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消费王宝强恶意如潮
有人说,王宝强离婚案创下了娱乐圈几个“史上第一”——第一次奥运会被明星离婚抢走风头;第一次娱乐版被明星离婚长时间霸屏;第一次大陆明星离婚被BBC拿去讨论;第一次明星离婚案尚未开审,同题影视作品已经开拍。
这部名为《宝宝不哭》的网络大电影筹备进程直追光速:8月15日找到编剧,8月16日找到演员,8月17日开机。剧本中的主角直接以“宝宝”、“蓉”、“阿哲”命名,不仅有“宝宝捉奸”的情节,还有律师进行财产分配、甚至亲子鉴定的内容。此片曝光后,曾想借冯小刚《我不是潘金莲》上位的“网大”《二炮手潘金莲》表示不服,立马改名为《王宝宝的潘金莲》,声称要“深度剖析孵化时代的爱情,用调侃的方式力挺王宝强”——这不是“网大”第一次蹭热点,但蹭得如此无节操、无底线确实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不要以为在此事中企图获利的只有不入流的“网大”,看看近一周的朋友圈,还有那些借着网络时代晋升为“主旋律”的门户网站、新媒体,谁家不是在“蹭宝宝”刷流量。
一场世人关注的婚姻最终散场,当事人有话要说,吃瓜者乐于八卦,作为媒介你从中牵个线、搭个桥,也算是另一种成人之美,可那些“王宝强曾说:老婆很朴实,更意外她还喜欢我”的回顾,是不是打着“心疼宝宝”的旗号往“宝宝”伤口上撒盐?那些以身边人名义爆出的猛料,是不是该核实一下再推送头条?那些“事发六天,徐峥终于出来挺宝强了”的感叹,是不是道德绑架,难道谴责出轨劈腿婚内不忠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至于那些“不要嫁给农村人”、“蛇蝎女人与老实男人的婚姻模式”、“芙蓉姐姐力挺王宝强:20号带上所有嫁妆民政局等你”之类,除了满满的恶意,你还能从中找到一丝和新闻、事实有关的痕迹吗?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不管现实事件多残酷、多无奈,网络世界都会把它拆解为“娱乐”和“消费”两个变量,然后重新定义。“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也许这就是娱乐圈从业者的宿命。但离婚毕竟是一个家庭的私事,真的没必要升级成为全民主动参与或被迫关注的特级公众事件。
身为媒体,你也许必须满足广大网友的“求知欲”,也许无法改变“全民娱乐”的风向,但你总可以选择摆明立场,“有所为有所不为”,拒绝自己在风中凌乱。要知道,无论任何领域,不作恶是底线。(记者 祖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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