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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文化建设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调查研究

——以襄汾县为例

关思贤
2016年05月26日11:05 | 来源:今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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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城镇化建设的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慢慢失去了自己生存的环境,其保护与传承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如何将“非遗”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建设相融合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大问题。本论文以城镇文化建设为视角,调查襄汾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进而探究如何实现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使其在更好地展现地域特色的同时又能为当地人带来经济收入,让其成为新型城镇发展建设的推动力。

关键词:城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襄汾县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1]。文化建设不仅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而且是难点所在。其作为城乡连接重要纽带的小城镇,在城乡一体化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而伴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以前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乡、县,逐步凝聚成小型城镇,随着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产业从农业转变为第二、三产业,我国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也已经转变为以城乡一体、城乡统筹、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

城镇化建设不是简单让农民从平房住上楼房,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需要合理实现其民俗的现代化变迁,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新型城镇文化建设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内容。2014年6月14日,是中国的第九个文化遗产日,“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被设计为活动主题;活动期间,文化部主办了题为“城镇化进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论坛,集中讨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这说明,辨证的审视非遗保护与以城镇化为视角研究非遗保护很有必要。

一、城镇文化建设中的襄汾县非遗保护现状及问题

1.襄汾县非遗保护现状

山西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晋南地区是山西“根祖文化”之所在。襄汾县位于晋南,居于临汾盆地,东临塔儿山,西傍吕梁山,汾河自北向南纵贯襄汾县城中部。这里水源充足,土壤肥沃,过去是主要的粮棉产区,自古就有“金襄陵、银太平”之称。优越的自然环境是造就襄汾文化资源丰富、民间艺术繁荣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考古发现,十万多年前的旧石器时期,丁村人就开始在这里繁衍生息;襄汾县陶寺乡遗址出土的铜铃、石磬、土鼓、鼍鼓,是我国考古发现最早的乐器,代表着“金石之声”的来临;襄汾还是蒲剧、眉户等戏曲影响广泛且深入的地区,元曲四大家之一的郑光祖就是襄汾人,襄汾出土的元代乐俑砖雕,丁村民宅上的戏曲木雕等文物……,这些历史遗迹、文化遗址等演绎了今天襄汾的风俗民情、文化传统,也都印证着襄汾历史与文化的深厚及久远。

该县建立健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保护体系,其中,有三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包括:天塔狮舞、尉村跑鼓车、晋作家俱制作技艺;省级5项,包括:天塔狮舞、尉村跑鼓车、晋作家俱制作技艺、北许锣鼓制作技艺、赵氏孤儿传说;市级13项,包括:天塔狮舞、尉村跑鼓车、晋作家俱制作技艺、北许锣鼓制作技艺、赵氏孤儿传说、令伯转身鼓、赵雄花腔鼓、太平面塑、襄汾系列笑话“七十二呆”;县级达39项之多,包括襄汾民歌、襄汾民间吹奏乐、襄汾曲艺(襄陵琴书、汾城琴书)、襄汾木板年画、襄汾陶寺舞龙、襄汾民间小戏、襄汾道情、襄汾民间杂技、襄汾传统建筑砖雕工艺……其中,赵雄花腔鼓、沙女沟村四句秧歌曾被列为山西省“非遗普查十大发现”。这些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口头传说、礼仪节庆和手工技艺是非物质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形式多样、种类繁多、特色鲜明、十分珍贵。

2.城镇文化建设中襄汾“非遗”保护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进行,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社会的飞速发展使年轻人更愿意接受新事物,他们对城市生活的渴望或者需要远大于对传承民间艺术的想法,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市,或为生存出外打工,或通过考学出去定居城市,留下老人跟小孩守在村里。因此,传统的民间艺术面临着无人继承的尴尬局面。

除此之外,有些民间艺术无法适应当下城镇化发展的“非遗”项目,缺乏资金,无人管理或管理混乱,都制约着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传统民俗艺术只有进行科学、理性的革新,保护与开发相结合,才能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顺应大潮,适应新的环境,从而顺利传承下来。

二、城镇化进程中的“非遗”保护对策

非遗保护并非博物馆式的存档,还要实现其创新与传播,即所谓的“生产性保护”[2]。生产性保护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形态和文化内涵、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和差异性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市场化手段,将具备转化为经济资源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文化生产力和文化产品,产生经济效益;对具备进行产业开发条件的项目,形成相关产业,通过产业化促进其发展。与博物馆式的存档相比,生产性保护是一种“活”的保护,更加注重非遗的本质内涵,通过文博会等平台向社会展示,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喜爱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通过产业化的发展,让“非遗”找到融入现代社会的生存发展之道。

1.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力度

非遗传承人在传统民间艺术的保护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有非常多的传统文化申请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很多政府“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较为严重,襄汾县政府虽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相对重视,但是具体落实到每一个传承人的保护上,依然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只有重视民间力量的参与,才能使传统文化更好的发展,这样就需要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健全文化扶持政策,并在必要的时候给予资金支持投入。这方面做的比较好的就是襄汾县陶寺村的“天塔狮舞”。这项民间艺术距今已有1400余年历史,2006年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其传承人李登山已70多岁,自小学习舞狮子,在继承原有技艺的情况下,不断创新、深入研究,对其表演形式进行了改革,并多次到全国各地表演。笔者在采访李登山老人时,他提到为了支持“天塔狮舞”的传承与保护,中央财政为其拨款50 万元,这对他和他的弟子们是个极大的鼓舞。

2.组织“非遗”展演,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

以笔者调研的“天塔狮舞”为例,天塔狮舞于2006 年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在传承这项民俗艺术的工作上,李登山老人较为开明,不断创新技艺,并多次参加各种比赛,到全国各地表演,先后参加了2000年首届尧庙古会、海峡两岸尧文化研讨会演出;2001~2002黄河壶口第六、第七届旅游日活动;2006年平遥国际摄影节闭幕式及浙江舟山市国际民间民俗展及瑞典“哥德堡号”访华仪式;2007年获“黄飞鸿”杯全国南北狮王争霸赛北狮金奖;2012年山西师范大学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宣传活动;2012年上央视《我要上春晚》表演……

除此之外,“天塔狮舞”在襄汾职教中心、曲沃县武术学校和临汾市文武学校设立了培训基地,传承人李登山和其弟子每周都会给这里的学生上课。传统艺术进入课堂,不仅丰富了学生的生活,还传播了当地的传统文化。青年人是民族艺术存在和发展的广泛基础,通过学校教育让学生认识到传统文化价值的重要性很有必要。

3.开发“非遗”的旅游项目

适当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是实现其保护的必要选择。在《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模式研究——以河南为例》一文中,刘桂兰和刘楠霞提出了“原真性博物馆”、“生态文化园区”、“实景舞台式”、“原生地融入”、“旅游商品”等五种可供具体操作的旅游开发模式[3];肖瑜在《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的构建———以大连市为例》一文中提出了“主题旅游线路模式”、“展览模式”、“节庆活动模式”、“博物馆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周模式”以及“旅游商品模式”等[4]。政府可从这些模式中找到适合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并加以实践。位于襄汾县南部的丁村民宅是襄汾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典型。据考古专家考证,丁村是明清时期的民居,村内有民宅院落30多座,房舍近500间,各院落建筑布列不同,但基本保留了原来的布局,对研究我国北方村庄民宅布局和建筑形式有着重要的意义。1988年丁村民宅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部分院落被辟为丁村民俗博物馆,并对外开放,每天的游人络绎不绝。这种“博物馆式”的保护模式,在带动当地经济的同时,也宣传了民俗文化,对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很大的作用。由此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以保护为前提,通过开发,最终达到保护的目的。

三、小 结

飞速发展的经济给人们带来了丰富的物质生活,同时多元的文化也冲击着人们的思想。“当一些艺术形式被正式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这不仅代表着它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得到了社会的肯定,也预示着它正在面临衰亡的命运”[5]。城镇化的推进,不能以牺牲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价。非遗保护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工作,正视“非遗”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保护的对策,在保持其原真性的基础上创新,才能实现真正的传承,才能将其发展、发扬光大,这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2011-10.

[2] 王文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保护大展系列活动[R].2009-02-09

[3] 刘桂兰,刘楠霞.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模式研究——以河南为例[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7).

[4] 肖瑜.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的构建——以大连市为例[J].文化学刊,2010(1).

[5] 韩启超.“一代有一代之戏曲”启示下的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C].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

[6] 钱永平.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J].中国名城,2015(5).

[7] 谌姗,倪东业.城镇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调查研究——以巴东县为例[J].城市地理,2015( 2) .

[8] 谢中元.城镇化进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新探[J].理论专刊,2015(1).

[9] 黄永林.农村文化建设与传统民间文化[J].学习月刊,2006(10).

(责编:王妍(实习)、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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