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藝術的審美倫理問題研究
一、審美、倫理與審美倫理
審美是人類的天性,帶有必然性,在與自然和社會事物相接觸的過程中,人類的感性本質在事物的自然屬性中得到投射,再回歸到內心,產生審美的愉悅感,進而升華為心靈深處的情感力量。這個情感力量的建立過程,同時也是人類確証自身存在的過程。純粹論述“情感力量”似乎稍顯抽象,實際上,這裡所說“情感力量”的所指非常具體,譬如“信念”“理想”“熱情”“勇氣”……總之,是人之為人的一系列本質屬性。不難看出,審美所賦予人類的情感力量實質上已經與另外一門有著悠久歷史的學科——倫理學發生了關聯,這並非偶然,在“美學”尚未得到正名的時候,無論中西,“美”都被看做倫理建構、倫理傳達和倫理接受的重要途徑,“美”“善”二者本就同根同源。亞裡士多德的《詩學》和《尼各馬可倫理學》被看做美學和倫理學的源頭,雖說彼時的美學尚未正名,但《詩學》中對悲劇的討論實質上就是基於倫理價值的判斷。《說文解字》中將“美”解釋為“甘也。從羊從大。羊在六畜主給膳也。美與善同意。”朱熹在《四書集注》中提到:“美者,聲容之盛﹔善者,美之實。”﹝1﹞朱熹認為善是美的目的和價值核心。從情感結構上,人們的審美感知和倫理感知同樣來自於人的認知活動,但人們對“美”和“道德”的認知往往來自且反饋到實際生活當中——長篇大論的文字符號並不能解決生活當中的實際問題,在這個過程中,“形象”便進入了人們的認知活動中,它發揮了人們倫理感知和道德感知的基礎功能。從最終目的上講,審美與倫理相統一,它們都趨向於人的一種價值實現,哲學上謂之“自由”,屬於人類自我實現的高級形式,二者皆服從於人類崇尚自由的本質。
“審美”與“倫理”的互相交織催生了“審美倫理”的概念,具體來看,“審美倫理”不是“審美”與“倫理”的簡單組接,與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美善統一”之說也不盡相同,回望中國傳統的審美思想,考量一個事物美或不美,首先看其善或不善,“夫美也者,上下、內外、小大、遠近皆無害焉,故曰美。”﹝2﹞“裡仁為美。擇不處仁,焉得知?”﹝3﹞概言之,審美倫理要處理的是人類審美活動和現代審美文化中的倫理建構、倫理傳達和倫理接受問題,其根源於“美善相濟”,所追求的是“美善和諧”,而非機械的美善同一,既不是以審美代替道德,又不是以道德替代審美,而是作為一種理論視域,尋求審美與道德之間的本源性和諧,在這個層面上,“倫理學和美學是同一個東西。”﹝4﹞
二、網絡藝術的審美特征
網絡時代的到來為我們開啟了一個全新的時代,同時也將我們帶入了一個文化、生活、藝術、科技高度融合的全新時代,網絡與藝術的融合催生了“網絡藝術”這一全新的藝術形態,一方面,網絡藝術將文學、繪畫、音樂、電影等傳統藝術囊括其中,另一方面又依據網絡媒介和網絡技術的獨特性質衍生出一種全新的藝術形式——網絡藝術(Net.art)。由此,網絡藝術的內涵也得以從兩種形態展開:第一種形態的網絡藝術指的以網絡為創作手段和傳播渠道的傳統藝術,如網絡音樂、網絡廣播、網絡電影、網絡劇、網絡綜藝、網絡文學等,這些門類的藝術形式以網絡為傳播渠道,在文本建構、敘事策略、修辭手法等方面與傳統的音樂、廣播、電影、電視劇、電視綜藝甚至文學沒有本質區別,隻要轉換其承載媒介,“網絡藝術”就可以直接進入傳統藝術的范疇﹔另一種網絡藝術則專指互聯網藝術,這種全新的藝術形式脫離了互聯網媒介便無法存在、無法獲得表達,如電子郵件藝術(Email Art)、網絡行為藝術(Online Performance Art)、網絡裝置藝術(Online Installation)、網絡游戲(Game Art)等。二者雖有差別,但因其承載和傳播媒介的相同,在審美特征上也顯示出了一定的趨同性,具體來看,網絡藝術具有以下審美特征:
第一,在線性。從審美屬性上說,網絡藝術的在線性意味著審美主體極大的解放,傳統的藝術形式總是局限於特定的時間或空間,也正是據此,人們習慣將藝術形式分類為時間藝術(如音樂、文學)、空間藝術(如建筑、繪畫)和時空藝術(如電影、電視)。這裡所說的“時間”和“空間”屬於藝術得以展開和表達的必要條件,之於藝術文本本身,時間和空間屬於限制條件。網絡藝術則徹底打破了這種局限性,審美主體在何種場合、哪一時間來接受藝術文本完全依賴於主觀意願,今天的藝術接受脫離了美術館、書畫展等空間局限,同時也脫離了節目播出時間、電影排片的時間局限,空間上和時間上的自由同時引起了人們審美狀態的徹底改變,網絡藝術的欣賞得以真正走向“日常化”,藝術欣賞的空間變成了飛機、地鐵、快餐店等日常生活場所,藝術欣賞的時間變成了茶余飯后的零碎時間,現實生活與藝術欣賞的邊界變得越發模糊,在這個層面上,一些學者所界定的“日常生活審美化”時代才真正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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