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发致歉声明将退款 爱心网捐事件多以退款收场
道歉、退款,备受关注的“罗尔捐款门”终于在12月1日傍晚有了最后的结果。
在罗尔和小铜人公司发出道歉声明后,一份由深圳市民政局、罗尔、刘侠风及腾讯四方沟通后的声明称,罗尔通过文章《罗一笑,你给我站住》获得的赞赏金252万元,以及“P2P观察”发布的文章获得的10万元赞赏金,共计262万余元将在3天内“原路退回至网友”。
以道歉、退款收场的“罗尔捐款门”看似已尘埃落定,但历数近年来各种失控的捐款门事件,退款几乎成为最后唯一的解决方案。
“捐款门”最终以道歉退钱收场
12月1日中午,深陷舆论漩涡中的小铜人公司和罗尔几乎同时发布了一份内容相同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称“罗一笑事件”传播远超预期,带来不好的社会影响,作为当事人深表歉意。
小铜人和罗尔在声明中还表示,经过商议,在征得捐赠人同意的情况下,会将267万元的捐款全额捐出成立白血病患儿救助专项基金。
连日来随着“捐款门”事件中罗尔的房产、女儿的医疗费等细节问题逐渐明朗,捐赠人对罗尔及小铜人的信任早已岌岌可危。
这份道歉声明带来的质疑声显然超出当事人的想象,几乎与发布声明同时,罗尔的手机显示“已关机”。
下午3点,当小铜人负责人刘侠风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也开始对“成立专项基金”一事闪烁其词,他表示“情况可能会有变动”。
深圳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也回应称,这份声明是“他们的个人行为”,民政部门暂不知情。
两小时后,一份由深圳市民政局、罗尔、刘侠风及腾讯四方沟通后的“说明”最终在1日傍晚给“罗尔捐款门”事件一锤定音:退钱。
声明内容称,罗尔通过文章《罗一笑,你给我站住》获得的赞赏金252万元,以及“P2P观察”的《耶稣,请别让我做你的敌人》一文获得的10万元赞赏金,共计262万余元的赞赏金,将在3天内“原路退回至网友”。
小铜人公司被指涉嫌公开募捐
尽管通过打赏获得的捐助款将退还,尽管从法律上讲罗尔的行为属于个人求助,也不算骗捐,但是事件中小铜人公司的角色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短短两日,“罗尔捐款门”事件经历了从“卖文救女”的悲情刷屏到遭各方质疑、被指营销的反转。有网友直言:罗尔跟小铜人合作的那一刻起,这件事就变味了。
11月30日晚间,微信平台发布了针对此事的通报,罗尔的《罗一笑,你给我站住》一文因大量用户赞赏,触发系统漏洞,导致单日5万元赞赏金上限失效,随即超出限额的200余万元赞赏金被平台暂时冻结。
值得注意的是,当初发布于小铜人“P2P观察”的公号上,由刘侠风与罗尔等人商议后推出的“你转发一次,我捐款一元”的文章,因“在摘要和正文中明确引导用户转发朋友圈,涉嫌诱导分享”,在30日早上10点被微信平台删除。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凌霄表示,罗尔“卖文救女”,人们出于善意给他捐钱,这笔钱尽管被“暂时冻结”,但来源是没有问题的,“真正的问题出现在小铜人公司方面。”张凌霄指出,小铜人公司采取“转发捐款”的形式,从法律上讲这是一种附条件赠予,带有市场营销的性质。
张凌霄补充称,小铜人在自己的公众号“P2P观察”相关文章后也开通了打赏功能,虽然他们自称这笔赞赏金会捐给罗尔患病的女儿,但实际上,人们打赏的钱进入了小铜人公司,“原本作为一个第三方,它只能提供相关信息,不能收钱,从慈善法的角度来看,小铜人公司的这种方式已经不属于个人求助,而是涉嫌公开募捐。”
根据慈善法的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应该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应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可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退款几成网捐失控后唯一结果
小铜人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公开募捐,深圳市民政部门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不过事件的最终结果和小铜人最初设想的有所不同。
通过1日中午由罗尔、刘侠风等人发布的“联合声明”来看,小铜人方面试图“在征得捐赠人同意的情况下,将267万元的捐款全额捐出,成立白血病患儿救助专项基金”。
尽管这个想法最终被退钱所替代,不过当时“联合声明”一经发布就再次引发了一连串的质疑:由谁来主导成立基金,这笔钱由谁来监管,“捐款人同意”又是如何取得的……各方的质疑指向同一个问题:通过公众募集的这笔善款该如何使用?
根据慈善法的规定,要成立基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在这种个人求助式的网络捐款中,个人是不能用筹集的善款直接成立基金的。换言之,如果想要成立基金,就必须跟慈善组织进行合作。
“比如在罗一笑事件中,罗尔如果想成立基金就需要挂靠在有资质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之下。”张凌霄解释称,因为慈善法不禁止个人求助,善款的使用权归求助者,“如果求助者筹集的钱款最后没有用完,那么如何处理完全归求助者自行决定。”在这类求助中,因为善款使用的“不透明”,经常会出现争议的情况。
细数近几年被曝光的捐款门事件,南京重症患儿小柯蕾获捐648万元后被曝家有4套房,被数十人起诉要求“退款”;安徽利辛“女子救人被狗咬”涉募捐造假,最后由警方启动退款程序,退归近80万元善款……退款几乎已成为爱心事件遭质疑后的唯一解决方案。
新慈善法提供了另一条“出路”
退钱,对小铜人来说,是法律上必然的选择;对罗尔来说,或许更多是出于道义和舆论上的选择。但伴随着屡屡出现的“打赏”募款,越来越多的问题也暴露出来:这种并非通过慈善机构或公开募款平台、不透明的网络个人募款行为,是否能被纳入监管范围?
法律界人士向北青报记者坦言,跟专业的慈善组织相比,个人求助更多的属于道德范畴,它自古以来就存在,是一种最直接也是最简单的求助方式,省去了很多繁琐的环节,对于需要帮助的人来说,这也是成本最低的一种方式。它在很多时候给了急需救助者一个最便捷的求救方式,因此慈善法制定的时候并没有将其纳入法律范围,“如果个人求助都被监管起来,那可能会出现急需帮助的人要费很长时间才能得到想要的帮助,影响求助的效果。”
1日晚,深圳市卫生局则在“罗某笑事件”的调查通报中,就“个人求助”给出了另一种方案。通报中,深圳市民政局提醒称,《慈善法》9月1日开始实施,对慈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个人有求助需求的,可以向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申请求助,由慈善组织发起募捐;慈善组织在发布救助项目前,应核实项目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及时公布项目执行情况;公众有意愿捐款的,可以向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捐款。”
事件尘埃落定之后,屡遭质疑的小铜人仍表示将兑现最初的承诺,捐款50万元给罗一笑用于治疗。而罗尔则称,自己将通过合规合法途径为女儿申请救助。此前他曾多次提到,一直忙于为笑笑申请“小天使救助基金”。
1日下午,北青报记者从“小天使基金”处获悉,尽管目前还没有接收到罗一笑家长的相关申请,但目前他们“正在积极跟罗一笑的家长进行联系,后续的进展也会跟进。”(记者 张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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