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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訴新浪網勝訴 讓真正有價值的內容有價格

趙新樂
2019年03月27日13:15 |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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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南方周末》發布反侵權公告稱,《南方周末》針對新浪網非法轉載的文章發起維權,首批起訴的76個案件均獲勝訴,並已確定生效。

《南方周末》研究院副秘書長張菁在接受《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記者採訪時提到,76篇稿件每篇字數不等,共判賠365800元,判賠標准為“千字千元”。

據《南方周末》稱,從2012年4月起,新浪網大量侵權轉載《南方周末》文章,多達1600篇,涉及侵權鏈接1.5萬個。鑒於數量龐大,目前法院不支持合並立案,所以隻能分批立案、分批起訴。

記者看到,此次訴訟的案件包括:起訴《專訪李嘉誠:“我不會去賺最后一個銅板”》一文被非法轉載,法院一審判決新浪網賠償9050元﹔起訴《斗法法門寺》一文被非法轉載,法院一審判決新浪網賠償10050元﹔起訴《孤獨是他的能量》一文被非法轉載,法院一審判決新浪網賠償9050元﹔起訴《綠城“教父”宋衛平退場:“不如舍去,得到一份自由”》一文被非法轉載,法院一審判決新浪網賠償8050元……

“我們非常感謝越秀區人民法院及法官,他們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是對創作者最大的支持。但盡管如此,我們認為‘千字千元’的判賠標准與我們的創作成本相比,依然是不成正比的。”張菁說,他們做過粗略計算,《南方周末》稿件中每個字的生產成本是12元,凝結了記者們的心血和汗水。一篇深度報道從醞釀到誕生,覆蓋了選題、採訪、撰寫、編輯、校對、刊發等多個環節,一般需一至兩個星期,有的稿件甚至需要採編人員長達數月的持續跟進。

與媒體創作原創內容稿件付出大量成本相反,稿件被侵權方一鍵轉載后,權利人后期的維權之路卻相當漫長,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成本與人力成本。

“新浪的這76個案件雖然目前判決已經生效,但並不代表流程已經結束,仍有大量后續工作需要跟進。”張菁說,千字千元的標准,沒有將《南方周末》的品牌影響力和新浪網的傳播力因素計入在內。新浪網旗下有眾多產品,經營規模大,涉案文章通過網絡進行傳播,他們通過流量變現,極大損害了原創媒體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隻有通過提高判賠標准,才能對新浪這樣的侵權方產生一定震懾作用,才能讓媒體在今后的維權過程中更有底氣。

據了解,自2016年發起反侵權行動以來,《南方周末》已針對805個侵權主體發起維權,處理非法轉載文章5519篇。迄今為止,擇取重點維權成果發布了3篇反侵權公告,每一篇都引起行業內的廣泛討論。

在張菁看來,相較於取得的一些階段性成果,他們面臨的更多的是痛點、難點:一是維權時間周期長、取証成本和難度高。許多案件從監測取証、發函溝通到立案、判決,往往需要半年以上,對於人員精力而言是極大的消耗。二是賠償金額低,對侵權方警示作用有限。很多糾紛最后雖然勝訴,但處罰賠償很少,“賺了吆喝賠了買賣”,這是很多傳統媒體放棄維權主張,放任侵權行為蔓延的原因,也使得侵權方因侵權成本極低而肆意妄為。

此次訴訟,是《南方周末》反侵權之路上的一小步,也給更多媒體提供了參考。張菁說,未來《南方周末》要進一步規范內容出口,強化版權意識。對於版權資產的管理,一方面,自己要建立明確、清晰的制度,對過往材料做好保存。另一方面,從2018年9月起,南方周末APP全新改版升級,並首次嘗試設立軟性付費牆,用戶需成為付費會員,才可暢讀《南方周末》所有文章。《南方周末》成為中國第一家設立計量式軟性內容付費牆的報紙。

“我們希望通過這一舉措,提升《南方周末》的內容版權價值,讓真正有價值的內容有價格,成為《南方周末》堅持專業生產優質內容的核心保障。同時,我們也呼吁廣大原創機構共同行動起來,通過形成合力,繼續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懲處力度,捍衛創作者的尊嚴。”張菁說。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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