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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微信朋友圈沉默行為成因

劉日照 程嫩生
2018年12月18日09:08 | 來源:今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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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是微信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早期是以強關系為主、弱關系為輔的虛擬網絡空間,在這上面進行記錄分享自己所見所聞,一方面可以鞏固已有的社會關系,另一方面可以拓寬新的社會關系,“無論是新興的‘點贊’還是傳統的互動按鈕‘評論’,用戶對這些按鈕的使用都隱含他們想通過人際交流互動來提高社會資本的隱性期待”﹝1﹞。這也是微信能夠迅速崛起的重要原因。雖然微信朋友圈的使用可以有助於個人社會資本的培育,但是依然可以察覺到罕見現象的存在,即一小部分用戶在微信朋友圈中充當起沉默者的角色,放棄了積極互動帶來的隱性社會資本積累的機會。這一問題值得深究,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這部分用戶的沉默?

一、隱私權的公共化

微信朋友圈兼具大眾傳播與人際傳播兩種屬性,隨著微信用戶數量的大幅度增加,微信朋友圈的大眾傳播屬性愈發得以凸顯,大眾傳播屬性會使得受眾產生扁平化趨勢,容易導致語境消解。雖然微信朋友圈獨有的圈式信息系統可以對受眾進行圈式切割,為用戶提供具體的人際語境線索,改善受眾扁平化的現狀,但這隻能暫時緩解語境消解問題,治標不治本。因為微信朋友圈只是機械地將受眾進行圈式切割,把用戶對具體社交語境的需求等同於對朋友圈這一社交圈的需求,其圈式信息系統“忽視用戶在社會化不同階段、不同圈子中的角色扮演及多維個性差異呈現”﹝2﹞。同時,媒介具有場景偏向性,微信這一社交媒介也不例外,是偏向於融合交往場景的媒介。因為微信平台默認朋友圈中所有好友是全體在場的,所以微信用戶通過該媒介發布的內容會不加區別地傳播給所有的受眾(除特別分組外),導致接收方很難對發布方群發的動態作出具體合適的互動規范,在這樣的背景下互動雙方的身份、地點、時間、場合等信息就會模糊化。這裡涉及的是語境線索的問題。波伊德將語境線索分為兩類,即人際語境線索和情境語境線索。簡而言之,“語境線索包括人、時間和空間三要素,是用戶進行自我呈現與情境定義的基礎與素材”﹝3﹞。微信朋友圈圈式信息系統以及獨有的場景偏向使得用戶很難對人際和情境語境線索作出全面准確的判斷,因此互動失范的幾率就會大大增加,隱私的公共化屬於互動失范的一種類型。

學界學者也有從隱私管理規則以及隱私邊界規劃的制定原則角度進行探討,“傳播隱私理論認為商議某些信息的共享規則是一個負責的過程,主要包括邊界滲透性、邊界聯系性和邊界所有權的商討”﹝4﹞。由於微信技術的限制,發布者無法從技術層面上對發布信息注明開放程度,因此微信朋友圈裡的信息接收者則無法與發布者進行邊界滲透性、聯系性和所有權的探討,這些信息接收者將發布的信息一概默認為公共領域的內容,導致轉發的隨意性、自主性。其實,關於邊界滲透性、聯系性和所有權探討的缺失,從本質上依然是語境消解的問題,語境消解使得人與人之間缺少了互動所必須遵循的一套社會規范。諸如“何炅吃空餉”“人大師生斷絕關系”熱點事件,都是來源於微信朋友圈,最終被媒體曝光。微信的私密性不斷受到沖擊,部分源於微信用戶雙方互動規范意識的缺失。在現實交往過程中,人與人之間互動具有或明或暗的線索,“社會映照著個人﹔對於什麼行為可取,什麼行為不可取,社會提供了反饋意見。看看和我們一起生活的人,他們的‘表情行為’表示著他們對我們的行為的看法”﹝5﹞﹔在虛擬交往過程中,尤其發布者在朋友圈中發布動態,屬於群發行為,因此具體個人缺少了相應的情境語境線索的輔助,互動缺少了身份、場合、價值觀等提示性的信息,人的自主意識容易發生混亂。米德認為人的自我意識是在“主我”和“客我”的持續互動中形成的。朋友圈隱私不斷被公共化,主要因為語境消解導致了人們的“客我”的缺失,繼而引起“主我”在虛擬空間的無處安放,因此人們不能在具體語境中進行合理呈現自己,具體體現為隨意轉發他人朋友圈中的個人觀點導致隱私的公共化。

二、安寧權的侵擾

當今處於第三媒介時代,“互聯網媒介自從誕生以來,經歷了移植、適應、創新三個發展階段”﹝6﹞,而微信媒介處於互聯網媒介創新階段,在人際傳播方面具體體現為一對多、一對一、多對多的傳播的特征,彌補了移植、適應階段人際傳播表現出來的一對一的信息交互的缺點。同時,隨著微信的發展成熟,微信表現出普及率高、知名度高、影響力大等特點。朋友圈作為微信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樣具有與上面一樣的傳播特征以及強大的號召力。微商看重的就是微信朋友圈信息傳播覆蓋面廣的特點。另外,朋友圈中的廣告營銷是一種低成本、低門檻的營銷,所以在此背景下,微信朋友圈自然而然成為了微商推銷產品服務的主陣地。最后,朋友圈中的微妙關系也是微商看重的,中國錯綜復雜的人際關系在微信朋友圈裡能夠得以體現,它是現實生活中人際關系的縮影,微商巧妙利用朋友圈中微妙關系進行產品推銷。早期,微信朋友圈可以看成是強關系為主,弱關系為輔的虛擬社交圈,由於朋友之間強關系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用戶對於被推銷產品會形成優先式解讀,即使用戶對朋友推銷的產品形成的是抵抗式解讀,但是礙於人情面子,可能也會進行適當的互動。后期,微信朋友圈在發展成熟的同時其強關系為主,弱關系為輔的性質也在慢慢發生著改變,變成了以弱關系為主,強關系為輔,微信用戶朋友圈中出現了越來越多的陌生人。在此背景下,用戶不僅承受著熟人刷屏行為帶來的痛苦,而且也在承受著陌生人刷屏行為帶來的痛苦。廣告的狂轟濫炸幾乎佔領了用戶朋友圈,嚴重侵犯了微信用戶的安寧權,一些有意義、有價值的朋友圈動態淹沒在廣告汪洋之中,因此,用戶要想看到這些真正意義上的動態就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成本,而如今是一個快節奏、碎片化的時代,用戶很難騰出大量空閑時間到朋友圈裡尋找有價值、有意義的動態。因此,用戶在朋友圈裡評論的頻率就會降低,甚至會將微商隔離在自己朋友圈之外,無論從發布者還是接收者角度,這些行為都是一種沉默行為。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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