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明星直播還未走出網紅模式
六一兒童節當天,劉燁攜一對兒女在某直播平台進行了直播首秀,總觀看人數和點贊數,刷新了該平台的紀錄,就直播內容看,有唱歌、跳舞、繪畫方面的表演,也有對家庭房間的展示。劉濤直播晒衣櫥,韓雪直播教英語,蔣勁夫直播跑步,鞏俐、李冰冰、李宇春等也都進行了短時間的直播嘗試……在明星的帶領下,直播平台十分火爆,成為互聯網的一大熱點,有200多家直播APP在進行燒錢競爭。明星直播的快速興起,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頻直播的監管加強有關。網紅直播的擦邊球,已經不能像以前那樣打了,而不打擦邊球的視頻直播,就會失去最大的吸引力。這個時候明星的補位進入,實際上是與網紅進行了一次接力游戲。
此前明星未能與直播平台合作,是因為早期的網絡直播,定位於草根群體,簡陋的直播間,滿屏的鮮花、豪車,以及時不時出入各個直播間的“土豪”,這樣的符號標簽,是難以吸引明星的。但當有少數幾家視頻直播平台,通過獨特的商業模式實現了足夠的資本積累后,就有了與明星議價的實力,與此同時,直播也漸漸成為網絡文化的一種,於是直播平台與明星的合作便水到渠成。當越來越多的明星參與直播,一個問題隨之而來,他們的直播算是社交還是內容產出?就直播平台的屬性而言,更接近於社交載體,也可以把明星直播,當成早期的寫博客、現在的發微博一樣看待,都是明星通過展示他們的生活、作品以及零星想法來吸引圍觀者,與此前的社交媒體不一樣的是,視頻直播的即時性,容易讓圍觀者產生更親密、更接近的感覺。而作為內容產品,明星直播存在一定的含糊。比如明星在直播時表演了一段完整的歌舞,或者演出了一段完整的小品,這算不算內容?不嚴格計較的話,顯然應該歸類於內容,傳統的電視台播出的節目,不過也是經過剪輯之后、精心包裝的內容,明星直播與他們在舞台、傳統媒體上的展示,並無太大區別。然而就眼下能看到的明星直播而言,與內容還有很大的差距——如果把內容等同於作品來看待的話,明星直播產出的顯然不是作品,而是日常生活瑣碎。就其商業模式而言,有的明星直播,是為某產品做廣告,有的則是宣傳自己出演的影視作品,像劉燁這樣的直播,也會收獲網友的虛擬禮物,但虛擬禮物背后也是真金白銀。對比此前的網紅模式可以發現,明星直播與網紅直播並無明顯區別。綜上所述,明星直播不過是針對圍觀者的窺私心理、追星需求推出的一種互聯網產品服務,它的社交功能遠遠大於內容產出功能。就長遠發展來看,在短暫的新鮮期過后,明星直播一定要進入內容產出階段,盡可能地與作品挂鉤,否則,長時間、碎片化的日常內容,並無法產生長久的用戶黏性,一旦用戶厭倦,就算是明星直播,也會很快被新興的網絡娛樂形式取代。
雖然明星直播前景光明,但也有同質化、低質化的可能,這要求明星參與視頻直播,不能隻有玩票心理,想要在未來的娛樂時代繼續佔據頭條,依然要多下點功夫才行。 (韓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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