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传媒

世界互联网大会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专家学者热议

一亿多青少年网民网络权益如何保护

2017年12月05日07:21 | 来源:法制日报
小字号
原标题:一亿多青少年网民网络权益如何保护

“当我们谈到互联网时,第一时间会想到的关键词是创意、创新和无限可能。很巧的是,这也是在谈及儿童时会想到的词语。”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副执行主任法图玛塔·恩达耶的一席话,引起在场听众的共鸣。

儿童网络保护是互联网治理中的关键议题。12月4日,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守护未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论坛在浙江乌镇召开,70余位中外政府官员、国际组织和青年组织代表、知名学者以及互联网企业代表参加。

《法制日报》记者获悉,目前,中国青少年网民已有1.7亿人,8岁以前第一次接触互联网的未成年人超过五成。未成年人的心智发育还不健全,他们对互联网利弊的认知还很模糊。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和安全,对于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意义重大。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尹冬梅介绍说,多年来,各政府部门加强网络领域综合执法,持续开展“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有效清理网络暴力色情及低俗信息,推广使用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网络隐私信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即将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从立法层面构筑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石。

加快专门立法

青少年一直是互联网上最为活跃的用户群体,网上信息良莠不齐,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迫在眉睫。

当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存在两方面问题,其一是监护人的监管存在着监管困难甚至监管缺失的现象;其二是网络侵害、网络犯罪、网络诱惑现象比较突出。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的成就与展望研究会会长王利明坦率地说,“未成年人的网络立法还显得滞后。虽已发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法律,但是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的立法目前还是缺失的。所以在当前,强化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保护,立法必须先行”。

从立法方面,王利明建议,未成年人的网络立法应该加强专项立法。专项立法就是说专门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国家网信办已起草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已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这个条例建立了网络管理的相关制度,增加了公共上网场所预装过滤软件的义务,强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规范了一些网络沉溺的矫正活动,其中,政府部门指导、行业协会指导等这些内容非常具有创新性。

王利明认为,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要进一步设置有关网络权益保护的规则,尽量专门立法。同时,要采用多种法律手段,包括刑法、民法等各项保护手段,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综合的法律调整来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我们还呼吁条例能够尽快出台。”王利明说,“要进一步加强人格权立法,强化对未成年人人格权的保护。建议在民法典里应当规定有关未成年人的人格权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从而为未成年人守护干净、晴朗的网络空间,共同成就他们美好的未来。”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门立法,同样让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期待。

“这样的立法,体现了由过去的政府常规主导到综合体制改革与综合治理的变化。”申卫星认为,这次立法一方面要加强对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另一方面不能以“为你好”为理由,侵害未成年人的权益,如在送审稿第二十条,特别强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经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沉迷予以干预”,这是此次立法的亮点。

申卫星建议,要提高未成年人和监护人的网络素养,增强健康上网的能力建设,同时应该出台数字监护的守则与社会规范,进一步预防和规制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一方面强调对于未成年人的管制,另一方面强调保护。

强化司法保护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历来给予高度的重视,近年来中央制定了很多规范性文件,也在执行过程中深入贯彻未成年人的优先保护原则,发布了多个典型案例。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通过网络实施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等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都涉及到利用网络聊天、QQ、漂流瓶等手段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林维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通常采取以下立场:

第一,对于网络环境下常发、多发的特定犯罪,司法机关集中根据网络犯罪的特殊性作出一些例外、特别的规定,包含了大量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

第二,降低针对未成年人尤其低龄未成年人进行侵害的定罪标准。例如,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淫秽电子信息犯罪的解释中,进一步降低了针对不满14岁未成年人淫秽电子信息的定罪标准,针对14岁未成年人标准从100降低到50。

在林维看来,司法机关历来把涉及未成年人的情节作为从重处罚情节加以法益的特别保护,这也是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罪中有关司法解释的基本立场,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

据介绍,在部分司法解释当中,司法机关把未成年人特殊法益作为提升法定刑的标准。比如说一般的赌博只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招揽未成年人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参与网络赌博,则视为情节严重的情形,要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对未成年人的人数没有特定的数量要求。这可以清晰地看出最高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在网上的权益进行严格保护的立场。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公诉厅副厅长史卫忠表示,“检察机关始终致力于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其合法权益,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司法保护”。

随着网络技术迅速发展,各种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也随之而生。夏某建立的QQ群以金钱为诱饵,骗取幼女提供裸聊等色情服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官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依法予以严厉惩处。同时,检察机关还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对被害幼女多次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她们恢复身心健康。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最佳方式是加强预防,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发生。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选拔优秀检察官组成全国巡讲团,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

推动社会共治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有赖于家庭、学校、社会、企业,包括未成年人本身的共同参与。

腾讯公司副总裁陈菊红介绍说,作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腾讯所接触到的网络治理问题可谓包罗万象。腾讯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上升到公司的战略高度,积极协助各级主管部门深入开展网络环境治理,对于给未成年人带来威胁的网络有害信息,坚决予以处置;持续开展网络谣言治理、网络暴力欺凌等有害信息的清理。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腾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全国人大代表马化腾提出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健康上网保护体系建设”的议案,呼吁全社会共同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同心圆”。

今年6月,腾讯成立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上网联合项目组”,还创立了“企鹅伴成长”儿童权利保护品牌,打造“腾讯安全课”,深受广大未成年人及老师的欢迎。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落实儿童线上的网络权利保护的法律政策,迫切需要培养一大批能够做网上儿童权利保护的专业社会组织。互联网企业的责任不可推卸,不仅要给孩子提供健康的上网环境和产品,还要及时对儿童在网上受到伤害的各种投诉作出及时反应。

作为青少年代表,中华全国学联主席王圣博表示要自觉做良好网络治理体系的参与者。

王圣博在论坛上说,“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我们每一名青少年应该自觉强化网络空间守法意识,坚持崇德向善、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假恶丑现象,坚决抵制网络违法行为;同时,要掌握相应的网络安全防护技能,改变不健康的上网习惯,看得见陷阱、挡得了暗箭、补得了漏洞,让网络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主席贺军科说,“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多方参与、综合施策,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利益的最大化和特殊优先保护是各方共识,通过本次论坛倡议立法和行政机关采取与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立法、行政、社会和教育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侵害;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司法机关有效处理网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报告并及时调查、介入;加强与企业、社会组织在监测网络风险和追踪不法分子方面的合作;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确保未成年人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父母、监护人及教育者确保未成年人享有网络权益和机会,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记者 王春 法制网记者 刘青)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传媒推荐
  • @媒体人,新闻报道别任性
  • 网站运营者 这些"红线"不能踩!
  • 一图纵览中国网络视听行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