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1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发布。
《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聚焦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组织实施三部分。《意见》主要围绕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优化管理服务5个方面,提出针对性改革措施。
在健全制度体系方面,明确职称专业类别和名称,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其中,申报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应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首次取得新闻记者证且尚无专业技术职称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初级职称基本标准的,视为取得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在完善评价标准方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注重评价能力和业绩,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采写编辑的消息、通讯、评论,拍摄录制的图片、音频、视频,制作的新媒体作品等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
在创新评价机制方面,丰富评价方式,健全以同行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综合采用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健全评审制度,严格落实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制度;畅通评价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制约,畅通各类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对在新闻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或者急需紧缺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新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科研能力要求。
在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方面,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制度、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加快培育新闻专业人才,引导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提升专业胜任能力;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用人制度紧密结合。健全完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在优化管理服务方面,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新闻单位、行业协会或市地;强化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减少各类申报表格和纸质证明材料,简化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
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适用于本《意见》。
2月20日前,公众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在“政策法规”下的“征求意见”栏目里提出意见,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zjszhichengchu@163.com或zchxcc@wenming.cn。
(记者尹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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