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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关注国务院法制办就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

孙海悦
2017年04月05日14:09 |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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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开透明 期待已久 蕴藏机遇

  “这些年,我们去学校发放免费阅读卡、为孩子们捐赠图书、到农村流动售书,就是为了给好书找到读者。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如果能够尽快出台,一定会让更多的人看到更多好书!”3月3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这让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新华书店门店主任弓凯丽充满期待。

  立法进程加快 充分尊重民意

  2016年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起草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将修改后的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表明了中央大力推动全民阅读的决心,意味着全民阅读的规划、部署和具体落实很快就会得到法规的保障。”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表示。

  早在2007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聂震宁就作为第一提案人与30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关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建议》。10年来,他在每一次全国政协大会上都会提出与全民阅读紧密相关的提案,持续地为推动全民阅读鼓与呼。正是在聂震宁和其他有识之士坚持不懈的持续推动下,国务院将全民阅读的立法纳入了立法计划并付诸行动,“想来殊为不易,也令人深受鼓舞”。

  “这充分表明政府相关部门在立法过程中对民意的尊重,表明立法的公开性与透明性,也表明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立法进程的加快。”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魏玉山分析说,为全民阅读立法,首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体现,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其次,意见稿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全民阅读活动中的责任,为全民阅读的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再次,以立法的方式促进全民阅读,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做法。美国、法国、日本、韩国、西班牙等国家都制定了促进全民阅读的法律。

  体现时代精神 美好未来可期

  对于意见稿的内容,业界人士纷纷表达了关注与厚望。

  意见稿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促进阅读的新技术开发与应用,促进数字阅读和阅读便利化。“这抓住了阅读的发展趋势,体现了立法的时代性。”魏玉山说,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调查显示,2015年我国数字阅读率达64%,超过了纸质阅读,并且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技术的发展正在改变着阅读介质与阅读方式。”他说。

  “建设一个书香充盈的社会,已成为一个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清华大学出版社总编辑吴培华看来,全民阅读立法对于出版尤其是传统出版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情,因为一部编辑出版发展史,就是一部阅读活动的发展史。对于意见稿第二十二条提到的“推广阶梯阅读”,吴培华说:“作为出版人,我们确实有义务、有责任在为青少年提供读物的同时,考虑内容是否合适的问题。”他建议,加强对网络出版物的管理与调控,建立家庭、学校、网站联动机制,净化青少年阅读空间。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全民的阅读热情将会进一步被激发、调动。出版单位应该抓住机遇,以内容生产为根本,以阅读推广为依托,在满足人们阅读需求的同时加快自身发展。”魏玉山表示。

  群众性的阅读活动需要常态化的形式。聂震宁希望将每年的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同时确定为我国的“全民阅读日”。“从一定意义上来看,我国的全民阅读一旦发动,其声势、规模、影响力都将是许多国家无法媲美的。”他说。

(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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