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國際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展江:保衛新聞版權可借鑒香港經驗
如果說互聯網對中國的社會發展起了不可忽視的推動作用,那麼其中存在的不當得利現象必須以更好的法制環境來糾正。加強法律的威嚴,增大違法成本是一個路徑選擇。
具體而言,香港的經驗值得借鑒。香港曾因盜版的猖獗與泛濫,一度背上過“盜版中心”的惡名。香港后來開始高度重視版權保護工作,把建立有效的法律體系、採取嚴厲的執法措施、進行持續不斷的公眾教育配合起來,成為全世界盜版率最低的地區之一。【詳細】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熊琦:應對網絡轉載報社需轉變思想
記者創作的作品屬於一般職務作品,因此自己仍然是著作權人,當然可以獨立維權。但由於個人精力和能力有限,非法轉載所侵害的更多的是報社利益,因此一般報社會代為維權。記者與報社簽訂的雇用合同中,往往都包含了記者關於作品授權的條款,因此在實踐中無需重復授權。
報社應該由被動轉向主動,即積極與主流網絡內容服務提供者達成著作權許可協議,打包許可報社的所有作品,這樣既可以獲得穩定收益,又能避免疲於應付網絡侵權。而真正實現網絡轉載市場的規范,還需要依賴高效的司法審判和嚴格的行政執法。【詳細】
·捍衛新聞版權需要更有力行動
這是一個媒體空前繁榮的時代,但不應該是野蠻生長的時代。各種類型的媒體不存在天然對立,真正應該追求的是和諧共生、融合發展。這就需要相關部門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管理,而保護版權就是一個重要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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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創新不能侵犯新聞版權
新聞版權是每一個媒體的核心資源,一個充斥著粗制濫造的新聞生態最終損害的是社會全體成員的福祉與利益。在一個對新聞作品缺乏版權保護的環境中,從私自轉載、不署作品來源,到對原文改頭換面、拼湊嫁接、斷章取義,甚至抄襲剽竊,各種亂象紛至沓來。新聞媒體之間必然陷入無序競爭狀態,導致大眾傳媒市場失去創新動力,“逆淘汰”現象叢生。【詳細】
·竊稿不算偷,版權意識哪去了?
孔乙己時代有人認為“竊書不為偷”,互聯網時代也到處充斥著“竊稿不算偷”的觀點。互聯網時代問題的根源很簡單,那就是新聞作品的版權長期以來沒有得到起碼的保護。版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權利。本來應該是到處充滿知識產權,哪裡想得到,傳統媒體在新聞報道中所傳遞的知識,網絡轉載卻不支付一分錢的費用,還美其名曰“幫你擴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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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該為任性買單了
隨著網絡時代的到來,一個司空見慣的問題愈演愈烈:網絡媒體並不生產新聞,而是新聞的“搬運工”。網絡轉載對於紙質媒體來說,一直是很困惑的。有的甚至認為,網絡媒體的轉載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宣傳自己的作用。不過,更多的傳統媒體越來越感覺到,自己的勞動成果總被網絡媒體免費使用,心裡很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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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新規能否終結網媒的免費午餐
我國網媒數量眾多,行政部門的規定要從《通知》變成網媒行業性的集體行動,需要很多配套措施以及專門的執法、監督機構。誰來監督大大小小的網媒,是傳統媒體自己還是版權管理部門﹔對於未經授權擅自轉載的網媒如何處理,懲罰的力度多大才合適……這些實踐操作層面的問題,顯然比一紙《通知》更具挑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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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6日,時值第17個世界知識產權日,在當天舉行的2017中國網絡版權保護大會上,由10家主要中央新聞單位和新媒體網站聯合發起的“中國新聞媒體版權保護聯盟”宣告成立。同日,全國有115家報紙、期刊、電台、電視台發布了《關於加強新聞作品版權保護的聲明》。這表明,中國新聞媒體已經積極行動起來,清除“拿來主義”的不良之風,共同抵制新聞侵權行為,助力新聞作品進入版權保護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