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未成年人做主播,应有明确年龄限制
■ 社论
规范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有“堵”也要有“疏”,如此才能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日前,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建议限制14岁以下未成年人开直播、发视频。这一建议引发热议。
限制,甚至禁止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近年来早有建议。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青联界别关注网络直播中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建议对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而我国一些地方也在限制、禁止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方面进行了探索。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视频直播网站聘请未成年人担任主播或者为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2016年,多家从事网络表演的主要企业负责人曾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承诺所有主播必须实名认证,不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
但以上探索只属于地方探索,我国还缺乏全国性限制或禁止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的法规,而且地方的探索,也各有不同。武汉是立法规定,具有强制性,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需要征得监护人的同意,而北京则是从事网络表演的企业签自律公约,主要靠网络直播平台的自觉。
鉴于当前我国存在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的乱象,禁止14岁以下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限制14岁以上18岁以下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或许值得考虑。
新浪微博数据中心发布的《2016年直播行业洞察报告》显示,截至报告发布时,全国共产生了200家直播平台,11岁至16岁的网络主播占到总数的12%。《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指出,相关数据显示,4.25亿网络直播用户中,青少年观看直播的比例达到45.2%。这表明,直播视频对未成年人影响巨大。
而媒体报道反映,网络直播良莠不齐,去年,媒体曝光在快手、火山小视频平台上,怀孕的未成年妈妈扎堆做网络主播,晒孕照、验孕棒、医院产检书吸引眼球。这显然需要全社会高度重视。
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很容易出现泄露、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问题,前不久,中央网信办正式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明确网络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并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限制或禁止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也是保护儿童信息的要求。
同时,由于未成年人正在价值观形成阶段,担任主播的未成年人可能没有是非观念,为流量不择手段,而观看直播的未成年人则很容易受不良信息蛊惑,这都指向着,要对未成年人担任主播进行相应的制约。
当然,一刀切禁止所有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在当前或许并不合适,也有部分网友不赞成禁止,而希望疏导。基于此,比较适合的方式是,要按未成年人的年龄,分别做出要求。对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许可以禁止注册成为网络主播,因为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要接受义务教育,担任主播也会影响他们完成义务教育。
而对于14岁以上未成年人,这一阶段的教育主要是非义务教育,因此,可限制担任网络直播,要求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必须得到监护人同意,并对直播内容进行过程监管。只有对未成年人参与直播加以限制,才能确保直播内容健康,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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