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擬立法嚴打假新聞 最高可判10年監禁

馬來西亞政府3月26日向議會提交了一份旨在打擊假新聞的法案,懲處舉措包括最高10年監禁和最多罰款50萬馬來西亞林吉特(約合81萬元人民幣)。
其他東南亞國家目前也在著手採取措施打擊假新聞。據法新社報道,菲律賓擬立法對拒絕刪除假新聞的媒體採取最高達38.25萬美元和長達20年監禁的懲罰。新加坡本月正在舉行聽証會,研究打擊虛假網絡信息的措施,包括立法措施等。
依據馬來西亞政府提交的法案,“假新聞”指“任何完全或部分不實的新聞、資訊、數據或報告,包括文章、圖片、音頻或其他任何能夠傳達文字或概念的形式”,資助或教唆制造假新聞者也將面臨相同的嚴峻刑罰。法案適用於馬來西亞國內數字出版商和社交媒體,同時適用於對馬來西亞和馬來西亞人造成不良影響的境外媒體。
據馬來西亞媒體《星洲日報》報道,馬來西亞通信與多媒體委員會的數據分析顯示,84%的馬來西亞民眾通過社交媒體WhatsApp獲取未經過証實的新聞。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間,馬來西亞通信與多媒體委員會共調查45個關於散播假新聞的案件,並將4個案件訴至法庭。該部已針對4358個傳播假新聞的賬號採取行動,其中80%已被相關社交媒體平台刪除,同時40個涉及傳播假新聞的網站和論壇被封鎖。
馬來西亞政府表示,該法案旨在打擊可能威脅政治穩定、破壞公共秩序和國家安全的假新聞,因為假新聞不僅出現在傳統媒體上,更多是發表在網絡媒體,現有的法律可能不足以應付。該法案通過多項懲處舉措尋求在確保公眾言論自由的同時,保護公眾免受假新聞影響。另外,該法案指出,希望公眾以更加謹慎和負責任的態度分享新聞和信息。
馬來西亞政府解釋稱,該反假新聞法案和1984年出台的《印刷及出版法令》並不一樣,因為印刷及出版法令傾向於執照的管制﹔該法案也和2012年頒布的《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不同,因為它沒有限制言論自由。
該法案26日已提交議會進行審議,獲得通過至少需要112票,而馬來西亞執政聯盟國民陣線在共計222名議員的議會中佔據131席,所以當地媒體認為該法案未來通過的可能性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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