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国内记者站的机构编制等建设问题,是报社历届编委会和领导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记者部和报社其他部门关注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日报在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建立记者站或派驻地记者。1959年1月,经党中央批准,人民日报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记者站与各地新华分社全部合并,各地新华分社,既是新华社的派出机构,又是人民日报社的记者站,一个组织两块牌子,实际人马是新华社的,人民日报社只有记者站一块牌子。后来,情况有了很大变化,原来的组织形式已不能适应工作需要。1981年,经中央宣传部批准,人民日报派一批记者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1984年7月,中央书记处在人民日报呈送的《整党工作汇报提纲》上批示,原则同意恢复重建人民日报地方记者站。1986年11月,人民日报按照中办、国办在转发一个报告上关于“各地新华分社不再同时挂人民日报社记者站的牌子,人民日报社地方记者站正式恢复并挂牌,但不增加机构、人员和编制”的通知精神,用两年的时间建立了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记者站。随着改革开放,1993年后,在沿海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相继建立了厦门、宁波、青岛、大连、重庆、珠海、汕头等7个记者站。
记者站正式恢复并挂牌,但不增加机构编制等,开初还可以,后来就不适应形势了。于是记者站的同志向社领导写信反映有关问题。编委会和社领导非常重视,在1992年7、8月组织五个组分别到东北、华北、华南、华东、西北等地,就地方记者站建设问题进行调研。不知什么原因,在1993年,中编办只审核批准了人民日报社机关编制方案,未涉及记者站事宜;在1995年12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人民日报社机构编制方案》通知中,也没有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记者站,作为派出机构列入。人民日报社各记者站既无机构编制,更不是一级组织。这给记者站开展工作带来了许多不便。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报社。
1998年12月,报社在北京召开国内记者工作会议。为进一步研究记者站内部建设问题,报社请中编办同志参加了会议。他们听取了相关建议,之后,又到上海、新疆、甘肃等地了解有关情况。1999年4月,又请中编办同志到报社调研。1999年5月,报社领导与人事局、记者部负责人专程去中编办汇报具体事宜,6月,社领导安排人事局去中编办修改有关报告。之后,编委会于1999年7月、2000年5月分别向中编办上报了《关于申请解决人民日报驻地方记者站机构编制的报告》和《关于申请解决人民日报社驻地方记者站机构编制的补充申请》。中编办于2000年6月作出批复。批复同意人民日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人民日报社驻地方记者站,为人民日报社的派出机构。核定事业编制332名,由人民日报社内部调剂,实行企业化管理;核定局级领导职数31名(其中正局级11名,副局级20名)。批复还对记者站编制名称、主要职责、任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报社编委会和社领导向报社有关部门提出目标,要求抓住机遇将记者站各项功能发挥好。编委会适时启动了本报驻国内记者站站长晋升正局级职务的工作。经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际考察、编委会研究决定和任前公示等程序,于2003年、2005年先后两次为记者站同志组织了晋升正局级领导职务的工作。此项工作激发了记者站建设的活力,广泛调动了驻站记者的积极性。记者部也乘势而上,按照编委会和社领导的要求,内部实行了严格考核,各记者站进行了竞争上岗。
为充分拓展报社事业发展的空间,进一步发挥记者站的作用,社领导又多次到记者部及记者站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向中央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阐述报社的事业发展需要和地方记者站的重要作用,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记者站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几经上下,多次沟通,报社编委会于2005年12月向中编办呈送了《关于增加人民日报驻地方记者站正局级领导的请示》。2006年6月,中编办批复,经研究并报中央编委批准,同意报社20个驻地方记者站的副局级领导职数调整为正局级。调整后,报社地方记者站局级领导职数仍为31名,均为正局级。2007年11月,根据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精神,从报社实际和工作需要出发,报社再次组织了驻国内记者站站长晋升正局级领导职务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中央审批机构编制十分严格的情况下,人民日报国内记者站的机构、人员编制能得到解决,体现了中编委、中宣部对报社的重视和关心,是编委会努力的结果,是报社机构编制的历史性突破。记者站机构编制的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报道力量的有力加强,为报社和记者站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向前发展拓宽了道路和空间。 社内生活 2008年05月09日 第4版(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