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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舆论支持

王珊珊
2020年03月10日07:46 |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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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全方位战“疫”报道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舆论支持

拒不配合检查,刻意隐瞒病情,肆意哄抬物价,网上发布虚假出售口罩信息……这些行为是否违法?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这些问题在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所属《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天平阳光APP上,都可以及时找到权威的答案。

战“疫”以来,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发挥专业特长,聚焦法治热点,深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发挥职能作用、参与防控疫情的各项举措,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了强大的舆论支持。据统计,截至3月2日,《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天平阳光APP与本社所属“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疫情相关图文、音视频稿件5万余篇(个),阅读总量近9亿,抖音、快手播放量超过9.7亿,获点赞8389万。

及时宣传中央决策部署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运转的各方面更加需要法治保障。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各平台第一时间发布党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同时,注重发挥评论力量,积极组织专家学者、法院系统核心作者撰写评论文章,从法治角度分析疫情防控形势,安抚群众焦虑情绪。

《人民法院报》专门在二版评论版开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栏,刊发了《疫情时期如何构建司法应急机制》《在疫情防控中践行司法为民》《面对疫情,理性和法律也是一剂良药》等多篇评论文章,从法治角度和理论层面阐述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机关应发挥的作用。新媒体平台发布《疫情当前,人民法院如何答好考卷?》等文章,探讨人民法院应如何通过审判职能在疫情防控期间履行好职责。

权威回应热点涉法问题

疫情防控期间,由于假期延长、延迟复工、隔离措施等安排,也出现了一些社会关注度高、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和疑惑期待得到回应。

对此,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及时制作新闻产品予以回应。《人民法院报》理论版刊发《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不可抗力的法律分析》,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韩强从法律专业角度分析因疫情可能引起的合同纠纷。新媒体平台针对因疫情产生的劳动纠纷等问题,先后发布《一旦生病被隔离,期间会扣工资吗?工资怎么发?》《密切接触者拒绝配合隔离?后果来了!》等文章,及时答疑解惑,释法析理。中国法院网今日头条号发布的《不信谣 不传谣!武汉疫情背后的4大刑事法律风险》阅读量达6.6万,短视频“发热发烧,被确定疑似感染人群,有恐慌心理,不配合隔离,是否算是违法呢?”快手播放量3302万,点赞135.6万。

同时,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新媒体平台开设“传染病防治法系列问答”栏目,以海报式轻松易懂、易于传播的图文形式开展普法教育。策划出品“战‘疫’里,你不能不知道的法律法规!”系列漫画,对防控疫情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

突出法院职能 聚焦典型案件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的管控、医疗物资的销售、医疗秩序的维护等,需要法院承担起职责。

抗击疫情初期,大量医疗资源吃紧,各地统筹调度各企业加急生产口罩、酒精等医疗物资。《人民法院报》2月4日刊发《破产企业恢复生产防疫物资 吴江法院大年初四发出紧急许可》稿件,报道了人民法院依法对此类企业予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批准破产企业投入生产。

同时,群众的司法需求也不容忽视。2月5日,《人民法院报》策划了“防控诉讼两不误 智慧法院见真功”主题报道,集中展现了各地运用智慧法院开展诉讼活动的实践。新媒体平台汇总发布《疫情防控期打官司怎么办?看看你家乡的法院怎么说》,配发各地法院线上诉讼服务平台地址、二维码等。中国法院网及时将各地法院在线开展立案、缴费、调解、查阅档案等诉讼工作的安排广而告之。

疫情防控期间,也发生了一些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把对相关案件审理的报道作为重点,新媒体、网站、报纸运用多种形式,以案释法,用生动的案例教育人、提醒人。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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