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晨报:没什么IP,粉丝经济而已
在刚刚结束的ChinaJoy上,一家小型游戏公司控诉某互联网巨头抄袭其专利操控设计。
看到这消息的时候,还是一愣。游戏和影视等泛文化业今年口口声声说的就是IP,怎么突然感觉回到了当年侵权随意的年代?
这年头,言必称IP,影视公司买个小说改编权,就说是买了个IP;写微信的打造一个虚拟形象,就叫打造自有IP。看起来,好像是知识产权的春天到了。
但仔细一想,又是种种怪相。比如某些小说层面就有抄袭嫌疑的,一样是当红IP; 甚至连 《西游记》《封神演义》这样早就过了版权法保护期、属于公共知识领域无人能拥有所有权的古典名著,也被称为大IP——所谓IP经济的可笑,可见一斑。
说到底,哪有什么IP经济,一切不过是粉丝经济的马甲而已嘛。
为什么游戏产业会山寨同行的游戏而不是购买专利权,影视公司却愿意花大价钱去买小说或者形象?我可不认为影视公司就比游戏公司来得更高尚,一切不过业务模式使然。游戏玩法山寨,玩家觉得爽就好;但电影电视可不一样,影视公司买的与其说是小说的故事和角色,不如说是买了小说多年附加的粉丝,期望粉丝会爱屋及乌,为未来的电影或电视买单。
真正的IP经济和粉丝经济有什么区别?归根到底,要看是不是一锤子买卖。
IP既然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资产,它就该是能够长期产生收益的,属于细水长流的。看看迪士尼卡通或者漫威超级英雄,几年一部电影,不透支爱好者的热度;漫画、电影、游戏、衍生品、乐园全面开发,多方位开发。一个IP被打造成多元长期的收益来源——套用早年一个热门词汇,属于可持续发展。
但我们的粉丝经济呢?一部小说可以一年拍两部电影,不把粉丝的钱包榨干誓不罢休; 电影票房收割完毕就大功告成,有时候连套拍一部电视剧都懒得,更不要说什么衍生品、游戏开发了。把IP当作消耗品去用,这得是多短视——连那些网红姑娘们都知道粉丝要长期培养,不能透支。
所以,看到眼下电影市场的国产疲弱也不用感到奇怪,前几年大量IP的电影化,把有粉丝号召力的IP也消耗得差不多了,粉丝经济玩不转了,就要真拼电影本身的质素了。这时候电影产业积累的问题就显现出来了。
从粉丝经济转向真正的IP经济,中国的娱乐产业还有漫长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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