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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候车厅内充电被偷装APP 应设置保护用户底线

2016年08月22日07:47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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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打击恶意APP 应设置保护用户底线

智能手机在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一些恶意APP却乘虚而入,成了智能手机中的毒瘤,消费者在充电服务中存在被强制推广APP软件的情况。

有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手机在未被许可的情况下安装APP,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日前,有消费者在北京西站候车厅内的免费充电站为手机充电后,发现手机上被安装了3款软件,且手机出现了死机情况。消费者以充电服务存在强制推广APP软件的情况,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及个人信息安全为由,向法院起诉西站和提供充电服务的公司,要求书面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8月17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一时间,手机APP乱象又进入了大家的视野。

候车厅内充电被安装3款APP

据媒体报道,消费者张女士于今年4月在北京西站候车室候车时,使用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免费充电站”设备对手机进行充电。在选择快速充电设施时,按照操作提示,打开高级选项里的USB调试模式,发现手机里被安装了一个名叫“号外”的APP程序以及两款游戏程序。张女士认为,西站和某科技公司以提供免费充电为由,在无任何提示前提下,自行强制客户下载来源不明的APP软件,且消费者被引导把手机所有权限打开,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危害到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面对张女士的起诉,作为第一被告的某科技公司称,首先张女士无法证明手机确实出现了死机情况,也不能证明手机死机与充电服务有关。

此外,充电站提供高速充电服务时,已作了醒目提示,且充电过程需使用者按照步骤操作,现有技术也做不到未经顾客许可就能强制安装,因此不存在原告所说的“不知情”。“充电还是不充电,安装还是不安装,其实都是原告来选择和操作的。”公司的代理人表示,APP安装后也可卸载。该案未当庭宣判。

有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享受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如果张女士手机在未被许可的情况下安装APP,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安装手机助手 自动下载多个APP

无独有偶,消费者的手机被莫名安装APP的情况屡见不鲜。

最近,有消费者在清理手机内存时,发现手机安装上了某“手机助手”,几天后她发现,手机总会自动下载该品牌浏览器等同品牌软件;并且该“手机助手”被设置成“版本自动更新”,每次更新完,手机界面上就会多了“最强iq题”、“桌球”、“壁纸下载”等不相关的插件或游戏,让她不胜其烦。智能手机在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一些恶意APP却乘虚而入,成了智能手机中的毒瘤。

工信部曝光32款不良APP

日前,工信部网站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6年第3号)》。通告称,第二季度,工信部组织对42家手机应用商店的应用软件进行技术检测,发现不良软件32款,涉及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恶意“吸费”、强行捆绑推广其他无关应用软件等问题。

在被通报的32款软件中,存在强行捆绑推广其他无关应用软件问题的最多,有23款,多以游戏为主,如超级玛丽、水果爆破、恐龙世界,还有股市风向标、童话录音王、测试你的另一半长相等其他软件;其次涉及恶意吸费的有6款,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有2款,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向外发送短信的有1款。

从这些软件的下载平台看,以上32款软件中有5款来自某手机助手,5款软件均存在强行捆绑推广其他无关应用软件的问题;4款来自7PP趣应用,也都存在上述问题;还有2款来自应用宝、2款来自天翼空间。

据悉,此次公布的恶意吸费软件涉及的问题,主要是强行捆绑推广其他无关应用软件,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发送短信,甚至还有恶意 “吸费”等方面的问题。

显然,这已不仅是消费者未进行自我信息保护、消费前未认真审查消费提示等问题,而是经营者涉嫌恶意营销、消费欺诈,违规使用甚至暴露消费者个人隐私等多重违法违规。按照我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个人隐私保护法规等的规定,需要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相关链接

  工信部起草规定APP必须可以卸载

去年11月18日,工信部起草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 (APP)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强行捆绑推广无关应用软件,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须可卸载。

手机软件不能卸载、捆绑推广的设置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恶意扣费、窃取隐私更是侵害了使用者的财产权和隐私权。一些行为甚至触犯刑法,应受到严厉制裁。同时,当前的很多APP均由开发者提供给应用商店,然后供用户下载使用。该模式中,用户相当于消费者,应用商店相当于电商平台,那么,应用商店显然需对其提供给用户下载的所有APP尽到审核把关义务,尤其应确保APP来源正当合法。否则,就应对这些APP恶意扣费、窃取隐私、破坏系统等行为向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

打击恶意APP,首先应强调软件开发者的主体责任。有必要出台APP软件的强制标准,在搜集位置、扣费程序、卸载方法、信息保护方面设置有利于保护用户权利的底线。凡是突破该底线的,均不得通过网络或应用商店提供给用户,否则不仅应赔偿用户损失,还应被处以高额罚款。对于未尽到审核把关责任的应用商店或手机生产商,则应与开发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记者 李大林)

(责编:宋心蕊、燕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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