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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人,2020年上半年這些業內大事你知道嗎【3】

2020年07月11日09:42 |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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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法規已實施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施行

3月1日起,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施行。《規定》作為我國網絡生態治理方面的首部綜合性專門立法,對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台、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網絡行業組織等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規定明確,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台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防范和抵制制作、復制、發布含有“使用夸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和“炒作緋聞、丑聞、劣跡”等不良信息等。

·《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統計調查制度》實施

5月1日起,重新修訂的《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統計調查制度》開始實施。《制度》對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統計范圍、報表和指標等進行了四方面的調整,並強調各級廣播電視部門和單位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重要文件精神,全面提升統計數據質量,堅決杜絕數據作假、信息造假。

·《廣播電視行業統計管理規定》施行

5月5日起,由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的《廣播電視行業統計管理規定》正式施行。《規定》要求,廣播電視行業各單位應建立健全統計工作責任制,並按照“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誰經辦、誰負責”的原則,完善落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體系。出現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的,所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承擔第一責任,分管負責人承擔主要責任,統計人員承擔直接責任。

·《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實施

6月1日起,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等12部門聯合制定了《網絡安全審查辦法》正式實施。按照規定,網絡安全審查重點評估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採購網絡產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包括產品和服務使用后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等,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害等等。

■這些行動要知曉

·全國“掃黃打非”辦開展“新風”集中行動

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於4月至11月大力組織開展“掃黃打非·新風”集中行動,“新風”集中行動堅持以互聯網為主戰場,以深入推進“淨網2020”“護苗2020”“秋風2020”專項行動為抓手,對網絡淫穢色情信息、非法有害少兒出版物及信息、新聞敲詐和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侵權盜版行為等四類問題進行“大排查”“大掃除”。“淨網2020”專項行動上半年共查辦各類案件1800余起,取締非法不良網站1.2萬余個,處置淫穢色情等有害信息840余萬條。

·國家網信辦啟動網絡惡意營銷賬號專項整治行動

4月24日起,國家網信辦組織各地網信部門開展為期兩個月的網絡惡意營銷賬號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聚焦突出問題,壓實主體責任,加大懲治力度,對問題嚴重、影響惡劣的網站平台、網絡賬號及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置,並向社會公眾通報處置結果。

·國家網信辦啟動2020“清朗”專項行動

5月22日起,為進一步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切實維護群眾切身利益,促使網絡空間更加清朗,國家網信辦在全國范圍內啟動為期8個月的2020“清朗”專項行動。專項行動將全面覆蓋各類網絡傳播渠道和平台,集中清理網上各類違法和不良信息。將出重拳、用真招,對有令不行、頂風作案的網站平台依法從嚴處理,並公開曝光典型案例,有效震懾違法違規行為。

·國家網信辦等8部門開展網絡直播專項整治行動

6月5日起,針對網民反映強烈的網絡直播“打賞”嚴重沖擊主流價值觀等行業突出問題,國家網信辦、全國“掃黃打非”辦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等部門啟動為期半年的網絡直播行業專項整治和規范管理行動。

·“劍網2020”專項行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

6月,國家版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四部門聯合啟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劍網2020”專項行動,這是全國持續開展的第十六次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行動。本次專項行動於6月至10月開展,針對網絡版權保護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聚焦視聽作品版權、電商平台版權、社交平台版權、在線教育版權和鞏固重點領域版權治理成果等5個重點領域。

(文字綜合人民日報、人民網、新華網、中國網信網、中國記協網等)

(責編:杜佳妮、丁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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