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弹窗广告成“牛皮癣”治理要下狠功夫
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App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价报告(2020)》,指出58%的App含有广告,其中69.7%的广告没有“关闭键”。据媒体报道,部分弹窗广告仍然存在色情、赌博、暴力甚至诱导自杀等违法信息,成为增加安全风险、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络“毒”窗。并且,弹窗广告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利益产业链。(1月21日《法治日报》)
无论你是看新闻,还是刷视频,还是网络购物,弹窗广告始终给人一种无孔不入的感觉。弹窗广告不仅形式多样,而且很多时候不具备“一键关闭”的功能,如同“牛皮癣”一样。更为可怕的是,很多弹窗广告还涉及盗用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色情诱导、抽奖诈骗等问题。
根据我国《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也有相同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因此,关不掉的弹窗广告,就是违法之举,可为何最新的调查结果仍然显示“69.7%的广告没有关闭键”呢?
这般现实下,整治弹窗广告的呼声,也是此起彼伏。虽然整治弹窗广告的行动不曾间断,但弹窗广告却屡禁不止。首先,弹窗广告背后的利润庞大。据了解,每条弹窗广告价格不过一两分钱,看似价格低廉,但是由于用户数量众多,累积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经济利润。其次,消费者个人维权的成本很高,人力物力财力承受不起。最后,根据《广告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弹窗广告的罚款上限为3万元,违法成本较低。
要治理弹窗广告需要对症下药。一方面,可以完善与升级相关法律,提高对弹窗广告的处罚力度,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加倍处罚;另一方面,考虑到用户个体维权的无力,考虑提起公益诉讼,用法律给用户撑腰。当弹窗广告成“牛皮癣”,治理就必须下狠功夫、真功夫,让“无法关闭的弹窗广告”成为历史,最大限度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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