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强行直播沙滩美女"也涉侵犯他人权益
镜头太多,主播都不够用了。近些年,一些主播逐渐走出室内,开始从直播自己走向直播他人。然而,一个关乎边界与权利的问题也就产生了。
日前,三亚发布《2020年元旦春节暨旅游旺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提到将加强对大东海景区直播现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骚扰游客路人、对路人进行低俗言语挑逗、与路人进行骚扰类身体接触以及未经同意强行跟踪拍摄路人等行为”。
严厉的整治方案,源自不堪的现象:在三亚大东海景区走一趟,会遭遇好几拨主播搭讪、骚扰,有游客即表示,“明显表现出不想录了之后,还追着拍,特别影响出去玩的心情”。
正如一位直播从业人员所说,“海浪、沙滩、美女,大家肯定都喜欢看”。但其前提必须是,被拍摄的人也愿意被看。不然,这个“大家都喜欢”的逻辑便不成立,也就没有所谓“和谐而美丽”的景象。
近年来,各类社交、视频网站上,以街拍、景区直播、地铁偶遇等为噱头的各种或偷拍或明拍的视频,非常泛滥。不久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人格权编草案,完善了对隐私的定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其中,“私人生活安宁”系首次被纳入,短短六字,其实道出了当下信息时代、镜头时代的诸多不良现象,也道出了很多人内心对不被打扰和骚扰的权利呼唤。
三亚的沙滩,作为旅游景点,当然是公共场合,但是具体到每位游客,其脸面、身体又是属于个人的隐私,有不愿被摄入镜头的权利。而作为具体的人,每个人的正常生活都有不被打扰的权利,外出游玩,就是基本生活的一部分。
所以,街头采访或直播的第一句,永远应该是“你好,我可以……你吗?”获得这个授权后,才能开展接下来的互动。这应成为一个行业标准,甚至是镜头时代下的一个基本文明礼仪。
张艺谋曾在一档节目中透露,自己当年拍摄《秋菊打官司》时,为了追求纪实效果而采用街头“偷拍”的方式,把一位正在街头吃棉花糖的大姐拍了进去。后来电影上映,这位大姐在自己生活的小圈子“走红”,为此状告电影团队多年,后在法院调解下赔偿平息。张艺谋讲完这个故事后感慨,“现在这样的拍摄不被允许了,现在是法治社会了”。对电影拍摄的要求如此,对于街头主播的要求,也应如此。
电影是一个商品,那些职业化的主播强拍、跟拍路人,何尝不是在经营自己的“小生意”?侵犯肖像权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直播行为,一旦强行“请”路人出镜,就已经触碰到违法边界了。未来,随着移动镜头的普及,以及线上线下的密链接、强互动,类似的矛盾还会不断出现,这一块的个人权益只会不断被强调。而一个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就是人与人之间有边界意识,只有懂得尊重别人的权利,才能守护好自己的权利。
□王乐意(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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