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为代表的哲学家们系统的阐述了具有男性视角特质的、以正义为核心的伦理学理论。

20世纪70年代,西方女性主义运动风起云涌,妇女们要求权力平等,反对性别歧视的的声音愈演愈烈,女性主义思想家认为女人的思维方法并不逊于男性,反而能够有效的填补男性主导的伦理领域所忽视的地方,于是偏向于女性道德视角的关怀伦理开始吸引越来越多的学者投入研究。

关怀伦理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心理学家卡罗尔?吉利根的《不同的声音:心理学理论与妇女发展》及美国哲学家、教育学家内尔?诺丁斯的《关怀:伦理学和道德教育的女性视角》等著作中。吉利根在实验中发现女性在道德观念、思考方式和行为方式上与男性存在着差别,提出了关怀伦理这一概念。

我们可将关怀伦理定义为:“建立在女性主义研究基础之上,强调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系以及相互关怀的一种伦理理论。”[1]在道德推理上,男性更倾向讲求个人权利,女性则更讲求他人需要、强调交谈和彼此相互理解。女性思维下关注的更多的无关对错,而是更可能多的寻求阻止伤害他人,给予关怀。随后诺丁斯从道德哲学层面对关怀伦理进行进一步研究和系统建构[2],并将关怀伦理应用到道德教育领域,效果明显。

其实,关于关怀伦理的研究无论中西均有悠久的传统,比如中国儒家的仁爱、墨家的兼爱、佛家的慈悲,又比如古代西方古希腊的俗世之爱,基督教的神圣之爱等,均可以看成不同形式的关怀[3],中国伦理学者也为儒家“仁”之伦理与关怀伦理可否兼容进行过相关讨论。

关怀伦理依托于普遍认为的女性道德视角,但并不意味着关怀伦理是女性才有的伦理道德,它代表的是一种带有女性感性思维的普世价值观。正如中国传统道德中关乎仁义兼爱的思想与关怀伦理相似,但它们的提出者皆是男性思想家。作为一种互动的关系行为,关怀伦理为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行为赋予了更为浓厚的人性色彩[4]。

经过后继学者的不断延伸研究,关怀伦理的理解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不再把关怀伦理局限在女性伦理的范围之内,而是把它作为与公正伦理相对应的另一种基本的伦理维度。正如哲学家黑格尔认为:“德首先是公正,而后是仁爱的倾向。” [5]关怀伦理经过发展成熟,占据了伦理学的半壁江山。如果说公正论理的要旨是表现为必须做的事情、得应得的东西,那么关怀伦理意义就是在于为了被关怀方的利益而自觉地做比需做的更多的事情。

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关怀伦理的终极价值根源,那么当关怀伦理实践中出现价值冲突的时候,就应该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最高标准进行价值抉择。在中国古代,孔子首先提出了“性相近也,习相远也”的判断。肯定了人性相近,也就肯定了形成同情、关怀等道德情感的可能性。关怀伦理有别于正义伦理,在多种价值要素面临冲击之时,它会选择用一种有利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方式处理伦理困境,而这种关怀是所有人与生俱来的能力。由于这种关怀是感性而主观的,选择它在很多时候会造成与客观利益不能两全的境地,即使这样,关怀伦理仍旧是各领域伦理困境下的解决方案。

二、新闻报道中的伦理困境——以一则新闻报道为例

新闻伦理属于职业伦理的一种,是指从事采访、报道、编辑、出版、播放、经营、管理等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6]作为应用伦理学的一个分支,新闻伦理调节着媒体与社会、大众的关系。它具有非官方和非法律性质,是无强迫性的,伦理准则的履行依靠于从业人员高度的道德感和责任心。[7]

新闻伦理同样意味着需要区分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等问题,新闻工作者也常常需要面临着伦理困境。如新闻工作者是否应该为获得一个重要新闻而采取暗访、欺骗的手段?依据非目的论者的理论,凡是以欺骗方式获取,在道德上通常都是错误的;但若用功利主义理论来理解,这一切又都合乎情理:新闻工作者的欺骗行为是为了公众利益。新闻工作者如何进行选择、在何种情况下进行怎么样的价值取舍,成为新闻伦理研究中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新闻”之所以存在并为社会大众所肯定与接受,在于新闻工作者真实地传播了事实。然而,在面临有争议的问题或情境时,新闻工作者的责任不止要关心该事件如何真实地传播、该事件是否有新闻价值等,同时还需要考虑到这一种报道传播行为是否符合道德。

2006年2月23日,《南方周末》头版头条刊登报道《平时是天使 周末是魔鬼》,文章中讲述了一名“南方某省”乡村女教师卖淫养家的悲惨故事,引起巨大争议。女教师徐萍(化名)作为家中的长女,她为了筹集弟弟们的学费、偿还家庭的债务,2002年开始周一到周五在乡村教书,周六和周日到城市卖身,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直到最后道德的自责与身体的病痛行将压垮她时,徐萍才停止这种“荒唐”的生活。

2005年11月底,乡村女教师徐萍被拖欠三个月工资,并且平时发工资时也常常被无故克扣,她在各大网站上发帖倾诉,联系多家媒体企图讨公道,为了引起关注,企图需求帮助的她向南方周末等媒体反映了她的整个身世际遇。希望能够公开报道,使更多人关注到和她一样的弱势群体。

此事一经报道,定会引发不小的震动,雨果在《悲惨世界》曾说过:“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那是什么把这名女教师逼上魔鬼之路?可以说这新闻素材夺人眼球,更是反映了社会阴影下的伤痛,引发了大家对这个时代的反思,从新闻专业主义来说,是一个十分有现实意义和新闻价值的题材。

但是,如果遵循新闻专业主义对徐萍事件进行“新闻五要素”齐全的报道传播,必定会给徐萍带来她无法想象的关注度,其他媒体必定会蜂拥而至,相关报道连篇轰炸。徐萍与世俗道德准则背离的行为必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使她和她的家人生活在左邻右舍、远亲近邻的有色眼镜之下,或者过度的怜悯、恶意的骚扰都有可能发生,会给徐萍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造成无法预知的严重后果。

《南方周末》记者前往徐萍家乡,并进行了一系列调查考证,初步确定徐萍经历的真实性。同时也帮助徐萍讨回了她应有的工资。然而,他们却面临着一个进退两难的新闻伦理困境:

(1) 如实对徐萍事件进行新闻报道,公开徐萍真实个人信息,但是会给当事人带来难以控制的严重后果。

(2) 出于对当事人徐萍的保护,放弃公开报道。但是会失去一个非常有新闻价值的素材,也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

新闻媒体在这种伦理困境下,究竟应该如何抉择?

三、基于关怀伦理的选择

关怀伦理作为伦理思想中的“女性思维”,为人们考虑道德问题提供了一个不同于正义伦理的视角,在多个领域得以广泛利用。诺丁斯就主要从教育的角度探索了关怀伦理,她对当时教育中过于强调知识的学习,忽略了学生内心的感受和需要的教育模式进行批判,她主张改变教育目的的优先顺序,所有的孩子首先都应当学习如何关怀人类,形成自己的关怀中心,然后才是提高学术能力。[8]关怀伦理在教育中的运用尤其注重情感性、情境性和关系性。比如在中国这个特殊的教育环境中,高校贫困生是敏感、需要关注的特殊群体,学者们就在探索从关怀伦理的基本思想出发,帮助高校贫困生从生活和心理上健康成长。

而在新闻报道领域中,关怀伦理的运用研究尚未成熟,在新闻实践中,追求有新闻价值、轰动效应的新闻应该是每一个新闻工作者的愿望,但是当新闻专业主义与关怀伦理的理念出现冲突时,面临人性良知与职业素养的两难拷问,新闻从业人员常常会在冲击中感到困惑与苦恼[7],这二者之间是否有两全之策?我们可以具体看看在卖淫女教师徐萍报道事件中,《南方周末》记者傅剑锋与编辑杨瑞春在事后对此次报道事件的回顾,本文认为他们在该事件中的新闻伦理困境处理是比较得当的。

(1)模糊关键信息 避免媒介暴力

《南方周末》报道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当事记者和编辑对这名“天使与魔鬼”并存的乡村女教师隐去了具有辨识性的个人信息,不仅化名了从核心人物到次要人物的真实姓名,故事发生所在省份也变成了“南方某省”。涉及到人伦常情不宜直接求证,采访中比较有新闻价值的细节,因为可能透露当事人隐私,也选择不予涉及。[9]这样处理后,读者无法从报道中得知徐萍的具体信息,不幸的女教师得以隐藏在茫茫人海继续平静生活。

(2)巧妙运用剪影 弥补新闻真实

《南方周末》报道中,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隐藏了相关关键信息,这样容易使读者怀疑报道的真实性。为了不过多牺牲作为一篇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性,报道呈现了徐萍的剪影照片以及工作办公室的照片。

(3)反复告知报道后果 尊重当事人意见

徐萍为了讨要拖欠的工资,主动联系媒体进行报道,面对采访全盘托出,对自己隐私的保护毫无概念,她并没有充分意识到媒体的曝光的后果。记者采访后,成功帮徐萍解决了工资拖欠的问题,为了避免公开报道后徐萍遭受“二次伤害”,本决定不予发表“天使与魔鬼”这一稿件。但是徐萍在记者反复介绍可能产生的后果后,仍坚持希望能够将报道公开,为了让社会了解像她那样的家庭与农村教师,她希望能够更多人知道这件事,而且并不害怕可能带来的伤害。在当事人的坚持下,《南方周末》记者和编辑才决定公开发表该报道。

与《南方周末》对卖淫女教师的关怀伦理妥善处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1年11月8日,《南方都市报》发表题为《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 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时》的报道。报道通篇没有给当事人杨武及其妻子进行任何隐私保护,记者对于暴力实施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描述。随后,各路媒体蜂拥而至,杨武妻子濒临崩溃,杨武跪地痛苦求饶,夫妇俩遭遇媒介暴力的二次伤害。相比之下,《南方周末》的处理则有效的保护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不受打扰。

关怀伦理作为处理新闻伦理困境的可能解决方案之一,具体来说就是关怀伦理在新闻伦理困境中,以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追求目的,用一种感性、充满同情的角度处理伦理中两难的困境。关怀伦理的特点是情景化、叙述化的方法,而不是对普遍原则的推理。相对于以往道德推论是个理性、公正、客观的运作过程而言,它表现了一个“非客观、公正的”过程。[10]

以关怀伦理的角度出发,相比于新闻职业的约束,记者、编辑虽是新闻从业者,有着为公众客观公正的展现事实的职业使命,但是不能忽视的,他们首先作为一个人而存在的,人性中的良知与恻隐之心,始终应该放在职业素养考虑之前。面对弱势群体的伤痛,面对不幸者的哭诉,比真实客观具有时效性报道更为重要的是,给予他们足够的关怀与同情,尊重他们平静生活的权力。

四、新闻伦理困境中关怀伦理的运用

面对类似于卖淫女教师徐萍、杨武等案件,虽极具新闻报道价值,可以充分引起公众的关注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但是如实报道可能导致当事人信息泄露,使其陷入困境,或者有违人性良知,诸如此类的新闻伦理困境在新闻从业者的实践活动中时常发生,根据关怀伦理的观念,应该注意如下三点:

(1) 不“消费”苦难 给予当事人尊重

2012年7月北京暴雨,伤亡惨重,遇难、失踪人员家属悲痛欲绝。就在这个时候,湖南卫视《完美释放》把一位遇难者的遗孀邱艳请到了节目现场,虽然打着帮助这位可怜人的旗号,但将遇难者的悲痛进行娱乐化,是对生命的漠视与轻薄。

与此同时,许多媒体为了追求现场感,不加任何处理地曝光伤亡者身体特殊部位受损伤的图片、直接曝光没遮盖脸部的死亡者尸体,或抓拍的当事人悲痛欲绝的表情,都有“消费”苦难的嫌疑,根据关怀伦理的观念,新闻从业者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以尊重当事人为前提,重视新闻人物和受众心理,不可对受众造成心理不适。[7]

(2) 人性良知优先于新闻专业主义

2012年,厦门一记者抓拍骑车人在暴风雨中碰到水坑而摔倒的全过程,图片上路人栽进水坑十分狼狈,极具视觉冲击力,但是大部分网民的谴责记者没有提醒来往的路人避免掉进水坑,反而守株待兔看着路人落难,有违做人的良心。也有少数网民认为记者作为一名职业记者,表现了优秀的职业道德。从关怀伦理的角度分析,这记者做法显然有违关怀伦理中推己及人的仁爱思想,即使作为一名记者,他成功获得了一张记录现场的新闻图片,但是却在这个事件中,丢失了作为一个人给予他人的关怀与同情的心。

(3) 关注当事人心理 讲求采访技巧

在上述新闻伦理困境中,有些被采访者常处于身心受伤的境况中,按照关怀伦理的理论来讲,记者的采访过程不应该使当事人遭遇“二次伤害”,所以这就要求新闻从业者在新闻采访中应该讲究技巧,挖掘报道素材的时候避免对当事人造成精神上的伤害,所以最好了解一些心理知识,注重观察细节,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避免直接粗暴的发问。

新闻从业者在新闻实践中,固然有职业道德的牵制和对新闻专业主义的追求,但是新闻不应该是冷酷无情而恪守陈规的,正如关怀伦理在道德教育中的运用,就是公正伦理和关怀伦理的平等对话,公正伦理在道德教育中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推理能力和道德判断能力,以契约和自然权利实现道德原则的普遍化,关怀伦理则认为公正伦理漠视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爱。[11]在道德教育中虽然公正伦理和关怀伦理的主张各方面各有差异,但是经过融合成为了和谐互补的关系。在新闻伦理困境中,同样可以期待达到这样一种平等对话的局面。面对两难的新闻伦理困境,首先从关怀伦理出发,保证被报道者身心与财产安全不受严重的伤害,再在职业道德与保护当事人中进行平衡。这将是新闻伦理困境中比较合适的一个可能解决方案。

但是记者、编辑在采写编的过程中遭遇的新闻伦理困境远远不止本文中列举的几种情况。在权衡中如何把握情与理的平衡?关怀伦理的滥用,是否可能造成煽情猎奇新闻的泛滥?对于新闻伦理困境的这种解决方法,是否可能造成一些打着关怀伦理的幌子进行假新闻的生产?这些都是需要具体探讨的。

注释:

1、肖巍:《关怀伦理学:主题与思考》.《教学与研究》,1999年,第3期。

2、何艺、檀传宝:《诺丁斯的关怀伦理学与关怀教育思想》,《伦理学研究》,2004,第一期。

3、沈晓阳:《关怀伦理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4页到第5页。

4、余维武:《对关怀伦理模式的一些质疑》,《上海教育科研》,2008年,第7期。

5、黑格尔,杨祖陶译:《精神哲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30页。

6、郎劲松,初广志:《传媒伦理学导论》,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93页。

7、张培梅,毛茵:《新闻记者的人本意识与新闻伦理学的冲突和反思》,江西,伦理视野下的社会发展——第17次中韩伦理学国际讨论会,2009年4月。

8、颉睿,武传鹏:《国内关怀伦理研究综述》,《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8期。

9、傅剑锋:《内幕?纪实——“乡村女教师卖淫”新闻的采访经过》,金羊网,http://www.ycwb.com/gb/content/2006-03/18/content_1089123.htm,2015-04-20。

10、赵勤、罗蔚:《浅析当代伦理学的新理论:关怀伦理》,《江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8期。

11、窦立春:《公正伦理和关怀伦理在道德教育中的互释》,《南阳理工学院院报》2010年,第五期。 

(责编:王妍(实习)、燕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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