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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重提新聞的真實性

趙金
2016年10月10日14:15 | 來源:青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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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關於反轉新聞和由“上海女孩因年夜飯太差與江西男友分手”再次引發的“假新聞真問題”的討論引人關注。關注點,一是把反轉新聞簡單地認定為假新聞,並對媒體進行激烈的批評﹔二是對“假新聞真問題”依然有“寬容體諒”的聲音。這提醒我們:新媒體環境下,關於新聞真實性的許多既有的原則理念已被淡忘,需要我們去厘清和強調﹔一些新情況要以新的理念去應對,需要我們去研究和探討。

重提新聞真實性,是提醒我們要通過假新聞現象看清新媒體傳播帶來的新問題

新媒體時代,新聞數量大增,假新聞的佔比是不是增高了,這個問題沒有統計很難下結論。但新媒體環境對新聞的真實性帶來的挑戰不容置疑。今年4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通報15家發布虛假失實報道的媒體,其中13家是新媒體。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6月份聯合發布的《新媒體藍皮書》顯示,60.6%的受訪者表示自己在微信上遇到的疑似謠言最多。那麼,新媒體的哪些特點導致它對新聞的真實性產生了新的挑戰呢?

首先,“零時差”的時效追求。即時傳播,是新媒體的特點和特長,它讓新聞信息“新”的屬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揮。尤其是在移動互聯“即見即傳”的技術能力支持下,信息的“零時差”傳播成為可能。但是片面追求報道速度而疏於“証實”,極易威脅到新聞的准確性和真實性。

其次,碎片化的信息傳播方式。在時效性的壓力下,信息的傳播呈現出碎片化特點。表現在:發布的信息是片段性的、不完整的﹔發布的時間是隨意、密集的﹔新的信息層出不窮,角度不一。而超鏈接的傳播特點讓受眾對龐雜信息的提取、組織、甄別的難度加大,對事物全面、清晰了解的難度也加大。

第三,傳者即受者的傳播特點。新媒體環境下,信息傳受互動性強,每個人既可以是傳者也可以是受者。在每一次再傳播中,傳播者有時會根據自己的理解甚至好惡轉載、編輯、評論信息,這樣就在有意無意中致使內容出現偏差或失實。

第四,信息共享趨勢使新聞與信息的界限模糊。由於越來越多的社交媒體、自媒體的進入,媒體的邊界正在模糊。同樣的原因,也在導致新聞與信息的界限模糊。新聞與信息並不是等同的概念。簡單地說,新聞是一種特殊的信息,但是新聞信息具有新聞價值,而一般信息沒有﹔新聞的傳播要通過新聞機構完成,是一種社會性的大眾傳播,而信息的傳播可能是人際傳播、組織傳播或者自身傳播(《怎樣寫好信息》,http://wenku.baidu.com,2012-02-13)。從這個角度來講,新媒體,尤其是自媒體傳播的並不一定都是新聞,很多隻能說是信息。但由於新媒體環境造就了一個信息共享型社會,無論是傳統媒體還是新媒體,其傳播的新聞內容有相當一部分是通過轉發等手段分享其他媒體的信息。在這個過程中,不只是新媒體,甚至傳統媒體也會忽略信息與新聞的區別,更遑論公眾將虛假信息全部歸為虛假新聞。如果網站甚至傳統媒體不加核實轉發一些社交媒體的即時信息,就會成為將虛假信息升格為虛假新聞的主要推手。

重提新聞真實性,是提醒業界要加強對相關新聞理論的重溫和學習

如上分析,新媒體與傳統媒體不同的傳播機制,讓新媒體的信息傳播呈現出不一樣的方式和特點。在這樣一種既定的傳播特點下,對於新聞真實性出現的某些新問題,我們需要理性客觀地看待。其實,很多新問題在傳統媒體時代也存在,隻不過沒有現在這麼尖銳和集中。筆者曾經就新聞真實性的相關問題採訪過《新聞真實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4月版)的作者、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楊保軍教授(趙金:《失實新聞與新聞的真實性——訪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楊保軍》,《青年記者》2010年6月上旬刊)。重溫其中對新聞真實性的相關論述,對於認識新媒體環境下的新聞真實性很有幫助。

要點一:新聞真實是一個過程。新聞真實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是一個以接近真相為目標的持續過程。具體來說,對於一些復雜新聞事實的報道,其真實性隻能在過程中實現,真相隻能通過展示過程的方式一步一步揭露。這既是由客觀事實自身的演變過程決定的,也是由認識活動的客觀規律決定的,任何媒體、任何記者都不可能超越。因此,在動態的、進行式的新聞報道中,由於一些事實的事項、細節等可能還沒有完全顯露出來,即時報道的新聞隻能報道呈現出來的事實部分,這樣,與一定事實的整體面貌相比,就難免有一些不准確信息的出現。在連續性和進行式報道中,后續報道應該隨時修正先前報道中包含的錯誤。

要點二:新聞真實是有限度的真實,不可能實現絕對真實。事實呈現出來的現象往往有真相、有假象。新聞事實總是難以完全反映真相,原因在於,新聞的本源是事實,傳播態的新聞是對事實的反映或陳述。記者或新聞媒體在報道新聞事實的過程中,會受到各種主客觀條件的制約,比如客觀事實自身的復雜性,記者對事實的認識能力,截稿時間的要求,新聞源主體、控制主體、影響主體、收受主體等對新聞報道的可能影響等,所有這些因素的各種可能作用,決定了新聞報道所達到的真實必然是有限度的真實,不可能實現絕對真實。

要點三:新聞的整體真實需要不同新聞媒體的聲音和視角。新聞整體真實觀,像所有其他真實觀一樣,具有強烈的價值內涵,是新聞真實追求上的一種理想。整體真實,特別是宏觀、中觀領域的整體真實,需要不同新聞媒體的聲音和視角。整體真實本質上是全面的真實,是多種聲音中的真實。因此,單一性質、單一類型的新聞媒體,它們的數量再多,也很難甚至不能反映現實世界的完整面目。

要點四:任何違反新聞內在規律的做法都是站不住腳的。新聞就是新聞,新聞不是文學﹔新聞是對事實的陳述,不是對想象的塑造。違反新聞內在規律、背離新聞專業精神的任何做法,在道德上都是站不住腳的。從原則上說,用不合理、不正當的手段做“好事”,是在鼓勵惡,而不是在張揚善。

新聞中有一些不准確信息的出現,是任何媒體和記者都無法超越的。但是,對於一個記者來說,不能把這種“不可超越性”當做借口,以為可以不負責任、任意出錯﹔相反,要努力追求過程報道中每次報道的真實性,即努力實現“到目前為止”的真實性。完整的真實是通過每一次具體的真實實現的。

我們從以上四點論述出發分析反轉新聞,可以發現,反轉新聞很大程度上是新媒體在以即時的碎片化的傳播方式對具體新聞事件進行點狀的動態的傳播過程中,由於新發信息對先前信息的不斷糾正而產生的。其傳播方式的“快”與“碎”,讓“具體真實”與“全面真實”的矛盾集中爆發,讓“新聞的真實性是一個過程”的特點充分表露出來。反映在現實中,就是新聞信息隨事件“劇情”的逆轉而轉向,而且往往轉換速度很快。這種反轉,一方面暴露出新媒體信息傳播的理性程度不足,另一方面,也顯示出新媒體自我糾偏機制正在形成,不同種類媒體的聲音和視角對於新聞真實性的整體呈現正在發揮作用。所以,反轉新聞並不能簡單等同於假新聞,它其實反映出新媒體時代新聞傳播的一個新的特點。

對於“假新聞真問題”,上面所引第四點已經有了很明確的答案,不再贅述。

重提新聞的真實性,是呼吁全社會媒介素養的提升和新聞法治的健全

除去由於對新聞真實性原則把握不准造成的對新聞真實性的模糊認識,新媒體環境下新聞真實性面臨的最直接的挑戰,就是新的傳播格局對新聞專業性的消解。當傳播新聞不再是新聞機構和記者們的“專利”,如何使所有參與信息傳播和信息評價的群體都能以更理性、專業的眼光去行使自己的媒介權利,成為媒體健康發展的關鍵。這就涉及媒介素養的問題。

之前,對媒介素養的探討,多從公眾的角度來進行。在新的傳播格局下,這是不夠的。比如陳力丹教授就曾表示,天津港爆炸事故之初對300多各種網絡賬號一股腦的關閉,反映了政府對網絡新聞傳播缺乏理性認識,因此,“新聞真實是一個過程”在網絡傳播環境中更需要強調,否則任何初始的新聞就可能因與謠言為伍而受到打擊(陳力丹:《以互聯網思維看互聯網和關於互聯網的研究》,《新聞界》2015年第20期)。再比如,新媒體首發的虛假信息,經過傳統媒體不加核實加以刊發造成更大更惡劣影響的事件頻發,這背后就暴露出即使是我們專業的新聞從業人員,也面臨著如何認識、運用新媒體的問題。

彭蘭教授曾這樣歸納三種群體所應具備的媒介素養:對於公眾來說,社會化媒體時代的媒介素養應該包括媒介使用素養、信息生產素養、信息消費素養、社會交往素養、社會協作素養、社會參與素養等。對於傳媒業者來說,新的媒介素養提出的新要求包括,對社會化媒體的認識與運用能力,社會化媒體時代的數據與技術素養,在社會化媒體中“公”“私”界限的把握能力等。對政府機構和官員來說,媒介素養不是簡單的“應對媒體”的能力,而應該表現為對媒體角色、功能的認知及相應權利的保障,對社會化媒體價值的認知及對公眾相應權利的保障,信息公開渠道的建設與保障,與媒體及公眾的交流意識和能力。(彭蘭:《社會化媒體時代的三種媒介素養及其關系》,《上海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3期)

筆者認為,從公眾信息生產傳播的角度和政府管理的角度,當前對全社會媒介素養的提升,首先要加強對新聞規律、新聞原則等新聞基本理論的普及和宣講。如果我們的公眾和政府,甚至我們媒體從業者都能夠對上面提到的關於新聞真實性的幾個原則有深入的了解,那麼對很多所謂的新問題會有更理性客觀的認識。而這些新聞理念和規律的推廣,說到底,很大程度上還是需要依靠傳統媒體的努力。

最后,還是要呼吁健全新聞法治。媒介素養的提升,畢竟還是屬於自律的范疇。在一個參與渠道和參與群體越來越社會化的領域,讓更專業者生存發展,讓不專業者更專業,讓故意歪曲事實者被驅逐的最好辦法,還是法治。今年上半年,我國修訂頒布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和《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等法規。7月初,國家網信辦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管理制止虛假新聞的通知》,嚴禁各網站盲目追求時效,未經核實將社交工具等網絡平台上的內容直接作為新聞報道刊發。這些規定,必將有效維護新聞傳播環境的健康發展。期待有更多適應傳播新格局的法規制度出台。

(作者為本刊副主編)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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