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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撑起法律保护伞,助你走出“想哭”阴影

张天培 研究事儿
2017年06月20日14:51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新闻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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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定有很多人都经历了单位关于杀毒软件更新的提醒吧?一款名为“想哭”的恶意电脑软件攻击了全球数万台电脑,网络勒索病毒在网上肆虐。根据相关报道,这次“想哭”病毒涉及中国境内IP1.8万个左右。6月1日,我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对网络安全问题提出严格的法律准绳,受到国内国际关注。研究事儿通过分析社会反响,尝试解读这部法对中国和世界带来的影响。

我们为什么需要这样一部法律?

面对全球化发展趋势、信息应用技术不断革新与进步,互联网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网络安全成为世界性课题。

从国内来看,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3.2%。我国是不折不扣的网络大国,金融、交通、政府信息等重要敏感领域存在着安全隐患,我国亟需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另外,近两年,我国网络发展突飞猛进,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产生一些乱象,比如倒卖个人信息、造谣滋事等危害网络用户安全和利益的行为。

从国际上看,网络安全不是中国自己的课题,它是全球性的挑战。以色列电力系统攻击事件、乌克兰电网木马事件等,成为诸多国家网络安全保护的前车之鉴。在2016年4月19日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从世界范围看,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并日益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国防等领域传导渗透。特别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较大风险隐患,网络安全防控能力薄弱,难以有效应对国家级、有组织的高强度网络攻击。这对世界各国都是一个难题,我国当然也不例外。

另外, 在一定程度上讲,网络技术已经成为现代国家的新型“军事武器”,网络空间竞争已经成为国家之间最重要的竞争之一。但与网络强国相比,无论是互联网技术,还是网络安全保护方面,我国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有许多需要进一步做的努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进行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在分析当前网络发展局势的同时,强调了信息安全、信息技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影响:当今世界,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全面融入社会生产生活,深刻改变着全球经济格局、利益格局、安全格局。世界主要国家都把互联网作为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的重点,把互联网作为谋求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方向。虽然我国网络信息技术和网络安全保障取得了不小成绩,但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战略规划和统筹,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所以说,中国需要这样一部法律,既是对一些关键基础性设施的保护,对人民权利的保障,也是继续推动网络技术发展,为国家在国际网络空间的合作与竞争中争取更多主动权的重要前提。

国内舆论关注,反应以正面积极为主

自从《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以来,正面舆情动态占据主导趋势,各大媒体、网民对此事纷纷发表意见与评论。据不完全统计,从6月1日至今,“网络安全法”的搜索热度达到538000条。《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环球网、21世纪经济报道等几十家媒体都进行了相关报道,发布了解读文章,主要焦点集中在“《网络安全法》实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全球网络安全市场”“外企技术产品”等方面。

《人民日报》2017年6月1日9版刊登了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就《网络安全法》答记者问,针对境内外数据流通以及安全问题进行了相关解释。2017年6月1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登文解读新法——《新法为个人信息穿上铠甲》,强调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指出全国有37%网民曾经受到网络诈骗困扰,72%网民认为个人身份信息曾遭泄露。21世纪经济报道则采访了国内比较重要的云服务企业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为读者解读云服务市场安全问题。

虽然很多媒体针对《网络安全法》进行了多方面报道,但通过网络舆情的观察,网民对一些问题仍有疑惑。比如,实名制和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等相关问题。

网民“yellowxuan”发微博问,听说知乎要实名制了?

嗯,是的!《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这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啊,就是“前台自愿,后台实名”!换句话说,当你使用知乎的时候,首先要和知乎签订一份协议,并且向知乎网站提交自己的真实身份,比如姓名、手机号等,随后进行认证。只有通过认证,你才能登陆知乎,使用网站提供的服务,去上面烧脑,和大家一起开脑洞了!

另外,网民“夜娓伏巫”问,一些商业网站如果向第三方出售个人信息,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研究事儿这就为你解释解释。《网络安全法》施行之后,如果再有任何网站非法出售、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来看看《网络安全法》是怎么说的。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这样就清楚了吧?虽然网络实行了实名制,但是用户完全不用担心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法律在这帮你盯着呢!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成为外媒眼中关键词

《网络安全法》施行后,受到外媒广泛关注。同样,很多跨国企业也都在关注中国相关部门将会如何具体根据这部法律进行操作和监管。这可能会影响到部分跨国企业运行成本的增加,以及数据本地化的风险。

CNBC撰文认为,《网络安全法》一方面是在保护中国的网络安全,避免中国境内产生的重要数据被国外相关机构监测,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通过这部法律,中国政府正在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期待在服务业与消费行业创造出更多工作机会,刺激国内技术领域的发展。

塔斯社报道称,这部法律涉及了中国网民的切身利益,明确了运营商应该多承担责任,保障了中国的网络安全。福布斯网站认为,这部法律是中国政府防止内外部对国内重要企业进行网络攻击的强有力手段。中国对网络监管法律和规定的强化,和世界上其它国家做法并无两样。

也有外媒认为这部法律中的一些概念和问题交代得不够清楚。《环球时报》援引《金融时报》的文章称,《网络安全法》中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外媒普遍关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明确范围,以及这种规定会不会限制数据跨境流动,以及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但这恐怕是全世界多数国家对敏感信息及有可能威胁到国家安全的网络行为采取的措施。福布斯网站指出,美国保密法(State Secrets Law)对“重要数据”的定义也非常模糊。

同样,国外也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保护网络安全问题,比如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美国的《公共网络安全法》《联邦互联网隐私保护暂行条例》、德国的《联邦数据保护法》,以及日本修订后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案》等。

可以说,网络安全是世界共同的安全,不是一部分国家的安全,更不是少数国家的安全。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在强调“推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健康化发展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意义。《网络安全法》的正式施行,在捍卫我国主权安全、网络安全的同时,也为人们提供了一个风清气朗的互联网空间。

另外,在大家都在关注《网络安全法》的同时,其实还有这么几部关于国家互联网安全的法律法规也于近日正式施行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这一系列互联网规范组合拳,足以彰显我国在整治网络乱象、保卫人民网络权益上的决心和信心。

(图片来自网络)

撰稿/统筹:张天培

(责编:程惠芬、戴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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