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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建构与责任放弃—中国公关污名化的思想和行为根源

江薇薇
2019年01月12日17:18 | 来源:人民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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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公共关系自诞生之始即遭受着污名化的困扰。本文从传播学和知识考古学的角度,探究了中国公关污名化产生的根源所在,指出社会性别建构是公关污名化的思想根源,责任放弃是公关污名化的行为根源,公关污名化的过程实质上是公关概念在特定环境下位移和转移的过程,并就如何祛除公共关系污名化问题进行了讨论,以期重建中国公共关系的身份认同。

关键词:公共关系;污名化;思想根源;行为根源

中文图书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公共关系学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在行业发展和社会应用上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当下,中国公共关系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公共关系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和成长空间;另一方面,公共关系学正遭遇着前所未有的“学科正当性与合法性”危机[ 胡百精.中国公共关系史[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4:38.]和社会伦理挑战[ 陈先红.阳光公关:中国公共关系的未来展望[J].今传媒.2015(01):4.]。这些危机和挑战,既有中国社会各界对公关认知度低或认知偏差的问题,也有制度性安排和结构性歧视的问题,更有学科合法性和自主性的问题,概括起来就是“污名化“的问题。

自1960年代加拿大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Erring Goffman)对污名(stigma)概念进行阐释,进而提出“污名化理论”以来,西方学界对污名化及其理论模型展开了长期和富有成效的研究,形成了一系列学术流派和研究成果,诸如以Jones(1984)为代表,主张从个体主义和社会认知论视角认识污名产生背景的社会心理学派;以Gussow(1968)、Watts(1997)为代表,主张以社会史为研究背景的历史学派;以 Alonzo、Reynolds(1995)和Parker、Aggletn(2003)为代表,强调宏观政治、经济、历史因素对污名产生影响的社会学派;以Link、Phelan(2008)和Dovido(2008)为代表,倡导以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整合尝试的整合学派等等[ 郭金华.污名研究概念理论和模型的演进[J].学海.2015(2):99-108.]。本文展开的讨论主要基于戈夫曼的“污名化理论”。

根据戈夫曼的污名化理论,污名化就是“社会给某些个体或群体贴上的贬低性、侮辱性的标签”,进而导致社会对被贴标签人的不公正待遇。[ 欧文·戈夫曼(Erring Goffman). 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M].宋立宏译,北京:商务印书馆(第1版),2009:5-11.]这种单向“命名”的权力关系在具污名的一方和另一方的互动中不断发展,以致最后成为凝固现实。当前中国公共关系面临的危机正是这种污名化的结果。

虽然无论从公共关系发展的历史维度,还是社会和地域维度来看,公共关系形象的污名化都是一个“世界现象”。但就我国而言,公关污名化的内容、范围、层次、程度、动机较之其它国家,都有其明显的特征差异。由此我们必须厘清这样几个问题:中国公共关系的核心污名是什么?中外公关污名化的典型差异在哪里?其思想和行为根源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祛除中国公关污名化的正确路径,重建中国公共关系的身份认同。

一、中国公共关系“核心污名”的讨论

公关污名化开始于对公共关系群体的“贴标签”。近年来,关于我国公共关系的污名化标签层出不穷,说法各异。大体上有以下表述:从公关实务的社会应用角度归结于“黄色公关”和“黑色公关”;从伦理学的角度加以诠释,认为公关就意味着“人情公关”、“面子公关”、“关系公关”;有的干脆直接给公共关系贴上“色情公关”或“暴力公关”的标签等等。综观这些污名化标签具有三个方面的,第一,总体上呈现负面特征。第二,污名化主体和客体不对称。在实施污名化过程中,与承受污名者(stigmatized person)[ Link BG, Phelan J.C. Conceptualizing stigma [J].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2001, 27: 363-385.]处于显性位置形成显明对比的是,施加污名者(stigmatizer)不动声色地处于隐性位置,这种不对称性使施加污名者始终位于话语、道德和权力高地,从而可以肆意实施对公共关系的污名化。第三,污名化沿着个体——群体——组织的路径从个体化向群际化转换,从某个本来不确定的个案祸及整个公共关系领域,从个体污名向组织污名逐渐延伸。

祛除公关污名化,首要的任务就是界定“核心污名”[ Hudson B A and Okhuysen G A. Elusive legitimacy:An ex-panded view of strategic responses to institutional processes[R].Working Paper,2004.],认清污名化标签的实质和本来面目。本文认为,“性别公关”和“关系公关”是当前我国公共关系的两大核心污名。首先,这两大污名“具有不可恢复性”,“难以通过成功的认同转变来消除,也难以通过某一特定部分的积极去除来预防”,符合污名化理论对“核心污名”的定位。其次,它基本提炼了目前我国公共关系污名化的主要表征,强调了污名化主体和客体存在的场域均等性,有利于我们从污名化主体和客体双方展开探讨。再次,它准确反映了当前中国公关关系的“痛点”,剔除了我国公关污名化中的一些“无关痛痒”的枝节概念说法,有利于我们抓主要矛盾。最后,结合“隐藏策略”[ Hudson B A. Against all Odds: A Consideration of Core-stigmatized Organizations.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2008,33(1): 252-266.(转引自张斌.组织污名研究述评与展望[J].外国经济与管理,2013(03):69.](Hudson,2008)来看,这一较为“中性”的概念,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目前以感性、简单、粗暴损毁为特征的污名化标签词汇的频现率,有利于公众对公共关系的理性理解,对污名化标签的淡忘、消解和稀释。

二、社会性别建构——公关污名化的思想根源

公关污名化的过程实质上是公关概念在特定环境下位移和转移的过程。公关污名形成的标志是污名话语的形成。在公关污名化的进程中,由于公关话语单位、话语对象的选择错位以及公关话语讲述者和公关实践者的不一致性,公共关系的表象概念和词汇表达虽然没有发生变化,但其内涵却由西方传统学术意义上的“沟通”、“交流”转换为“暧昧的”、“色情的”、不光彩的、“女性从属的”等刻板印象。在“认知范式”作用的助推下,污名化的话语概念被固化,并在污名化的惯性轨道得到拓展和延伸。当男权主义盛行的公关行业精英阶层持续通过强化女性的从属地位以实现管理目标,女性占大多数的行业底层公关实践者不自觉地接收并适应这一现实,内心被“观念吞噬”时,公共关系行业施加污名者、承受污名者就共同完成了公关的污名化,从内部和外部使公共关系实现污名化身份认同。

(一)隐蔽又无所不在的性别歧视

父权制社会建立以来,男性始终是言语、权力以及社会规则的制定者和实践者,女性的整个生命过程都受到男权社会的各种教导,使女性臣服于父权统治之下,导致其自我表达和话语理论建构从一开始就缺乏自己的语言,成为父权制社会中顺从沉默的他者,丧失自我主体意识。这样的社会性别逻辑成为女性这一性别在正常社会运转中被歧视的直接原因。

2010年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年度公关报告显示,中国公关行业有61.5%的从业者是女性,时至目前,女性在公关从业者人数上依然占绝对优势。就工作分工来看,她们大多处于一线实践岗位,在公关行业中承担传播服务商(communication technician)和传播专家(communication facilitator)等工作较低地位的角色;反观男性,他们在公关行业的管理领导层中占据了主要位置,对行业活动和整体思维走向拥有绝对的领导权。不均衡的性别分布以及固有的性别偏见成为中国的公共关系行业无法健康发展的致命桎梏。中国社会性别建构的固有模式和传统社会性别文化认知使公共关系污名化成为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刻板印象的思想根源。

性别歧视是历史发展中妇女的作用、地位、形象在人们心理意识上的反映。在中国公共关系发展历程中,对女性隐蔽又无所不在的性别歧视体现了社会建构中中国女性整体的社会性别状况和地位。公关行业中出现的性别歧视往往更加隐蔽,甚至女性自身都不易察觉其歧视意味。从《公关小姐》、《美女公关》《我当公关那几年》等影视和文本作品中,均反映出我国社会在性别认知方面的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这些作品无不体现的是,女性只是物化对象和男性的依附的价值观。公共关系初入中国时,由于受到此类作品的影响,在中国男尊女卑的传统性别观念助推下,普通受众观众在日常生活的互相交流中,不知不觉也认同和接受了女性默认在男权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从属地位。男性在男权文化的影响下,对自身的性认知上升为一种超出男性的特别性,在男性指挥发生重要作用的场域(例如公关策划、公关活动现场),男性自动将“客观=男性”这一等式作为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超越行为的标准体系[ 西美尔著; 刘小枫编 .金钱、性别、现代生活风格[M].顾仁明译,上海: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128.]。这种性别压制论不仅强化了性别的刻板成见,也使公共关系自身被单一化、专门化。

女性话语和视角在社会活动中的缺失,导致社会对女性的期望变成“贤妻良母”、“回归家庭”。私人领域成为社会公认的女性活动领域,但社会对发展的衡量只计算公领域的成就。这种降低私人领域价值的划分方法,无疑贬低了女性自身价值[ 李银河.女性权利的崛起[M]. 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45.]。虽然在中国现阶段从事公共关系行业的女性偏多,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男性至上思想在公共行业中的充分展现使得女性公关从业者的潜力和品质都未被充分挖掘和重视。另外,类似光顾诸如北京“天上人间”、郑州“皇家一号”等场合的几乎全为男性,他们对坐台小姐直称公关女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女性的自我认知,对女性形象塑造过程本身也产生了影响[ 王一,王蕾.媒介暴力与集体无意识:春晚小品《喜乐街》的性别歧视争议[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5(03):44-49.]。随着此类事件的曝光,社会受众便主动将女性公关和出卖身体的女性画上等号。在此类场合中,男性拥有高于女性的权力。出场的女性由于职业需要或是拟态环境要求,都十分符合男主女从、男强女弱等男尊女卑的传统社会观念。光顾此类场合的一些男性会对在场的女性做出诸如“你们的公关做的真不错,没有你们我们简直活不下去”的评价,这种话语表面上是对女性的赞扬,实质暗含了对女性的反向歧视,更是对公共关系一词的贬低。他们肆意夸大和歪曲了公共关系的能力和作用,使普通民众潜意识将公关和情色行为画上等号。

(二)男权文化引导下被凝视的女性

波伏瓦在《第二性》中提出,“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 [法]西蒙娜·德·波伏瓦.第二性(第2卷)[M].郑克鲁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9.]。虽然公关小姐、酒店公关并不是公关行业的真实面貌,但它将群体的偏向负面的特征刻板印象化,并掩盖了其他特征。这些所谓的公关人员的外形、举止、婚姻、年龄等都成为了评价公共关系执行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标。女性形象的自我意识与自我身体被男性形象强制分离,男性通过凝视来使女性转化为物,使之失去人的身份,他们将正规的女性公共关系从业者与从事色情服务的女性划上等号,最终使得公共关系行业也遭到扭曲和误读。这种由于性别关系导致的男性主体叙事的文化特征,使女性始终处于“被看”的状态,处于被支配地位,从而成为男性观赏和评价的客体。以表现男权文化习惯“携带权力观看女性,同时女性看着自己被观看”[ John Berger,ways of seeing[M].London:penguin books,1972:47.]。这种社会角色运作模式无形中规定了两性关系以及女性和其自身的关系。

如果我们将公共关系行业视为一种“拟态环境”,那么男权文化对女性“肤白貌美”等评价标准则是“物化的现实”。它们集中表现了女性在被凝视的过程中顺从于社会不断向她们灌输的屈从男性,以男性思想为导向的心理,其也成功占据了社会性别建构舞台的中心位置[ 徐锐.不做“房间里的天使”——浅析《爱玛》中蕴含的女性主义意识[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0(09):103-105.]。一些公司在招聘条件中将身高、外貌、声音举止等与实践能力无直接关系的条件视为招聘女性的重要门槛,导致女性公关从业人员无意识的依附于男性,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的欲望与追求,甚至不敢承认自己有所需求。凝视者(男性角色)的想象在“看”的文化消费过程中得到释放,凝视的快感得到了满足[ 孔繁星,武术.被凝视的女性化“他者”——20 世纪西方影片中的中国形象解读[J].电影文学,2012(03):28-29.]。凝视成为一种工具,女性公关从业人员作为传播服务商和传播专家),不断强化畸变以后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评价,甚至出现了自我贬损、自尊下降、效能降低、个人情绪低落等消极影响,这也间接反映男性在公共关系行业的审美和绝对领导权[ Jacques Lacan, The Seminar of Jacques Lacan, Book Ⅺ:The Four Fundamental Concepts of Psycho-analysis, ed. Jacques-Alain Miller, trans. Alan Sheridan, London: Hogarth Press and the Institute of Psychoanalysis.]。在劳瑞提斯(Teresa de Lauretis)的“社会性别机制”学说中提到,性别不仅是性差异,而且是各种社会工艺的产物,是社会工艺、体制化的话语、哲学上的认识论以及日常生活的社会实践的产物。将场域置换到公共关系行业中,可以理解为许多公共关系行业中的女性都在“被凝视”的过程中被贬低为一个可凭借男性意识塑造的“物体”。

(三)“她”符号的社会意义与商业运作

市场经济的发展给社会性别建构象也带了很大改变。公共关系进入中国时就与经济消费紧密关联,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助推了中国公共关系事业。公关行业中的女性试图挣脱传统观念束缚的行为明显受到消费主义意识的影响。女性社会意义的评价标准不是主体的自主目标,而是一套娱乐及享乐主义效益的标准化原则。原先男权文化独霸社会性别的状态在消费社会中变为男权文化与市场文化穿插。前文已经提到,女性在中国传统社会文化中,常被视为一个可凭借男性意识塑造的“物体”。因此在市场化浪潮中,无论是公共关系的从业人员还是公关策划活动中的女性角色,都变成了社会消费的对象。之前被视为“女人经验”的行为——“消费”——在当今人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商业元素在公共关系行业中的不断成熟,为了赢取商业利益,一些公关策划活动明显表现出迎合受男权文化影响的社会观念,从而导致牺牲性别公正立场。

色情服务对于公共关系的发展更是产生了严重的非正向影响,“标签化”和传统文化无疑迟滞了中国公共关系的发展。而当公共关系行业自身也开始盲目吹捧商业运作的作用,与“性别公关”的社会观念不谋而合时,中国公共关系的职业伦理和社会声誉必然受到更深的质疑和挑战。

三、责任放弃——公关污名化的行为根源

有效的公共关系同时也应是负责任的公共关系,否则无法实现组织的公关目标。公关从业人员是公共关系的主体。无论是艾维.李主张的“说真话”工作信条,格鲁尼格倡导的“开放、平等、对称”卓越公关理念,还是我国学者提出的“构建公共关系利益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胡百精.公共关系的话语形态与社会责任[J].国际新闻界,2009(11):11-15.]、发挥公共关系的“官方和民间双重话语空间中的中立舆论的‘居间’作用”[ 陈先红.如何度过公关也第二个拐点[J].国际公关,2011(02):10.],无不重视和强调公关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媒介作为资讯性传播工具和新闻框架的构建者,在公共关系的“说服性传播”中担当“把关人”的角色,掌握着公共关系形象传播框架基础。公关学科建设关乎公共关系学的学科本质和理论建构,是公共关系论理的理论基础。公关从业人员、媒体、公共关系学科建设全方位的责任放弃是公关污名化的行为根源。

(一)公关从业人员的消极意识与恶意公关

中国国际公关协会(CIPRA)行业2015年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公关市场全行业年营业额达到43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13.2%。由此可见,中国公关市场发展势头强劲,利润空间巨大。但与此同时,现阶段尚未正式出台与公共关系有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行业内部行为。在公共关系实践中,公共关系人员的素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公关活动成效。现阶段,我国公共关系从业人员素质差别很大,一些不具备开放心态和多维公关意识的公关从业人员在活动策划和执行过程中,缺乏职业伦理认知,作为专业人士甚至无法对公共关系作出明确定义和职能划分。他们对自己从事的专业领域缺乏认知,对自己的专业状态缺少自信,极易随着公关污名产生而出现自我贬损,具有明显的“自我低评价”和“自我低效能”的倾向。许多专业的公共关系从业人员甚至羞于在公开场合谈论自己所从事的职业。

还有一些从业人员由于利益驱使,在已经违犯社会伦理道德的情况下,给需要进行公关活动的企业提供的决策方案,只顾及到企业的短期利益,背离社会的整体实际需求并放弃对终极价值的关怀,最终导致社会舆论走向消极。公共关系从业人员自身素养的缺乏使得公共关系无法成为“尚美的、向善的、民主性的、求真的、对话性的”社会活动[ 陈先红.阳光公关:中国公共关系的未来展望[J].今传媒,2015(01):4-12.],致致公众对相关组织在情感和态度上产生消极印象。无疑,以上所阐述的恶性影响进一步导致公共关系的污名化标签更加固化,最终使得公共关系与日常的社会活动隔离。

(二)媒体专业主义缺失下的话语议程设置

目前,公共关系作为新兴行业,大部分公众还不明确其职责和作用的,许多人借助媒体介绍和报道才对公共关系行业有了初步了解。媒体作为最有力为公共关系正名的主体,为了快速有效地做好“眼球经济”,优先安排与公共关系“污名化”相关的议题反复报道,偏离报道轨路,迎合社会现有对公共关系贴上的“黄”和“黑”的标签,在新闻线索收集过程中选择性收集自己所需要的信息,或随意取舍新闻素材,公然违背新闻专业主义,使得公关污名化现象进一步恶化。媒体“传媒资源分配的不平衡”,使公关行业成为“弱势群体”和媒体的‘缺席者’和‘失语者’”[ 石月平,张健琪.试析“传媒歧视”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负面影响[J]. 视听纵横, 2007(03): 16?18. ]。

斯图亚特·霍尔在《文化、传媒和“意识形态效果”》一书中指出,“大众是通过传媒来建构的这类知识和影像来认知世界,体会他们经历的现实生活”。新媒体时代,信息爆炸使得公众在传播关系中已经不是被动的客体,而是作为权利主体存在的社会公民,是传播关系中的共生主体[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229 .]。媒体、受众互相影响,使报道对象——公共关系的社会形象受到双重影响。

2009年“蒙牛诽谤门”中“网络公关公司”通过删发贴、微博“洗白”、微信软文等方式引导企业舆论导向,通过控制网络舆论牟利,歪曲事实,美化丑行,摆布舆论甚至强奸民意的行径曝光后[ 文武赵.黄与黑:中国公关的污名化之痛[J].中国市场,2010(03):18-19.],更多民众倾向于对公共关系行业进行负面评价。而公共关系作为一项多种知识交叉的边缘性社会工作,现阶段还没有足够的资源和影响来影响公众态度。这些污名事件之后,又发生了多起类似的社会事件,人们将正规的公关行为与此类网络舆论暴力混淆,开始主动利用现代科技搜索相关信息并大范围地复制转发。社会创造、允许并维持了这种态度和行为,普通公众个体出于自我保护和社会规则允许两方面的因素,也自然对公共关系行业产生抵触情绪。

媒体主动放弃对事件真相的深度调查,根据社会对公共关系的固有印象和主观臆测事态走向,将强调生动想象的文学写作方法运用到以客观真实为重的新闻报道中,公共关系作为承受污名者成为“他们”而不是“我们”中的一员,一旦这种区分被主流文化所接受和利用,公共关系自然会被主流社会价值观隔离,公众无法给予其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共关系的社会形象自然陷入困境。

(三)公共关系学科建设滞后

我国高校公共关系学科教育始于1980年代。由于我国公关教育起步晚,公共关系学科至今依然处于边缘位置,并且与主流学术机制之间存在诸多冲突。专门研究公共关系的学者有限,实践案例陈旧甚至传授一些错误的公共关系知识和技巧,误人子弟,在公共关系课程、课堂、专业实践和学生参与式学习方面还缺乏充分的经验交流和培训提高。各高校的公关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缺乏外适性和个适性的协调发展,无法意识到公共关系作为一门边缘学科需要传播学、社会学、市场营销学、心理学等多种学科知识作为基础知识,教授内容单一,限制了学生学术能力的培养和理论研究的创新,教授的内容并不能与公共关系实践完全对口。同时,虽然以培养研究型公关人才为导向的研究生教育得到了重视,但主管部门在学科建设上目标不明确,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本科专业目录中还没有公共关系本科专业,只有少数几所高校批准设置公共关系本科专业和硕士学位授予点,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对公共关系人才的数量需求。公共关系专业是一门多学科交叉形成的综合知识体系,在大部分高校都被设置为二级学科,但由于其发展时间短,其时而归属于管理学院,时而归属于新闻学院,不同高校公共关系人才培养的目标和素质、规格、课程体系方面的差别巨大[ 阎昭武.中国高等教育公共关系学科建设调查与思考[J].现代大学教育,2005(03):109-112.],许多高校的学科建设严重滞后于社会发展要求,因此培养的公关后备军自然无法向被主流文化“分类”和“标记”,丧失原有社会地位的被污名的公共关系概念提出质疑。公关学界不得到耗费大量精力进行公共关系“地位保卫战”,导致无法专心致志于学科的系统性研究。

四、关于公关污名化的的后思考

(一)我国公共关系是否曾经真正“繁荣”过?中国公共关系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的大背景是,“颂扬人道主义和人性之美的外国文学名著风行于市;美学热、尼采热、萨特热、弗洛依德热、卢卡契与“异化”热......抽象的科技哲学和方法论问题受到追捧”[ 胡百精.新启蒙—现代化与20世纪80年代中国公共关系史纲[J].现代传播,2013(04):5-6.

收稿日期:2017-10-2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讲好中国故事的‘元叙事’战略研究”(16BXW046)。

]。在这种背景下,如果说风靡当时的“美学热、尼采热、萨特热、弗洛依德热“作为哲学思潮而受到热捧的话,“公共关系”带给人们的则是交朋友和学习怎样交朋友的功能和价值想象。回首其时,几乎没有一种曾经出现的思潮或时尚没有流行过,只不过其流行的时间长短不一而已,公共关系亦然。熟悉当时历史的人都知道,经过数千年男女授受不亲文化浸淫和文革十年思想禁锢的公众,交友渴望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异性交往,而公共关系适应和迎合了公众的交友渴望。可以这样说,其时人们趋之若婺地听公共关系讲座,谈关系,不过是一种追求时尚和的表象意义上的繁荣。公共关系进入我国的80年代,启蒙过,“流行”过,但却没有真正“繁荣”过。

(二)我国公共关系的发展方向是否曾经偏离?公共关系进入我国时,正是经济百废待兴的改革初期。经济秩序的混乱使公共关系不仅不能得到健康发展,相反却导致了公共关系在组织层面的异化。在其时代条件下,“公共关系”成为鱼龙混杂的关系时代披着的一件漂亮时尚的外衣。其实,即便是当时满怀豪情建立公关部的所谓具有远见的企业,也没有几位企业家能够真正认同学术意义上的公共关系。

在学术层面,公共关系可能确实是作为一种思潮和学科被引入,但在实践层面,公共关系从进入我国之始,就偏离了其本来的方向,致使学术意义上的公共关系概念和实践层面公共关系的理解大相径庭。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电视剧《公关小姐》本身并没有色情、甚至没有刻意上的性别特征与公关关系的关联,但从《公关小姐》开始,公共关系却逐渐演化成为了“性别公关”。可以说,“交朋友和学习怎样交朋友的功能和价值想象”的时代背景,为公共关系污名化埋下了最深的伏笔。从彼时至今,公共关系个体实践层面与学术层面的博弈从没有停止,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其深层原因即在于此。

(三)“性别公关”的污名为什么仅仅出现在中国?中国公共关系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和实践证明,“性别公关”的污名化,对公共关系健康发展的危害更大,杀伤力更强。在西方公共关系发展进程中,也曾经出现了公共关系的污名化。格鲁尼格在创建公共关系学科之初即受到污名化的困扰,但其主要集中在商业道德、商业运作手段和方式方法等问题上,与我国聚焦于性别建构方面截然不同。这主要在于,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公共关系作为一个学科和行业出现以前,女性主义和女权主义运动浪潮已经席卷遍地。女性主义和女权主义运动遏止了西方社会对公共关系的性别污名化。

(四)“隐藏策略”也许可以更好地为公关“正名”?既然污名化广泛存在,是一种社会常态和普遍现象,我们能否在采取积极行动消除污名影响的同时,采用“隐藏策略”,不参与争论,不陷入“炒作”,不对污名给予过分关注,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核心污名”的社会知晓度,降低公关污名的潜在负面影响,避免使公共关系陷入“越描越黑”的境地。同时,污名化在给承受污名者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反过来一方面可能促使承受污名者主动规范公关行为,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公众对施加污名者合法性和正确性的质疑,从而对承受污名者产生积极影响。更重要和更可能的是,公共关系的污名化反过来可以促使公关学界和实务界更好地加强自律,切实担当起本来就应担当的社会责任。  

(责编:尹峥、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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