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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信息繭房,算法推薦需要引入“父愛式”傳播

2019年07月05日14:55 |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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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破解信息繭房,算法推薦需要引入“父愛式”傳播

  推薦算法使信息繭房在形式上顯性化

  算法推薦不一定導致所謂“信息繭房”

  信息繭房並非新現象,在傳統媒體時代已有表現,一直延續到智能傳播時代,但推薦算法為這一現象提供了新的形成機制。(見表)

  表:信息繭房在不同時期的表現

  到了算法時代,不論是基於內容的匹配,還是用戶之間的協同推薦,都是為了滿足用戶的興趣,在類型上屬於興趣繭房。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執行院長張濤甫教授認為,繭房是人的認知宿命,從來就有,隻不過因算法流行而被我們顯著地“看見”了。相比形式上的被“看見”,從效果角度分析,和社交時代普遍存在的“興趣+關系”雙層繭房不同,推薦算法帶來的繭房效應反而要弱一些,這是因為信息沒有經過太多關系鏈的過濾,推薦內容的選擇范圍要大得多。

  牛津大學路透新聞研究院《數字新聞報告》表明:54%的受訪者更喜歡通過算法來獲取信息,而選擇編輯或記者的比例僅為44%,這反映出從整體上看,信息聚合平台上的用戶會比其他用戶獲得更為多元的信息,算法其實能讓用戶接觸到自己不常用的新聞來源。

  復旦大學哲學學院徐英瑾教授認為,從心理學的角度看,繭房是一個中性詞,人承受信息量總體是穩定、有限的。

  而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院長張志安認為,西方一些研究表明,算法推薦的內容也可以做到更加全面、客觀,從實際效果看,很難簡單下結論算法推薦就一定會導致所謂的“信息繭房”。

  如何破解繭房效應?

  雖然如此,對算法的繭房效應也要高度重視。即便是僅從市場目標考慮,信息繭房從長期看可能帶來用戶的審美疲勞,降低活躍度和使用率,不利於信息平台的持續發展。要破解繭房效應,就要在兩個方面、三個方向協同發力。

  一是要優化推薦算法,分為“精准化”和“多元化”兩個方向。一般認為,個性化的“精准”推薦是形成繭房的原因,但從更深層來看,沒有做到真正的精准,才是根本原因。算法大多基於過去的統計關聯來“預測”未來,無法有效預判未知的偶然性因素,也缺乏在心理學層面對背景、意圖、動機等的因果邏輯分析,基於標簽、分類、歷史行為等的推薦還停留在粗粒度,大多基於表面化的特征標簽來推薦。如果算法能做到對更深層因素的透徹分析,發現特定用戶在不同類別內容之間的更細粒度聯系,就可以做到更精准的推薦,既實現了細粒度的個性化,提升用戶滿意度,也做到了粗粒度的多元化、多樣化,破解信息繭房效應。

  當前,我國頭部智能分發平台的算法模型自動學習積累了數以幾十億的“向量特征”,有助於探索以“精准化”方式化解繭房效應。與此同時,在推薦算法這一“母愛式”的信息供給佔主導的情況下,也需要引入精英推薦、新聞專業主義的“父愛式”傳播,用戶想看什麼和應看什麼要有所平衡。

  《華爾街日報》於2016年創設了一個“紅推送,藍推送”( Red Feed, Blue Feed),將Facebook上同類內容的自由傾向、保守傾向的信息並列呈現給用戶,以此提醒用戶其偏向性,並推薦另一觀點相左的內容,幫助用戶平衡、多元化其新聞消費。

  在國內,今日頭條等主流信息分發平台綜合運用內容消重、打散和對用戶多元興趣的主動探索等策略來消除繭房效應,避免同樣標題或內容的信息重復推薦,避免相同類型、主題、作者等的內容短時間內密集出現,對時政、科技等一些用戶沒有明顯興趣但也沒有表現出排斥的內容主動推薦,引導用戶興趣擴展和關注更多優質信息。

  二是要促進推薦算法的平衡使用,特別是加強對青少年群體的保護。推薦算法已廣泛應用在圖文、短視頻、在線視頻和商品等各個領域,對推薦內容,成年人有著更強的選擇自主性,但對少年兒童等特殊群體,則需要有更多的關愛和保護措施。

  針對青少年自控能力差、更容易沉迷和對內容缺乏鑒別力的特點,今年中央網信辦指導組織抖音、快手、火山小視頻等短視頻平台試點上線青少年防沉迷系統,對選擇該模式用戶的使用時間段、在線時長做出限制,隻能訪問青少年專屬內容池,算法還將基於對用戶地理位置和行為的分析,篩選甄別農村地區留守兒童用戶,自動切換到“青少年模式”,有效地保護了青少年信息消費的安全和健康。

  建立媒介技術發展的“歷史觀”和信息傳播監管的“整體觀”

  總的看,在信息智能推薦算法時代,需要建立媒介技術發展的“歷史觀”和信息傳播監管的“整體觀”。

  信息傳播有很強的社會建構功能,人創造技術以滿足自身的需要,技術被創造出來后又塑造著人的生存環境,特別是媒介技術,構成了人類社會的“擬態環境”。由於技術是按照一定的目標和規則設計的,其也遵循某種內在的邏輯運行,具有剛性的環境約束特點,對不同的行為持續發揮著促進或抑制的作用,在整體上表現出某種偏向性。

  信息智能推薦算法是媒介技術最新的發展階段,體現了全球的趨勢,總體上是進步性的,對滿足個體和社會的需要,促進國家競爭力的提升有重要意義。應鼓勵促進新技術發揮積極的價值,同時也要更有效防控技術失范帶來的社會問題,促進智能分發健康持續、安全有序發展。我國特有的體制機制優勢和在互聯網治理上積累的有效經驗,為實現這一目標提供了底氣和自信。

  步入互聯網時代以來,至今已經歷三次技術產品邏輯和信息傳播模式的變化,每一次都為網上內容生態的治理帶來新挑戰,但也促進了監管方式的革新。

  第一次是門戶網站時代,相比傳統的報刊和廣播電視,出現了商業網站這一新的信息傳播平台,為了適應這一新變化,我國探索建立了網絡新聞傳播的資質制度,通過賦予新聞單位時政類信息發布權、商業網站轉發權,既在源頭上確保內容導向正確,又促進了主流價值的廣泛傳播。

  第二次是社交網絡時代,以微博和微信平台為代表,普通人有了內容創作和發表評論的便利渠道,網民生產的內容很快在數量上佔據了主導,也帶來了魚龍混雜的信息。這一時期,我國逐漸建立了用戶實名、平台責任、技術監管、社會監督等多樣化的治理方式,也將門戶時代的網絡新聞資質管理制度沿用到媒體公號領域,確保新聞單位賬號對時政類信息的發布權,形成了主流引領+多元討論的網上內容生態。

  第三次是智能分發時代,是人們正在經歷的過程,推薦算法為網上議程設置、內容把關帶來了新挑戰,個人的信息獲取和交流互動也產生了新變化。在智能分發時代,之前的互聯網管理經驗、機制和有效做法應予以更有效的執行,還要借鑒此前有效的做法,以符合算法特點、價值和規律的方式,在新的傳播環境下轉化運用,以促進人工智能時代信息傳播的健康發展、安全發展。

  作者 字節跳動公共政策研究院 袁祥 王一

(責編:馮粒、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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