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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堵虚假招聘陷阱 网络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017年08月07日06:52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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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封堵招聘陷阱网络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话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建顺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刘俊海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

  《法制日报》记者 韩丹东

  《法制日报》实习生 李文冠

  招聘陷阱缘何频现

  记者:我们调查发现,有的求职者通过网络招聘找工作,或者实际岗位与招聘信息不符,或者遇到收取各种费用后“闪人”的骗局。网络招聘频频出现陷阱的原因何在?

  杨建顺:原因很复杂。现在各种虚假信息满天飞,在网络上,虚假信息传播更加迅速,而网络平台尽到的只是形式审查的义务,对于网络的使用者来讲,往往难以辨别真伪。

  朱巍:首先可能是打击力度还不够,其次媒体报道也不够。应该说,每个公民都是互联网治理的一部分,发现虚假信息后不要觉得只要自己不上当受骗就可以了,应该向网络平台举报。举报后,如果网络平台还不删除信息,那不管任何人都可以让网络平台承担责任。

  刘俊海: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求职心切的心理,唯利是图,践踏法律,这是一个主要原因。同时,一些网络招聘平台为了利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外还有监管存在漏洞的原因。网络虚假招聘归哪个部门管,是劳动人事部门还是工商部门,这个说不清。

  网络平台是否担责

  记者:对于网络虚假招聘,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信息发布者以及网络招聘平台,二者是否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杨建顺:发布信息者和网络平台都应该承担责任,但发布信息的人要承担主要责任,平台要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平台有审查的责任。对于网络虚假招聘行为,可以依据广告法进行责任追究。

  朱巍:网络招聘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其与虚假招聘信息的关系。如果这个信息是平台发布的,平台要承担责任;如果虚假信息不是平台发布的,而是其他网络用户发布的,那么平台要按照通知删除规则,当别人告知这是虚假信息时,要及时删除信息。如果平台没有及时删除信息导致出现问题,那么平台就要承担责任。不过,“红旗规则”除外。如果平台把虚假招聘信息置顶、推荐或者加精,或者点击量非常高,没有及时审查,在这种情况下,平台要承担责任。

  求职者如何防骗

  记者:对于求职者来说,怎样避免掉入招聘陷阱?

  杨建顺:作为现代人,应该有现代的思维;在互联网时代,应该有互联网思维。对于网络信息,每一个利用者都应该正确对待,都要不断提高辨别真假信息、有效信息和无效信息的能力。同时,从就业角度来讲,求职者应该选择正规的职业介绍、就业促进等信息。

  现在,相关部门对就业和劳动者权利保障非常重视,建立了一系列职业介绍和劳动保护机制和制度。求职者应该充分利用这些信息,到各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去咨询相关的就业信息,而不是贪图所谓的便捷而上当受骗。政府部门的职业介绍很多都是免费的,求职者没有必要上网络招聘平台去找。现在,政府部门在就业和劳动保障方面有很多很好的机制,求职者可以很好地利用这些机制,提高自己的就业可能性,这也是重要的途径。

  因此,求职者一是要提高自己辨别真假信息的能力;二是最大限度充分利用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而不是听信网络上的信息。如果求职者做到这两种情况,基本可以避免上当受骗。

  线上线下联动整治

  记者:对虚假招聘信息应该如何整治?

  杨建顺:相关政府部门要按照广告法、互联网相关法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在接到相关虚假就业信息的举报时,政府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检查措施,要充分调查,收集证据,在证据确凿的时候,依法采取惩治措施。同时,还要强调网络平台的审查义务。现在,虚假信息导致侵犯劳动者权益现象时有发生,网络平台运营者应该尽到审查义务,发现虚假信息时应当及时删除有害、虚假信息。当然,更重要的是提高每一位求职者辨别真伪的能力。

  朱巍:对于网络招聘平台来说,要将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结合起来。所谓黑名单,对于经常发布虚假信息的企业,平台要将其纳入黑名单,要保证用户看到的信息都是过滤后的信息。白名单制度,即发布信息的主体经过审核了,要让用户知道。另外,网络平台要把举报制度全程做好,包括举报渠道,要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将网络实名制要落实好,对于每一个举报信息、每一个参与者的信息、每一个发布者的信息,网络平台都应该掌握。另外,要更重视线下的追责。否则,发布虚假信息的不法分子会换个马甲继续行骗。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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