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版權方Talpa單方解約 唐德影視"好聲音"成雞肋

連續兩年缺席市場的《中國好聲音》或許再難回歸大眾視野。11月13日,唐德影視發公告稱,版權方Talpa傳媒欲單方解約,終止履行《中國好聲音》的授權協議。2016年,以4億元高價買下《中國好聲音》節目模式五年四季應用權的唐德影視,正式進軍綜藝產業。相較於在影視制作方面取得的成績,唐德影視在綜藝節目領域的經驗可以說是零。而《中國好聲音》的持續遇阻,不僅導致品牌開發大受影響,高成本投入也讓唐德影視陷入舉步維艱的境地。
買入兩年 風波不斷
為了獲得《中國好聲音》,唐德影視投入了不少本錢,並以6000萬美元的價格從Talpa傳媒拿到五年期限內在中國區域(含港澳台地區)的獨家開發、制作、宣傳和播出《中國好聲音》節目的授權。但這一看似香餑餑的節目,卻自雙方簽署授權協議后,在兩年的時間裡,使唐德影視陷入各種糾紛與訴訟中。
2016年1月20日,唐德影視發布公告稱已與Talpa傳媒簽署合作意向書,但就在3天后,燦星對外表示,自己對《中國好聲音》具有獨家續約權,並表示《中國好聲音》的中文節目名稱及品牌屬於燦星。由此,《中國好聲音》的版權大戰正式拉開帷幕。
面對版權紛爭,各方均不退讓。2016年6月,唐德影視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燦星等公司侵害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索賠5.1億元﹔但與此同時,燦星則開始錄制《2016中國好聲音》。盡管后續燦星被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責令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的名稱與商標,可該訴訟並未完結,據唐德影視2017年半年報顯示,該民事訴訟尚未宣判。
然而就在先前訴訟還未徹底解決時,浙江廣播電視集團等公司也加入到版權大戰中,並於2017年4月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稱唐德影視及其子公司侵害《中國好聲音》電視欄目名稱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目前該案也處於審理過程中,尚未做出裁定。
如今唐德影視更是屋漏偏逢連夜雨,不僅新節目沒有播出、多起官司尚未徹底解決,還因暫緩向Talpa傳媒支付后續許可費而被Talpa傳媒送來一紙解約書,要求立即終止協議,授權權利歸還Talpa傳媒,並向Talpa傳媒支付剩余4125萬美元許可費。
對於暫緩交許可費,唐德影視表示,Talpa傳媒沒有切實履行協議中的義務,《中國好聲音》節目至今無法順利播出,公司亦無法按照協議行使其獨家授權權利。在天津師范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教授陳立強看來,此次Talpa傳媒選擇解約,一方面原因是唐德影視有部分許可費沒有交付,另一方面可能是Talpa傳媒考慮新節目長時間沒有上線,影響到該節目模式的品牌影響力。
零經驗 難導綜藝大戲
“《中國好聲音》的版權大戰,以及與授權方Talpa傳媒產生的一系列糾紛,都在一定程度上顯示出唐德影視缺乏綜藝制作的經驗。”陳立強表示,幾年前《中國好聲音》之所以能大火,與該節目形態在當時具有較強的新鮮度有關,但隨著同質化的節目逐漸增多,《中國好聲音》在市場的影響力也開始下滑,對於唐德影視來說,此時高價買入《中國好聲音》節目版權並不是一個好時機,而拿到版權后迅速推出新節目的契機唐德影視同樣沒有把握住,“想要更好地在綜藝市場立足,唐德影視應成立或者聘請專業的內容制作團隊及時讓節目面市以保本,唐德影視卻錯過了這樣的機會,這就說明唐德影視在綜藝節目制作上的團隊能力較弱,執行能力不強”。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唐德影視2017年半年報中對於新一季《中國好聲音》的制作進展幾乎與半年前如出一轍:公司積極籌備新一季《中國好聲音》的各項前期工作,包括完成相關人才招募工作,與Talpa傳媒方面溝通創意、制作方案,與潛在合作方深入交流等。
樂正傳媒研發與咨詢總監彭侃指出,優質節目版權並不是萬能的,燦星制作的《中國好聲音》之所以能一度贏得亮眼的收視率,使《中國好聲音》的模式具有較高的市場價值,與制作公司前期在《中國達人秀》等節目中掌握了節目制作的模式化方法有密切聯系,這顯然是唐德影視所不具備的優勢。
騎虎難下 止損是關鍵
“Talpa傳媒一封要求終止協議的函件,讓唐德影視在綜藝領域的發展陷入被動。”電視欄目制作人郝林雲指出,雖然《中國好聲音》已經連續兩年缺席市場,但已經消耗了唐德影視巨大的財力,除去4億元的版權購買費用,還有3.5億元的節目制作費、延期行使制作權的費用,以及大量關於《中國好聲音》商標權訴訟的費用,唐德影視為《中國好聲音》的支出將超過8億元,“《中國好聲音》對唐德影視而言至關重要,但成功播出后能否獲得較好的市場反響也是一個未知數,或許唐德影視應該規劃公司在電視綜藝領域的發展路徑”。
有業內人士分析,受益於遠高於其他類型電視節目的收視播出比、巨大的廣告價值和較強的話題性,近年來綜藝節目市場快速發展,成為省級衛視塑造風格、構筑差異化優勢、鎖定差異化收視人群的主要方式,並吸引了大量資本進駐,但相比於電視劇和電影,我國綜藝節目市場仍處於發展初期,對於綜藝制作方來說,想要有效擴大市場份額,在買入版權后,還應進行本土化的多元探索。
“從市場的角度看,海外電視版權本土化已不是吸睛利器,而對於唐德影視來說,《中國好聲音》或許也並非公司進駐綜藝領域的敲門磚。”唐德影視若想繼續爭取《中國好聲音》的版權,把節目做出來,需要繼續添加創新元素,讓受眾多一些新鮮感,但是現階段真人秀節目都是大投入、大明星的模式,即使《中國好聲音》成功面市,可能也是虧本的結局,“如果唐德影視選擇放棄《中國好聲音》節目,帶來的損失僅是當時的許可費,若仍堅持制作,則有可能面臨更大的損失”。
《中國好聲音》版權糾紛回顧
2016年
1月20日 唐德影視稱與Talpa傳媒簽署合作意向書
1月27日 Talpa傳媒向燦星下達“好聲音”禁用令
1月28日 燦星正式向唐德影視發出律師函
1月29日 唐德影視宣布花費6000萬美元購買五年四季版權
5月 Talpa傳媒仲裁庭申請宣告擁有《中國好聲音》中文節目名稱
6月7日 唐德影視起訴燦星等侵害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
6月20日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責令燦星等停用《中國好聲音》名稱與商標
7月 北京知產法院復議維持原裁定
12月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燦星等上訴請求
2017年
4月 浙江廣播電視集團等公司起訴唐德影視及其子公司不正當競爭
11月 Talpa傳媒向唐德影視發出解約通知函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