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知识产权,要保护也要防滥用
据《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8)》白皮书披露,人民法院2018年新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数量达到334951件,比2017年增加97709件,同比上升41.19%。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五省市法院收案数量仍然保持高位运行。
套用一句广告语形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我们不生产知识,我们只是知识的搬运工”——再合适不过了。可别小看这“搬运工”,能量可不一般,据昨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有一家网络文学盗版方,仅一年半收入就超过9000万元。无需支付作者稿酬,盗版收入接近纯利润,这就是盗版行为屡禁不止的巨大诱因。据行内人透露,一些畅销的网络文学作品,基本上以“秒速”被盗版APP和网站搬走。
肆无忌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搬运工”搬走的、损害的,不仅仅是他人的心血,拥有知识产权公司的利益,甚至是一个行业的前途命运。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权利人受损、侵权人获益,一得一失间,行业逐渐深陷“劣币驱逐良币”的泥沼中。以某中文网为例,2003年,该网站开启了网络文学用户付费的商业模式,与海外同业基本同步,但到了今天,与海外差距不断拉大,其中一个原因直指盗版侵权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对“快播公司未经许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网络视频版权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处以2.6亿元罚款。”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8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中,这一案子的2.6亿元罚款令人印象深刻。保护知识产权,罚就要罚到侵权者“肉痛”,甚至倾家荡产,才能给权利人一个说法,还知识产权一个尊严。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宽、松、软”现象长期存在,“罚酒三杯”式惩治难有约束力可言。知识产权保护,必须以市场价值为导向,落在赔偿数额上,要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适应,让侵权行为成为“亏本生意”,才能扼住伸向知识产权的黑手。
硬币的另一面,也要防止知识产权被滥用,这一话题皆因视觉中国而起。日前,在谈及视觉中国将“黑洞照片”纳入版权图片库一事时,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林广海表示,坚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但对不享有版权的照片虚构版权,进行牟利的违法行为坚决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予以惩罚。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很纯粹的事业,结果成了个别平台和某些人滥用维权漫天要价的法宝,让媒体战战兢兢、无所适从,让行业生态受到损害,也很不正常,不能姑息。
随着知识经济不断深入,知识产权保护任重而道远,社会各界仍须努力。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