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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别忽视网络暴力的法律责任

舒锐
2018年07月01日06:43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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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别忽视网络暴力的法律责任

 据媒体报道,南京江宁一男子见两岁幼儿被泰迪犬咬伤,一气之下将狗摔死。事后,虽已与狗主人达成和解,没想到却卷入了网络暴力漩涡。爱狗人士对他及家人进行“人肉”,甚至电话骚扰、短信威胁咒骂。巨大的恐惧感,让其妻子无法忍受,选择割腕“为狗偿命”。所幸救治及时,目前其妻子病情稳定,已出院回家,但是情绪特别差。医生建议男子带妻子去看心理医生。

客观上讲,在这起事件的起因上,狗主人与男子都有过错。狗主人没有看好狗,家长也未照料好孩子,使得狗与两岁幼儿单独相对,造成幼儿被狗咬伤,而男子爱子心切,一时气愤之下,将狗摔死。或许正因此,双方达成了互相不追究赔偿责任的和解。

这本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邻里民事纠纷。遗憾的是,却因为所谓“爱狗人士”的网络暴力,让男子的饭店无法经营,生活受到极大干扰,甚至差点引发命案。或许这些爱狗人士的本意是带着爱护动物的良好初衷,但再充满善意的初衷如果寄期望于通过不恰当的方式而实现,就将远离初心,沦为网络暴力的击鼓传花,让男子一家承受了远远高于他们过错的不法侵害,甚至已经构成违法犯罪。

不得不说,伴随“人肉搜索”而生的网络讨伐不仅容易成为私设刑堂,让我们被所谓正义蒙住理性,将长期积攒的怨气不公平地集中发泄在某个人身上,越界而为,违反罪罚相适应的自然公正伦理。另一方面,更可能因为信息所误,造成对无辜人的误伤。

2012年,一组艳照网传引发热议,诸多网友误指,照片主角系安徽庐江县委书记和副县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而在广东发生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因怀疑顾客偷了一件衣服,一服装店主蔡某将顾客视频截图发上微博求人肉搜索,两天后该顾客不堪压力跳河自杀。后汕尾市中院对该起人肉搜索案进行公开宣判,维持原一审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

我们必须意识到,“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给我们带来的伤害可谓罄竹难书。事实上,相关行为已经将我们每个人都打入了惶惶不安的冷宫,我们每个人既是可能的施暴者,更是潜在的受害者。同时,相关行为已经涉及违法犯罪,不仅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更可能触及刑律。

人们天然有着对正义的外在追求,对稳定秩序的内在需求。这在网络上,也并不例外。如果将这种追求与需求寄托于简单的以暴易暴、同态复仇,我们只能与正义渐行渐远,网络秩序也将越来越糟。拒绝网络刑讯逼供、远离动用线上私刑、重视指尖上的责任、遵守法律底线、尊重他人权利,我们谁也不能脱离其中。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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