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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精品意識創新藝術表達 法治題材電視劇創作大有可為

田水泉
2020年04月09日06:5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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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法治題材電視劇創作大有可為(光影視界)

  圖為電視劇《精英律師》劇照。

  圖為電視劇《決勝法庭》海報。

  圖為電視劇《陽光下的法庭》海報。

  核心閱讀

  相對於其他類型作品,法治劇的政治性、程序性、專業性要求較高,創作難度相對更大。

  法治劇首先是藝術作品,是對現實生活的藝術反映,不是對現實機械的復寫和拷貝。

  近年來,電視劇工作者敏銳把握時代脈搏,植根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程實際,創作了一批深受觀眾喜愛的法治題材作品。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八屆四中全會之后,央視一套黃金檔先后播出了《小鎮大法官》《人民檢察官》《陽光下的法庭》等優秀作品,衛視平台黃金檔也相繼播出了《精英律師》《決勝法庭》《因法之名》《執行利劍》等一批法治劇。這些作品從不同視角反映了我國法治建設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的嶄新風貌,引起觀眾的熱議。據了解,今年還有一批法治劇有望與觀眾見面。如反映人民法院工作的《黑色燈塔》,反映人民檢察院工作的《人民的正義》《你好檢察官》等。可以說,法治劇創作進入一個活躍期。

  創作要活躍更要出精品

  法治劇大的層面屬於行業劇,但相對其他類型作品,政治性、程序性、專業性要求較高,創作難度相對更大。它要求創作者不僅要深入了解我國現行政治制度,而且要熟悉掌握基本法律規定和實際應用,對司法體制和社情民意有比較深刻的洞察,同時還必須具有較高的藝術創作技巧。司法領域這座影視創作的富礦,尚待進一步開墾和挖掘。創作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方向、滿足觀眾審美需求的法治精品劇,需要廣大電視劇創作者作更多的努力和探索。

  也應當看到,雖然法治劇進入創作活躍期,但離時代需要的、觀眾期待的精品劇還有不小差距,一些作品存在不足:有的內容不符合現行司法程序,有的案情故事較為庸俗,有的片面強調司法專業性,作品藝術質量不高等。還有一個突出問題需要重視。個別劇作出現權大於法而法無能的橋段,這樣會對觀眾有嚴重誤導,違背了創作法治劇普及法律知識、進行法治教育、傳遞法治價值的初衷。

  通過法治故事傳達法治理念

  任何藝術作品,都有其生長土壤和類型定位,隻有充分展示獨有特色,才能最大限度體現作品的氣質和魅力。法治劇最大的特色就是“法治”二字,這是相對於其他類型作品的核心競爭力。

  對於廣大觀眾而言,司法機關充滿神秘因而感到好奇,更別說每年海量的司法案件,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熱門題材如何把握?眾多素材如何取舍?創作者應當有清醒的認知。一是要心無旁騖講好法治故事,給作品注入內涵和品格。立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實際,發現群眾關注的法治故事,不獵奇,不迎合,深入發掘司法部門不同於其他行業的特殊性,將法律工作的職業特點和價值追求傾注於法治故事的講述之中。二是要旗幟鮮明地弘揚法治精神,著力描繪法治社會的美好圖景。法治劇創作的目的是向觀眾傳遞正確的法治理念和法治價值,培育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仰,凝聚起全社會建設法治國家的信念。所以,優秀法治劇就是要通過講述法治故事傳達法治理念。創作者必須有意識地將法治這一核心價值觀貫穿始終,把弘揚法治精神、弘揚公平正義作為創作重心,向觀眾展現法治的力量和法治的美好,激發社會各界積極投身法治中國建設的內生動力。

  塑造人物尤需用力

  能否成功塑造典型的人物形象,是評價一部劇作成敗優劣的重要標准之一。電視劇《激情燃燒的歲月》《亮劍》《貧嘴張大民的幸福生活》《士兵突擊》等等,成功塑造了石光榮、李雲龍、張大民、許三多等獨特的人物形象,成為經典之作,這些豐滿生動的熒屏形象,也定格在億萬觀眾的腦海裡。遺憾的是,在豐富多彩的影視人物畫廊裡,還缺少令觀眾印象深刻的司法工作者形象。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兩個。一是法治劇大都重劇情輕人物。創作者主觀認為強情節敘事是法治劇的先天優勢和制勝法寶,因而把更多的篇幅和筆墨集中在故事鋪排和劇情設計上,在人物塑造上用力不夠。二是因為司法機關的行業特殊性,對行業人物的呈現有較多限制,影響創作者對人物形象的藝術塑造,容易走進“高大全”的誤區。

  影視人物作為藝術形象應該具備典型化特征。個性是藝術的生命,也是人物的靈魂。應當認識到,法律工作者雖然有其職業特性,但也必然具有人的一切自然屬性,他們有缺點,有困境,不可能完美無瑕,更不可能不食人間煙火。創作者應當以藝術的、審美的方式塑造人物,按照“來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的原則,既要挖掘法律工作者的職業特殊性,又要觀照其作為自然人的共性特征,力戒概念化、平面化、套路化,努力塑造生動鮮活、血肉豐滿的當代法律工作者形象,為新時代中國影視人物畫廊增添新的光彩。

  有藝術性和感染力才有生命力

  電視劇以藝術方式展現現實生活、描繪時代風貌、反映社會變遷。法治劇也不例外。雖然擔負著普及法律知識、進行法治傳播的功能和作用,但它首先是藝術作品,是對現實生活的藝術反映,不是對現實機械的復寫和拷貝。如果片面強調它的行業性、專業性和功能性,並因此而違背藝術創作規律和要求,無異於舍本逐末。缺少藝術想象和感染力的法治劇,難以走進觀眾的片單,其功能作用也就難以實現。

  增強法治劇的藝術性和感染力,要求創作者在不違反司法現實的基礎上,必須遵從戲劇創作要求,進行豐富而浪漫的藝術創造。“沒有想象,便沒有藝術。”想象力是體現創作者思維廣度和藝術品位的核心素養,缺乏想象力的藝術創作不可能有生命力和感染力。法治劇創作在某些方面需要嚴謹和專業,向觀眾傳達正確的法律知識和法治理念,但同樣需要本著“大事不虛,小事不拘”的原則,在結構敘事和表達方式上大膽探索,對司法現實活動進行藝術加工和創造,從生活的真實達到藝術的真實,給作品注入法治類型作品特有的思想內涵和藝術品格。

  期待更多電視劇創作者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深入生活,積極投身法治題材創作,創作出更多既具有新時代司法特色、又富有美好藝術想象的法治精品劇。我們相信,一部部法治劇就像一粒粒法治的種子,會在觀眾心中生根、發芽,逐漸轉化為尊重法治、信仰法治、建設法治的強大精神力量。

  (作者為最高人民法院影視中心主任)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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