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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文化执法对违法行为网上网下全面“开火”

邹韧
2018年02月01日14:47 |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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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对违法行为网上网下全面“开火”

  ▲执法人员约谈当事人。

   在一起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中执法人员连夜进行现场取证。 北京执法总队 供图

  正值北京市两会召开之际,为集中展示北京市文化执法暨“扫黄打非”工作的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提升文化执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1月25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7年度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十大数据。

  通过成功破获的这一起起典型案件,和一个个令人振奋的数据,向人们昭示了北京打击非法违禁出版物的力度,以及净化文化市场的决心。2017年北京在版权、网络监管以及电影市场的管理上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首都网络文化空间更干净了

  “2017年,北京市文化执法部门采取网上巡查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共核查各类网站26000余家次;网络案件立案1064起,结案944起,移送案件5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关闭网站65家,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2个,责令网站清理违规及有害信息28万余条,召开网络文化专项治理工作会15次,版权预警工作会6次。”北京执法总队执法四队队长沈睿介绍说。

  2017年是网络直播大火的一年,对于网络监管来讲,深度净网,引导网络空间向上向善就成了执法者的使命。2017年2月,执法总队查处了北京久通在线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APP客户端“夜魅社区”,对该公司作出了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处罚款53.8万元的处罚,是全国吊销网络直播平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第一案,也是北京市关闭的首家网络直播平台,给直播行业带来了极大震动,社会反响良好。

  2017年10月,北京执法总队会同朝阳分局网安支队成功破获北京“Peepla”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色情内容案。该网站以提供男性淫秽表演为主,国内一些明星参与投资,可以用Facebook、Twitter等账号登录,国内外均有一定知名度。此案抓获工作人员8人,主播9人,上网通缉1人,是国内同时追究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刑事责任第一案。

  为了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北京执法总队对于门户网站的监管也是从不手软。

  2017年6月,根据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北京执法总队对网易网、凤凰网、今日头条3家传播淫秽色情网络出版物的网站立案查处,责令网易网“情感频道”、凤凰网“宁波两性健康频道”、今日头条的“故事频道”停业整顿,同时分别处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7月,北京执法总队对北京弹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站“ACFUN”(www.acfun.cn)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传播含有禁止内容的视听节目立案查处,给予高额行政罚款,责令公司认真整改并在网站首页向社会公众道歉。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2017年5月,一款源于俄罗斯的名为“蓝鲸”的死亡游戏在我国境内传播,针对这一状况,北京执法总队主动采取应对措施,及时下发预警通知,要求网络游戏运营单位和平台禁止提供“蓝鲸”游戏及相关文化产品,为青少年成长营造健康、绿色的网络环境。2017年,总队对网络游戏企业共立案162起,关闭游戏贴吧、论坛74个,封停用户6138个,添加关键词2680组,删除信息2.5万余条。

  另外,据沈睿介绍,2017年,北京执法总队还对网络侵权盗版易发、频发的网络视频领域实行版权保护预警机制,由版权人出具权利证明并提出维权预警诉求,开通版权保护绿色通道,组织辖区内重点视频网站召开版权保护预警工作会,重点监测各视频网站盗版侵权情况,快速受理版权人的举报投诉,依法快速查处网络侵权案件。全年共为爱奇艺、优酷、腾讯等单位召开版权预警工作会6次,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在十九大召开前夕,北京执法总队组织市属59家互联网企业召开“迎接十九大,首都网络市场安全保障工作会”,共同发出倡议,要求相关互联网经营单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坚决维护网络市场安全稳定,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重点领域版权执法更有力了

  据北京执法总队执法五队副队长熊伟介绍,“剑网行动”开展13年来,北京执法总队认真落实专项行动要求,坚持网上网下共同治理,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2017年,执法总队采取“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从新闻、影视、电商平台、APP4个方面狠抓重点案件办理,全市共查办侵权案件113起,罚没款83.36万元,收缴非法出版物243万余册。其中,某公司外文电子书数据库侵权案入选国家版权局1月16日通报的20起“剑网2017”专项行动典型案件;某APP通过VR方式非法提供盗版影视作品案是全国查处的第一起通过VR方式侵权盗版的案件。

  例如,2017年6月,总队成功查办某公司外文电子书数据库侵权案,当事人通过其运营“外文数字图书馆系统”向公众提供侵权盗版文字作品3万篇,对其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英美出版商协会专门致函表示感谢,对中国版权保护很有信心,该案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已成为版权保护的主战场,互联网侵权类案件不断呈现出新兴性、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给版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互联网环境下,内容提供商与技术服务商的界限逐渐模糊,VR等新兴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给侵权行为提供了新的载体。2017年3月,查办的某VR APP通过VR方式非法提供盗版影视作品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移动互联网通过VR技术传播盗版影视作品的案件。该公司将影片或小视频重新编辑或3D数字化,通过自营的手机APP橙子VR向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可佩戴专业的VR眼镜观看。总队依法对北京橙子维阿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这种新形势,我们将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持续加大对数字出版、APP、云存储、两微一端等重点领域的监控和案件查办。”熊伟表示。

  依法监管电影市场更规范了

  自从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北京电影市场的发展趋于平稳,处于稳中有升的阶段。

  据北京执法总队执法三队副队长李钦俭介绍,2017年,北京电影市场的监管工作,主要完成了五方面的任务。一是会同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了全市电影院法定代表人、经理人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培训班。二是《电影产业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及时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开展了北京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市场的调研,全面掌握了北京电影产业发展状况。四是开展了重要时间节点对电影院安全生产、依法经营情况专项检查。五是完成了日常执法监管任务,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电影产业促进法》颁布实施后,迅速查办了全国电影院瞒报销售收入第一案。全年检查电影经营单位300余家,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8家,罚没款60余万元。其中,对北京某影院等3家存在偷、漏、瞒报票房收入的经营单位予以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一直以来,很多电影院都存在偷、漏、瞒报票房的现象。“在2017年查办的几起存在偷、漏、瞒报票房的案件中,我们总结发现瞒报票房方式主要表现在7个方面:一是使用双系统售票,其中一套不登入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票房瞒报。二是利用锁票房、订票退票、持订票入场的方式,进行瞒报。三是通过手写票、非正常机打票的方式,不上报影票销售收入,个别影院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偷票房。四是通过微信收款不记账或者部分记账,瞒报影票收入。(这种形式有的是公司个人行为,有的是影院行为。)五是利用包场不出票的方式瞒报电影销售收入。六是通过网票公司售票,电影院不如实上报影票销售收入的方式瞒报影票收入。七是利用售票插件、观影人员入场后退票的方式,进行偷票房。”李钦俭介绍说。

  据了解,2018年,北京将进一步加大对电影市场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电影市场偷、漏、瞒报票房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决不手软,将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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