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媒體退出機制 壯大主流輿論陣地
摘要:退出管理在媒體全過程管理中不可或缺,加強輿論陣地管理必須充分重視這一環節。出台媒體退出管理的專門規章,建立合理、有序、必要的退出補償與善后制度,是構建健康、有序現代傳播體系和壯大主流輿論陣地的必然要求。
關鍵詞:媒體管理 退出機制 主流輿論 優勝劣汰
近幾年來,傳媒業界有一種現象值得注意,那就是哪裡有媒體退出都會掀起不小的波瀾,如東方早報、京華時報宣布停刊等。“狼來了”“報業要亡了”的驚呼聲此起彼伏﹔媒體人特別是傳統媒體人被悲觀、恐慌的情緒籠罩著。之所以如此,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沒有全面、正確認識媒體退出這一媒體現象。
十九大報告明確強調要“加強陣地建設和管理”,提高新聞輿論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這就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鞏固和壯大主流輿論陣地,構建健康、有序的媒體傳播格局。在此背景下,媒體退出、怎麼退出、退出了如何善后等問題是繞不開、避不了的。所以,應辯証看待媒體退出的影響與意義,進一步完善我國媒體退出機制。
媒體退出是指媒體機構停止運行或媒體原有形態終結等與媒體創辦、生存、發展相對、相反的一種媒體現象,如報紙停辦停刊、電台電視台關門、網站倒閉等。理論上,媒體有創辦就必有退出。人類傳播史就是在媒體創辦與退出、生與死的交替中不斷演進和發展的。因此,媒體退出和媒體的“生”是同等程度的概念。
就個體而言,媒體退出對媒體自身的影響似乎主要是消極、負面的,比如會導致員工失業、平台丟失、事業中斷等一系列問題。就媒體宏觀的業態、大的場域而言,媒體退出當然也有負面影響,它會對同類媒體及其從業者帶來心理沖擊,致使一定程度的悲觀情緒蔓延。但總體上,從媒體生態改善和媒體融合發展的角度看,媒體退出的意義則主要是積極、正向的。
退出是媒體生態的自我調節與優化
第一,媒體競爭,優勝劣汰。羸弱媒體關停出局使得整個媒體陣營身強體壯,傳媒業整體實力提升。媒體圈如同大千世界,形形色色,良莠不齊,其中不講倫理違背公德、違法胡來的不良媒體無疑是毒瘤。這樣的“惡”媒多了,媒體生態就成為了病態。關停“惡”媒是摘瘤,是媒體生態的淨化,有利於整個媒體圈肌體健康。
第二,同質化媒體過多,本質上是媒體供給側結構畸形。這種畸形結構會導致媒體間的惡性競爭,使得媒體生態無序混亂。在惡性競爭中,媒體很容易“劍走偏鋒”,出招狠毒,如新聞尋租、敲竹杠等,以致淪為“惡”媒。不良媒體往往非其所願,乃畸形結構使然。部分同質化媒體退出“消腫”,實質是實現媒體供給側結構良序均衡。
第三,形態落后的媒體“剪枝”保証媒體生態始終正向演替。按生態學的原理,在媒體生態動態發展過程中,不同媒體群落角逐、融合乃至某個群落被取代,直至達到新的穩定階段,是媒體“生態演替”(Ecological Succession)。媒體生態演替存在兩種可能性:更加有序化或更加無序化。前者是有利於媒體及其環境因子的正向運動﹔后者是指由於生態間的輸入、輸出而減少系統結構有序性,導致媒體生態病態化。傳統媒體和新媒體融合有些像企業重組,總存在誰重組誰、誰被誰重組的問題。傳播革命背景下的媒體融合大方向隻能是新興媒體融合傳統媒體,而不是相反。在傳播革命帶來的傳統媒體“寒冬”裡,傳統媒體關停相對集中、頻繁,一定意義上是弱化甚至淘汰相對落后的媒體產能,保証媒體生態間的輸入、輸出始終滿足正向演替的要求。如通常意義上的“小報小刊”的退出,間接壯大了主流輿論陣地。這和直接扶持主流媒體是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
退出是媒體融合的一種實現方式
媒體融合的最終形態是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到“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也就是雙方優勢互補、一體發展。以筆者之見,在某種意義上媒體退出本身也是媒體融合的一種路徑和實現方式。
很多人會問,媒體都退出了,都不在了,還怎麼融合呢?不能這樣機械性地理解。就媒體個體而言,紙質形態不在了,但支撐報紙運行的內在要素並未隨之而亡,其經濟基礎、人才及新聞生產能力、採訪權、受眾群體及其它社會資源、信譽聲譽等依托新的載體延續和發展著。澎湃新聞和東方早報之間不只是簡單的取代和被取代關系,而是有著傳統紙媒和移動新媒體的相互滲透與融合。在澎湃身上,一定程度實現了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優勢互補,一體發展。從這個角度,東方早報變身為澎湃新聞,正是媒體融合的一種路徑。
從宏觀層面,媒體融合更是不同傳播介質的媒介特性的融合。這倒不在於不同媒體個體的一體化,而在於不同類的媒介特性的“揚棄”與統一,是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優良特性的強強聚合,也是對各自不良特性的舍棄與剝離。這個過程,不是物理變化,而是化學反應。例如傳統媒體的線性傳播特性,有封閉與保守的缺點,又因為“守門”而具有對事實真實性的把關和價值堅守等優點﹔而互聯網新媒體的非線性傳播,有快捷、開放、互動、平等、多元等優點,又因“守門”失靈而信息混雜、真假難辨。媒體融合最終是不同媒介特性的取長補短,融為一體。從當前媒體融合的實踐來看,新舊媒介的特性相融已經有了比較清晰的呈現,如傳統媒體更加注重和讀者、聽眾、觀眾之間的互動與“對話”﹔新媒體則注重信息內容把關。由此可見,有些媒體雖然關停了,但其優良的媒介“類”特性仍會得到傳承與發揚。這也是媒體融合,至少是對媒體融合的貢獻。
所以,對當下一些媒體關停產生恐慌,其實是有些反應過激。隨著媒體融合發展,部分媒體尤其是過剩、落后產能出局將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只是媒體退出不是簡單粗暴的,不是一關了事,而是其優良媒介特性和優良資源向新載體的轉移與傳承。
退出是媒體陣地管理的重要環節
習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明確要求要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陣地建設和管理。新聞媒體作為主要的輿論陣地,是“陣地管理”的重要內容。那麼,媒體管理包括哪些環節呢?
媒體管理應是一個涵蓋從生到死的“兩點一線”的有機整體,即准入管理、過程管理和退出管理。這是三個不可或缺、不可偏廢、彼此聯系、相互作用的環節。實踐中,一些人在認識上有誤區,以為隻要在許可、准入環節把好關,再做好日常的過程監管,媒體退出就會較少發生,因而相比前兩個環節,媒體退出管理不那麼重要,不必花太多的精力。這是一種糊涂有害的認識。
對媒體個體而言,准入管理、過程監管和退出管理在時間上有先有后,但從整個傳媒體系和媒介場域來看,三個環節卻總是處在動態的協同當中,相互影響、相輔相成,其中任何一個環節都會對媒體管理的全過程產生影響,如媒體退出會反過來對尚存媒體形成威懾,反作用於准入管理和過程監管。再說,媒體生態始終是動態變化的,不是哪一個環節做好了就能一勞永逸。因此,媒體管理必須三個環節齊備,這樣媒體管理的體系才是完整的。
完善退出機制,引導媒體退出趨利避害
應該說,目前我國媒體管理這三個環節上都還有改善空間,尤其是媒體退出管理方面更有加強和完善的必要。我國媒體退出管理很長時間多針對報刊,主要依據現行報刊出版管理規定,存在一定“重許可輕退出”傾向,操作中往往“一事一議”,而且大多帶有行政處罰性質(如中國特產報等),缺乏健全的制度化、規范化的常態機制。對此,學界業界詬病不少,呼吁甚多。
完善媒體退出機制的呼聲由來已久,但一直沒有進入實質性的操作階段。這當然不是說媒體退出管理完全缺位,而是說相比准入和過程管理,退出管理還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完善我國媒體退出機制,並利用這一機制鞏固和壯大主流輿論陣地,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首先,要出台相應的專門規章。既然媒體管理的三個環節相輔相成,缺一不可,那就要在已有的規定、條例、規章的基礎上制定、出台有關媒體退出管理的專門規章,明確媒體退出的標准、程序等,使我國媒體管理的制度化建設日趨成熟、完善。有了專門的媒體退出管理規定,就能較好地改變過去“重許可輕退出”傾向,克服“一事一議”的弊端,形成制度化、規范化的媒體退出機制。
其次,要充分發揮市場杠杆的調節作用。媒體競爭優勝劣汰是媒體退出的典型形態。在媒體退出管理的實踐中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當然,媒體市場有其特殊性,筆者不贊成照搬一般企業管理模式,也反對“克隆”西方國家媒體退出機制。我們既不能管理缺位,完全聽任媒體在市場自生自滅﹔也不能不尊重傳媒市場規律,以行政代替市場。我們必須用好市場這隻“無形之手”,也要用好管理這隻“有形之手”,讓“有形之手”和“無形之手”各顯其能,相得益彰。
最后,建立媒體合理退出的補償、善后制度。媒體退出管理的專門規章中,要有對媒體退出標准、程序的科學規定,還必須有媒體合理、有序、必要退出的補償、善后(如人員安置等)等制度安排。除了媒體因自身嚴重問題受處罰退出外,還有很多媒體退出是結構調整或其他原因(如政策需要等)造成的。這種退出一定程度上是一種貢獻與“犧牲”。對這些必要、合理、有序的媒體退出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和採取人員安置等善后措施,是非常必要的。這樣就能將不利影響降到最低。這是完善我國媒體退出機制的重要內容之一。
總之,通過完善媒體退出機制,引導、安排部分羸弱的、同質化嚴重的、形態相對落后的、非主流的媒體合理、有序退出,有利於提高新聞輿論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構建健康、良序、均衡的媒體傳播格局。這樣,十九大報告所要求的“加強陣地建設和管理”就能真正落到實處。
本文系重慶人文社科基金項目“紙媒轉型困境與對策研究”(編號:16SKGH033)的部分成果。
(作者系重慶師范大學重慶新聞學院教授、高級記者)
參考文獻:
①范以錦:《休刊並非個案,務必完善退出機制——從新聞晚報休刊說開去》,《新聞與寫作》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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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易奇志、曾燕:《從美國傳媒退出機制看我國傳媒退出機制建設的啟示》,《新聞知識》2010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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