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三次外长会在中国云南举行。务实、高效的澜湄合作是澜湄流域六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向世界表明,在当前全球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增加的大变局中,澜湄合作引领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正为促进区域、次区域发展振兴探索一条新路。
澜湄合作动议于2014年,当年11月在第1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倡议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得到湄公河各国积极响应。2015年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六个国家举行了三次工作组会议、三次高官会和一次外长会议,为澜湄合作机制的建立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5年11月,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六国在云南景洪举行首次外长会议,发表了《澜湄合作概念文件》和《联合新闻公报》,宣布正式启动澜湄合作进程。各方确立了澜湄合作的三大重点领域——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五个优先方向——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澜湄合作机制正式建立。2016年3月23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海南三亚举行,拉开了澜湄合作的序幕。
短短一年多,这一新型的合作机制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从机制建设来看,各国共同建立了包括领导人会议、外长会、高官会和各领域工作组会等在内的多层次、宽领域合作架构,确立了“3+5合作框架”,形成了“领导人引领、全方位覆盖、各部门参与”的合作格局。
从务实合作方面,各国已经推动开展热带病风险评估及检测预警、红十字会社区卫生发展合作;建设扶贫试点,提升澜湄流域国家减贫能力;推进流域水文、森林、生态监管和养护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确定的45个早期收获项目和倡议已有大半完成或正在扎实推进;3亿美元的澜湄合作专项基金也已经完成首批项目审批,人民币优惠贷款和美元信贷正在逐步落实。这些都为澜湄合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可以说,澜湄合作取得的多项重要进展,充分体现了“澜湄速度”、“澜湄效率”。
如今,澜湄合作已经成为东亚区域一体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为促进次区域发展与繁荣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目前,澜湄流域各国对于澜湄合作有很高的期待,对于利用这一机制实现合作共赢,实现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搭上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快车”已有共识。未来将是澜湄合作机制带动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关键时期。
需要强调,澜湄合作必须加强同其它区域和次区域机制之间的对接。湄公河区域合作的开放性特点使得这一地区逐渐成为亚洲区域、次区域多种合作机制交叉重叠的热点。与该区域有关的机制众多,例如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湄公河委员会、中老缅泰“黄金四角”、恒河—湄公河合作环孟加拉湾经济合作组织、孟中印缅经济合作等;同时,近年来一些国家大力推动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建设,2012年东盟提出组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倡议,2015年底东盟共同体已宣布建成,亚太地区合作的“面条碗”效应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在湄公河地区。虽然多种机制、多种力量进入有利于次区域合作中争取到各种资源,但同时也导致次区域合作中的“机制拥堵”和无所适从,甚至是相互竞争与冲突,从而影响到次区域合作的顺利进行。澜湄合作与这些机制特别是原有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如何实现对接,相互补充,相向而行,发挥各自优势,将决定着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进展速度和发展程度。
同时,湄公河区域的各种合作机制都需要充分处理好同域外国家之间的关系。对于各国来说,保障和促进湄公河次区域的和平与发展,帮助湄公河下游国家振兴经济,改善这一地区的环境状况,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等是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共同诉求,也是各国合作的前提。在“开放地区主义”的理念下区域内同区域外国家的良性互动与湄公河战略的“互联互通”,对于湄公河区域合作乃至整个东亚一体化则具有更深远的意义。
(作者系外交学院外交学与外事管理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