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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主導“媒介生態”下的傳媒壟斷競爭與傳播多樣性

郝雨 邱凌燕
2016年10月25日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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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西部學刊》2016年10月刊

摘要:當下,國內資本大舉入注傳媒產業,商業集團逐步構建自身的“傳媒生態圈”。這在促進傳媒經濟發展的同時,也損害了傳播的多樣性。本文在借鑒已有實証研究文獻的基礎之上,從傳媒市場競爭、國家政策轉型以及競爭與傳播文化多樣性的矛盾與衡量等方面對當下傳媒產業進行考察,最后對媒體所有權和傳播多樣性的平衡提出建議,試圖為理性看待當下傳媒產業繁榮提供更為廣闊的人文視角。

關鍵詞:政策轉型﹔阿裡巴巴﹔壟斷競爭﹔傳播多樣性

鑒於西方媒介壟斷競爭與傳播多樣性相博弈的歷史經驗,當下國內資本大舉進入傳媒產業,商業集團逐步構建自身“傳媒生態圈”的產業變局不僅事關經濟發展,作為被國際社會廣泛認可的傳播政策基礎原則之一的傳播多樣性也理應納入國家傳媒發展的主要思考方向之一。目前大多以中國為視角,對競爭與傳播多樣性的研究還囿於小范圍的實証研究,因而本文從傳媒市場競爭、國家政策轉型,以及競爭與傳播文化多樣性的矛盾與衡量等方面對當下媒介產業進行考察,試圖為理性看待當下傳媒產業繁榮提供更為廣闊的人文視角。

就目前國際社會所廣泛認可的傳媒文化多樣性理念來看,媒介的集中化、壟斷化趨勢與多樣性有所相悖。更何況,商業資本集團對於媒介的掌控也為媒體集中化的變革埋下了陰謀論的基調。我國的傳播多樣性,尤其是在自由觀念市場方面,存在著先天的短缺。然而,在當代傳媒全球化語境的影響下,對主流價值觀的倡導逐步向傳播多樣性發生轉型,盡管從目前來看,前者仍在本國的思想文化領域佔有主導性的地位。當下公眾多關注於傳媒產業的經濟發展,低迷的傳統傳媒被資本“救活”案例誠然值得借鑒和研究,但由其產生的對於傳播文化的影響更值得深思。如果說過去的三十年裡,國內傳媒政策管控的放鬆和媒介技術的發展是傳播多樣性的搖籃,不同的聲音和不同的發聲形式得到釋放,那麼是否可以預見,媒介的集中化和壟斷化會為這個新生命帶來什麼樣的影響:是更加富有營養的乳汁,還是遏制其發生發展的一顆瘤?

一、 傳媒業壟斷競爭與傳媒多樣性的現實悖論

(一)媒介公司大規模擴張的背景及現狀

伴隨著二十一世紀以來新媒體的蓬勃發展,國內傳統媒體在式微中尋求生存的境況無疑成為學界業界看空傳媒產業的重要因素。盡管傳統的紙質媒體、廣播電視媒體被倒逼紛紛涉足新媒體行業,不得不承認的是,大多數由此誕生的新媒體即便延續了其背后傳統媒體的影響力,而盈利能力卻顯然未成氣候。資金的短缺造成了媒體的尷尬處境:一方面由政府承擔盈虧的體制制度一去不返,另一方面,傳統媒體與商業集團之間的分界線也還未完全消解。

亞洲傳媒快速而又持續的發展,高度依賴於與世界尤其是與歐美傳媒業大國或區域形成全球化的制度化聯結。當今傳媒制度全球化突出的表現是傳媒壟斷競爭及其與此相適應的傳媒政策法規的全球化。①在國外跨國公司逐步產業優化的過程中,將媒體納入囊中的做法屢見不鮮。維亞康姆之所以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美國媒體普遍評價是其通過一連串收購兼並、買進賣出,合理調整集團業務結構,增強了自身競爭力。僅1999年至2002年的短短四年間,維亞康姆大的並購活動就有12起。②

在二十一世紀的前十余年裡,國內新興的互聯網企業從所涉足的其他行業中逐步完成了原始資本的積累。市場經濟條件促成了商業集團對傳媒的投資乃至吞並,無論是從提升影響力,搶奪話語權,抑或是開拓產業上游來看,財力雄厚的商業集團構建自身的媒體“生態圈”的實踐都可稱得上是一舉多得。同時對於傳媒產業來說,其迎來的新增長契機也被學界業界廣泛看好。

毫無疑問,媒介公司的擴張並非是單純的市場因素、資本積累造就的,從國外乃至國內近半個世紀媒介的發展來看,媒介公司擴張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媒介市場傳統邊界的逐漸消失。國內媒介市場受到外來媒介擴張的沖擊,國內市場保護和貿易壁壘被打破,無邊界的經濟和全球化的競爭必然影響到本土媒介市場。與此同時,技術的變化也削弱了傳統市場的邊界,技術的集成使不同種類的媒體、傳播產品和市場的劃分變得模糊。[1]1

自中國傳媒產業化1978年啟動以來,隨著中國社會日益全方位地融入世界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潮流並與之深刻互動,中國大眾傳媒產業的技術進步與消費潛力被挖掘,有力促動著中國大眾傳媒體制變革[2]:從1978年財政部批准人民日報等首都幾家報紙實行企業化管理的報告,到1996年國家新聞出版署正式批准廣州日報作為報業集團試點單位,以至於200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下發中宣部、國家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關於深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業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推進傳媒企業化改革和組建跨地區、多媒體大型新聞集團的目標(在2011年的“十二五規劃綱要”中亦有重提,且指出要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在近40年的改革開放過程中,國家政策有放有收,逐步具備了向西方發達國家借鑒學習的基本政策環境條件,以培育能與西方傳媒集團相抗衡的本土傳媒集團。加之進入WTO后本土傳媒產業不斷向外輸出與引進,在很大程度上使傳媒生產與消費得到雙向促進。媒介產業天生的靈敏性使得其對於市場的觸覺反應迅速,而管制政策的放鬆在全球化競爭的背景下幫助媒體進一步地獲取自由,促使他們積極參與接管、兼並及其他的戰略重組和聯盟。

傳媒體系放鬆管制的一個顯著后果是導致了傳媒市場的競爭,尤其是壟斷競爭。壟斷競爭與寡頭壟斷、獨佔壟斷全然不同。壟斷是特定的經濟主體為了特定目的通過構筑市場壁壘從而對目標市場所做的一種排他性控制狀態,這裡的市場壁壘可以是行政壁壘(比如政府專賣制度),也可以是產品差別化形成的壁壘(比如技術專利)。[3]壟斷競爭是壟斷結構的一種,但並不等同於壟斷行為,競爭在其中約束著壟斷行為帶來的威脅。盡管19世紀后期,不少經濟學家崇尚亞當·斯密提出的自由競爭古典理論,擔心過於龐大的經濟組織會導致壟斷經濟。然而19世紀至20世紀西方經濟的發展証明,壟斷競爭在當代的商業社會中更能促進經濟競爭。相比自由競爭條件下資源的分散,壟斷競爭中的少數大企業佔據大多數的市場和資本,產生規模經濟,有足夠的資金投入創新,但同時也不乏強勁對手的競爭,使得整個經濟體顯現出更強的市場活力。由此在傳媒業,壟斷競爭也將逐步取代自由競爭成為中國傳媒業競爭的主流。

(二)傳媒多樣性的意義和價值

談及傳媒市場壟斷競爭,在西方與此密切相關的是傳媒多樣性以及自由表達的權力。媒介多樣性歷來受到規制者的重視,文化和觀點的多樣性是國際社會在制定國家政策以及區域性政策時最為重要的依據,而競爭則是經濟上最重要的標准,兩者關系密切相關,且彼此間存在重疊交錯。③

在西方,多樣性的論述大多集中於規制者對於政治文化的相關論述之中。在論述多樣性時,我們不免要對多樣性進行一番簡短的梳理:多樣性的概念來源於生物學,而在社會科學研究中,則被賦予了新一層的含義。英國法學家麥克·費恩圖克認為多樣性含有政治多樣性與文化多樣性兩方面的內涵。[4]61縱觀傳媒行業規制者們對於多樣性的限定,大致有文化多樣性和觀點多樣性兩種。

迄今為止該方面最為引人注目的文獻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2001年文化多樣性宣言》,此宣言將文化多樣性置於國際人權的框架之中,並認為保護文化多樣性是一項倫理義務,它與尊重人權不可分割。菲利浦·納波裡分析美國第一修正案時認為政策分析員需要運用更廣泛和成熟的方法來制定傳播政策,其中所涉及的基礎原則如下圖,反映了各個基礎原則和他們之間的相互關系,傳媒產業政策所倡導的自由的觀點市場由多樣性與競爭共同達成。[5]50與此同時,歐洲理事會確信,多樣化是言論自由原則的組成部分,甚至作為歐盟機構中民主代表的歐洲議會也在傳媒政策的制定中充分考慮多樣性。

由此觀之,文化多樣性的目標實際上隱含了集體權利的某種合法性,其重要性的體現以自由的觀點表達為依歸。從現行社會看,文化多樣性作為一種集體權利的代為行使者主要是國家,其次是國家管控下開放的市場經濟。國家代表的集體權利針對的是其領土內的各個社會群體,如種族性群體、地域性群體等。而市場經濟代表之下的集體權利則更傾向於消費主義。不得不承認的是,盡管文化多樣性(即傳媒領域中的傳媒多樣性)在民主的意識之中相當重要,但隨著一系列集中化因素產生(如大國的崛起,區域管制的逐步成型,經濟文化的全球化等),現行的傳媒多樣性更多地暴露於政治、思想、經濟等方面的集中化之中。而與此同時為學者所公知的是:代表多樣化的傳媒多樣性與集中化多數情況下是相悖的。這正是本文認為值得憂慮及深思之處。

二、從近年並購投資浪潮看國內傳媒行業集中化趨勢

二十一世紀互聯網的異軍突起為媒體提供了跨國和真正無邊界的傳播。從國家政策方面看,國家總理李克強在2015年召開的“兩會”中首次提出“互聯網+”的概念,力圖倡導各行各業與互聯網構建新的產業模式,加之市場上一系列互聯網公司在經濟低迷的宏觀背景下一路走高,互聯網行業被認為是國內最具前景的產業。其中作為業內佼佼者的百度、騰訊、阿裡巴巴從來就不缺乏話題,但最值得傳媒產業矚目的仍然是阿裡巴巴投資、收購媒體的一系列事件。

不同於百度、騰訊自身濃厚的資訊媒介性質,阿裡巴巴在其前十年的發展中依靠電子商務創造了龐大的原始資本積累。百度的搜索引擎功能具備天然的用戶流量資源,騰訊則在即時聊天軟件方面獨佔鰲頭,並且兩者都擁有自身的新聞媒體,騰訊更是國內移動資訊媒體的三甲之一,覆蓋廣闊的用戶群體。在2015年10月馬雲致股東公開信曾提到,“狹義的電子商務僅僅是今天阿裡巴巴集團戰略的一部分,我們追求的是打造一個開放、透明、協同的商業基礎設施平台”,並表示阿裡巴巴未來在區域上將重點發展全球化和農村市場。④自建媒體平台成為其打造商業基礎設施平台和發展全球化的不可忽視的一項組成要素,因而在近年來阿裡巴巴的“購買清單”中,媒體佔據多半。另外,盡管百度、騰訊投資並未集中於媒體,但在媒介泛化的環境之下,兩者所投資的各類服務類企業皆也離不開媒介的影子,涉足領域覆蓋傳媒娛樂,網絡應用,電子游戲,在線教育、互聯網醫療等。

在當代傳媒新技術、新政策的語境之下,歐美的傳媒產業轉型深刻影響著亞洲各個國家的傳媒產業框架和制度的重建。在傳媒產業集中化的動因層面,國內傳媒產業與歐美國家類似,而在其所表現的形式上,又有所不同。在美國“政策性規定”與“對策性博弈”的表象下,集團化的信息貢獻與衍生產品的開發無疑可以降低產品的開發、生產與傳播成本,從而在更大范圍內實現規模經濟,這是引發大規模並購、實現傳媒集中化發展的原動因。[6]

然而這並不能很好地解釋國內互聯網行業主導的傳媒兼並潮。首先,引領這場趨勢的互聯網服務業與媒介、尤其是與傳統媒介的資源的可共享區域小於互聯網行業與自身或其他產業的可共享域。相反如人民日報打造的“中央廚房”等媒介之間的融合,似乎更能將媒體的信息資源最大限度地相互利用。因而當外界開始揣度這場兼並潮背后的意圖時,始終沒有將短期內的盈收作為考慮。事實也正如此,作為投資對象的媒體目前還未能進入回報期。其次,集中化的各媒體涉及的領域各不相同:資訊、影視、金融服務、科技媒體、創業媒體、軟件等,媒體之間的信息資源和產品無論是在內容還是形式方面,都有較強的特色,形成行業壁壘。從企業行為和市場競爭方面看,學者龔彥方(2012)對中國傳媒產業的市場勢力與規模經濟進行實証研究發現,在考慮企業之間生產差異率時,傳媒產業上市公司顯著地規模不經濟。[7]

從目前阿裡巴巴的國內投資清單上看,更多的輿論聲集中在其構建媒介“生態圈”或開放式商業平台的討論之上。梁志勇(2014)認為,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全面來臨,爭奪移動互聯網入口成為互聯網巨頭、三大運營商和硬件制造商排兵布陣的重要著力點。“搶奪入口—搭建平台—構筑全產業鏈—形成閉環生態圈—獲得商業模式”成為移動互聯網布局的基本路徑。[8]由此觀之,百度、騰訊、阿裡巴巴三大互聯網巨頭搶佔移動互聯網入口、構建閉環生態圈,蠶食移動互聯網市場是進行商業兼並收購的主要因素,而傳媒產業,尤其是媒體,難以被互聯網商業巨頭排除在外。

從被集中化的傳媒公司企業看,獲得來自互聯網資本巨頭的投資或收購的媒體涉及范圍較廣。在移動互聯網時代,新聞傳播的格局發生深刻的改變,傳統新聞媒體面臨競爭多元化的市場,如何與互聯網巨頭形成新的競合關系,發揮自身內容優勢成為發展的關鍵。央視、人民日報、新華社作為“國家隊”媒體,在市場競爭中具有特殊優勢,尚且能夠與互聯網媒體巨頭相抗衡,一般性的傳統媒體則不然。僅從2013年阿裡巴巴涉足的傳統媒體名單中,第一財經傳媒、《北青社區報》《商業評論》《南華早報》旗下媒體業務等就赫然在列。

虎嗅網、陌陌、優酷土豆、36氪等創業型互聯網媒體雖然發展勢態良好,但依舊未免於被大型互聯網公司收入囊中。陸峰等(2014)在分析互聯網產業鏈加速整合的內在因素時指出,互聯網創業企業創新應用發展遭遇階段門檻,是互聯網巨頭進行並購的重要因素。盡管資本市場近年來對於創業型互聯網企業投資力度較大,但對於絕大多數創業互聯網公司來說,需要推廣線下服務,將用戶數量提升至百萬甚至千萬級別,需要更大的資源投入,是天使投資或A輪投資難以滿足的。[9]因此在創業型媒體發展的關鍵時期,並購成為獲得持續性發展的路徑之一,並且依傍大型互聯網公司的資金、人力資源、平台資源等對於創業媒體發展也極為有利。

三、傳媒市場競爭與多樣性的辯証關系與衡量

關於傳媒競爭與多樣性的辯証關系,學術界和管理部門對此都各有一番評述。過去大眾所認知的互聯網能夠有效促進觀點自由被予以否定,因為互聯網本身也正在被商業集團納入意識形態的傳播范圍之內。曾被政治意識所壟斷的媒體在逐步被放開的同時,又以一種新的形式——壟斷競爭所控制,在某種程度上看即是新一輪的集中化。

傳統的媒介多樣化旨在通過積極的保障手段實現內容的規制,如公共服務廣播,獨立的節目產品和地方性內容定制等,通過競爭立法對媒體所有權集中與跨媒體所有權進行限制,並控制資源瓶頸及其所有者的權利運用,保持傳媒市場的可進入性。[10]這樣的理念作為傳媒管制政策的初衷至今並未有根本的改變,然而催生出傳媒集中化的主要原因是:19世紀80年代起傳媒規制者將多樣性與消費者選擇等同起來,將傳媒多樣性的實現交付於開放的市場經濟。倡導市場自由主義的人士通常認為,市場競爭,尤其是壟斷競爭,能夠保証傳媒創新的活力,為消費者提供更多可選擇的媒介技術和內容產品,並由此認為傳媒公司之間的收購、兼並等傳媒產業集中化行為有利於傳媒多樣性。值得指出的是,這種思想是單方面建立於消費主義之上的,簡單地建立於消費者與生產者之間的相互需求,導致消費文化的過度膨脹。而多樣化其實質卻根植於群體與群體之間的差異,如民族、宗教、地域及各類主義者之間差異性。因而資本構建之下的“傳媒生態”很大程度上只是迎合了大眾消費者的需求,提供數量創新的媒介技術和產品,但卻忽視了媒介內容所反映出的深層次的文化與意識的多樣性。

更加令人擔憂的是,商業集團控制下的傳播必然是為其企業願景和商業利益所服務的。在過去的幾年間裡,阿裡巴巴集團已經成功將一個非本土的節日造就成在國內最有影響力的消費性節日,在其舉辦大型晚會以慶祝節日的當天,消費者在其旗下淘寶網站創造了巨額消費。不同於西方傳統的聖誕節或感恩節等引發的受眾消費,光棍節本身在本土並不具有傳統價值及深層次的人文價值,被大眾所追逐一方面來自部分人群對於節日儀式感的需要,但更大程度上是由於在商業集團鋪天蓋地的宣傳籠罩之下,受眾群體的消費欲望被激發,節日逐漸被賦予了網上購物的象征性意義,甚至潛移默化為商業集團旗下購物網站的節日。一旦某個商業組織與大眾所接受的特定儀式聯結在了一起,人們就很難確定自身行為是否能夠反映自我本身的思想和意圖,也無法否認在大型商業集團宣傳的影響下,成為某些方面的“烏合之眾”。然而,思想言論以及文化潛移默化的改變相比消費行為則更難以測量。商業組織驅動下的媒體勢必是為了迎合更加廣泛的受眾群體,而相反的是,多樣性的本質是對不同文化、觀點的表達。在資本驅動的媒介集中化之下,在技術層面上的受眾或許擁有了更多的選擇,但從內容的多樣性上看,媒介快速發展的今天,傳媒多樣性可能不曾進步甚至倒退。譬如有調查顯示,當下新媒體和傳統報刊新聞、電視節目(如春晚、黃金時段電視劇等)的目標人群定位更傾向於都市人群。

由此觀之,傳媒的壟斷競爭存在傳播多樣性妨害,開放的市場經濟難以承載傳媒多樣性的原則。但從現有的研究文獻中,我們不難找出對此不同的觀點。韓國光雲大學傳播藝術學院學者朴素蘭在研究韓國電視節目的競爭與多樣性時認為,競爭對於傳媒多樣性的影響是復雜的,競爭推動了韓國的電視產業,且在競爭更為激烈的黃金時段,節目多樣性上升,但隨著競爭的加劇,節目的多樣性遞減。[11]我們理論上認為,傳媒產業的競爭給傳媒產業的發展和繁榮提供了前提。壟斷競爭之下,少數商業巨頭反倒能夠集中更多的資源用以傳媒產業的發展和創新。然而壟斷競爭不代表適度的競爭,相反在發展到一定程度后,壟斷競爭也會演變為激烈甚至過度的競爭。媒介過度的集中化無疑會損傷多樣性,過度的競爭顯然會導致企業採取模仿策略,這不利於文化的多樣性。[12]

四、對傳媒產業所有權與多樣性的展望

回顧上文中菲利浦·納波裡的基礎原則模式,其核心圍繞著的是公共利益。競爭與多樣性構成了自由的觀點市場,而自由的觀點市場是公共利益的一部分。傳媒政策的制定最終也將服務於公共利益。從當下國內媒介的發展上看,大眾受益於傳媒產業創新,而這部分創新很大程度是由傳播全球化之下國內和外來傳媒集團相互之間的競爭催生而出的。傳媒競爭,尤其是壟斷競爭導致的傳媒產業繁榮,本身就極大地有利於公共利益。那麼我們所考慮的問題就不僅僅是傳媒經濟的發展和傳媒多樣性孰輕孰重,而是在發展傳媒經濟的過程中,損失一定的傳媒多樣性是否有利於總體的公共利益。

涉及這一問題難以做出抉擇。作為自由市場上的商業個體有權利在合乎管制的前提下進一步擴張,同時國內大眾所享有的公共利益也越發得到重視。但從目前宏觀政策看,當下國內傳媒產業政策的制定更偏重於促進產業的經濟繁榮和進步。因而問題的本身便不在於傳媒產業經濟與傳播多樣性的較量,而在於政府如何施行有效的行政干預,以保障傳媒競爭之下文化、觀點多樣性的共同發展。

然而當下學界業界對此的研究與討論相對匱乏,缺乏有影響力的倡導。基於上文的論述,本文總結了幾點建議,以期為政策規制與產業運營提供一定的思考和靈感。

(一)有意識地鼓勵各類新媒體的發展,消除市場壁壘

盡管傳播多樣性並非是所有媒介產品的必然屬性,但隨著新媒體,尤其是自媒體的快速發展,也許在將來我們對於傳媒產業市場份額過度集中的擔憂會自動瓦解。大量涌現的個人自媒體、官方新媒體推陳出新,產生足以與商業集中化媒體相抗衡的媒介產品和影響力。屆時大型媒介集團所構建的市場進入壁壘逐步消失,越來越多的傳播途徑得以實現,那麼多樣的思想、文化、觀點將不受特殊所有權的限制,媒體的多樣性將由於豐富而有影響力的新媒體產品而得到保護。

當下新媒體和自媒體已然是兵家必爭之地,而需要培育真正能促進傳播多樣性的新媒體就絕不能任由其隨意生長,因為在自然的發展之下,大多數新產生的媒體勢必在此踏上創業、融資,進而被媒體集團收購的舊路。代表傳播多樣性的新媒體不一定能夠很好地適應大眾消費者的口味,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是趨於小眾的。因此有意識地鼓勵和培育能夠提供多樣性產品和內容的新媒體成為政府和公眾的責任,政府對其進行扶持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實施管制政策以鼓勵多樣性和扶持公共服務提供者

管制性政策是防止媒體過於集中而產生負面效果的直接干預手段。盡管當下的媒體一直在呼喚管制性政策的減少,為言論自由拓寬領域,然而開放的市場在競爭日益嚴峻的當下難以承載傳播多樣性。因此為了保持傳播多樣性,防止媒體的過度集中,採取鼓勵不同思想、文化、觀念背景多樣性的管制性政策工具顯得尤為重要。對於媒體集團高層的監督以及集團發展是否有傷公眾利益的有效監督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有利於保持市場的公正性。與此同時,管制政策亦當考慮到公共利益提供者的利益,向其提供適當的扶持。

(三)控制媒體的關鍵資源,賦予商業媒介以社會責任

合理控制商業媒介的媒體資源,尤其是具有重大影響的媒體資源能夠對市場上傳媒公司的內部運營與外部競爭產生重大的影響。一直以來,對於傳媒產業競爭的律法在媒體資源方面的控制較少,主要依靠官方媒體獲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渠道形成一定的壟斷。隨著信息傳遞技術的日益增長,政府對於官方媒體資源的壟斷收效甚微。因此如何進一步合理調控媒體資源的傳播渠道將成為重新分割傳媒市場份額,調整商業媒體與官方媒體、自媒體之間影響力較量的重要突破口。

此方案的另一個替代性路徑則相反:向在市場主導的商業媒體集團提供額外媒體資源的同時,對商業媒體集團賦予一定的社會責任。商業媒體集團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資源制作收益較低,但能充分表達多樣性的媒介內容和產品,作為補償的是獲得政府所提供的媒體關鍵資源。這一手段可看作是政府變相採購商業媒體集團的媒介內容和產品服務,以填補於市場上的傳播多樣性不足的缺陷。(作者簡介:郝雨,男,河北秦皇島人,教授,博士生導師,上海大學文化傳播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為新聞傳播學。邱凌燕,女,江西贛州人,作者單位為上海大學。)

注 釋:

①③金冠軍,鄭涵:《傳媒市場競爭與文化多樣性的歷史命運——以亞洲傳媒發

展為個案研究》,上海市社會科學界學術年會文集(2008年度)年度主題卷,第516-517頁。

②陳昕:《中美傳媒集團比較研究》,刊載於金冠軍等主編《全球化視野——傳媒產業經濟比較研究》第340頁。

④鳳凰財經:http://finance.ifeng.com/a/20140909/13081234_0.shtml.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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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莫利佩爾梯.電影產業的多樣性:一項跨國研究[A]//亞洲傳媒發展的轉型結構[M].金冠軍,鄭涵,孫紹誼主編.上海三聯書店,2009.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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