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将全面实现国内分社采编经营“两分开”
据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何雨欣)新华社社长蔡名照6月7日宣布,2016年7月底,新华通讯社将全面实现国内分社采编、经营“两分开”,彻底解决采编、经营“交叉”问题,进一步提高新闻报道质量,推进经营工作规范化。
长期以来,采编、经营“混搭”是新闻界各种不正之风的源头。新华社向这一顽疾开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重要精神,推出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也是新华社自身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此前,这项改革已经在6个分社进行了试点。根据改革方案,新华社国内各分社将不再承担经营任务和指标,剥离的经营业务,由总社新闻信息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社和新华网三家经营主体统一接收。三家经营主体的地方分支机构,实行双重领导,经营业务由三家经营主体垂直管理;分社分党组对所在地经营分支机构的政治导向、队伍建设、规范经营等履行监管职责,对党务、纪检、工会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两分开”后,新华社国内分社将把新闻报道作为工作的中心,强化分社社长“首席记者”责任,狠抓调查研究,着力推进内容和产品创新,全面推动采集能力、调研水平、报道质量迈上新台阶,不断提升报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同时,不断提升经营工作规范化程度,牢固树立用户意识、产品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形成适应时代要求,竞争力强的产品体系。
蔡名照说,当前新华社正处在转型发展的攻坚时期,要把采编经营“两分开、两加强”这项重大体制性改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一抓到底,彻底解决采编、经营“交叉”问题,为更好履行党的“喉舌”“耳目”职责,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坚实保障。
2015年初,新华社党组按照中央要求,对国内分社实行“两分开”作出部署,规定国内分社采编与经营业务实行管理、业务、队伍、财务、考核“五分开”。与此相配套,出台规范经营工作的“十条禁令”,严禁采编与经营挂钩,严禁向采编人员下达经营任务,严禁经营人员参与采编工作等,为“两分开”划定底线。在此基础上,2015年底,又在北京、山西、江苏、湖南、云南、海南6个分社开展试点,从体制上将国内分社采编、经营业务彻底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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