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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加强监测管理公号内容 发现违法违规应立即处置

2017年09月08日08:21 |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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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谁建群谁负责 谁管理谁负责

国家网信办:加强监测管理公众号内容

发现有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的,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据新华社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昨日印发《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提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服务提供者应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平台公众账号发布内容的监测管理,发现有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的,应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等。

在各类社交网站和客户端开设的用户公众账号,如腾讯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账号;百度的百家号、网易的网易号,今日头条的头条号、一点资讯的一点号;在知乎、分答等互动平台开设的对公众答复的用户公众账号等,均在本规定适用范围内。

当前,一些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缺失,部分用户公众账号使用者传播低俗色情、暴力恐怖、虚假谣言、营销诈骗、侵权盗版等信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反映强烈。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服务提供者应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设立总编辑等信息内容安全负责人岗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服务协议和平台公约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依法依规立即处理等。

对于公众号未经授权转载文章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规定要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使用者应当遵守新闻信息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转载信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该规定自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

管理对象

腾讯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账号

百度的百家号

网易的网易号

今日头条的头条号

一点资讯的一点号

在知乎、分答等互动平台开设的对公众答复的用户公众账号等

管理要求

要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设立总编辑等信息内容安全负责人岗位;

对违反法律法规、服务协议和平台公约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依法依规立即处理等

内容管理

对于公众号未经授权转载文章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规定要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使用者应当遵守新闻信息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转载信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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