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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移動互聯網藍皮書:加大個人信息保護力度,確保個人信息保護有法可依

2020年07月14日14:25 |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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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14日電 人民網研究院組織編寫的移動互聯網藍皮書《中國移動互聯網發展報告(2020)》7月14日在京正式發布。其中,中國社會科學院上海研究院劉晶晶博士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支振鋒撰寫的《2019年移動互聯網政策法規與趨勢展望》一文認為,2019年我國加強移動互聯網新規則新制度的建設,相關部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個人信息保護力度,確保個人信息保護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網絡安全法》為基礎框架的一些列新的政策法規的推出,完善了我國移動互聯網領域的法制建設。在國家治理、網絡安全、信息內容治理、產業發展等方面推出了移動互聯網新規則新制度。

國家治理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下發了《關於在部分法院推進“移動微法院”試點工作的通知》,對移動互聯網如何真正實現司法平等、司法數據安全、真正司法為民提供了法律依據。中宣部和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聯合發布了《縣級融媒體中心建設規范》《縣級融媒體中心省級技術平台規范要求》《縣級融媒體中心網絡安全規范》《縣級融媒體中心運行維護規范》《縣級融媒體中心監測監管規范》等5個文件,形成了建設縣級融媒體中心的基本標准規范。

網絡安全方面,相關部門採取了一些列措施加大個人信息保護力度,確保個人信息保護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信息安全技術 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收集個人信息基本規范(草案)》,是我國第一個專門針對APP收集個人信息時應滿足的基本要求而起草的國家標准,明確提出APP收集個人信息應滿足的16項基本要求,並在附錄規定了21種常用服務類型可收集的最小必要信息以及最小必要權限范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這是我國第一部針對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的專門立法,明確把“兒童”界定為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要求》《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安全設計技術要求》等國家標准正式發布實施,體現了等級保護從信息安全向網絡安全的轉變,更加強調了網絡空間安全的概念。工信部發布的《網絡安全漏洞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從漏洞發現、漏洞接收、漏洞驗証、漏洞處置、漏洞發布等多個環節實現對網絡安全漏洞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規定了不同主體在發現或獲知網絡安全漏洞后以及向社會發布漏洞信息的過程中應當承擔的義務。

信息內容治理方面,《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信息安全技術 社交網絡平台信息標識規范》征求意見稿和互聯網信息服務嚴重失信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等法律法規的推出,對構建良好網絡生態、完善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和強化社交平台信息安全管理責任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據。不但彰顯網信部門在信息內容治理上全主體參與、全平台覆蓋、全流程監管、全環節治理的制度設計,也是對監管部門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工具的全方位展示。

產業發展發面,《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突出了在網絡交易環境下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的保障。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的《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賦予用戶更多的選擇權,一定程度上有利於良好市場環境的形成。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出台的《關於引導規范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和《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辦法》,對教育移動應用行業的發展做了規劃並強調監管部門提高以備案為基礎的始終時候監管能力。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P2P網貸領域征信體系建設的通知》通過支持在營P2P網貸機構接入征信系統,實現平台間的借貸信息共享,一定程度上能夠緩解多頭借貸產生的壞賬風險,有利於整個網貸行業的良性發展。

未來移動互聯網政策法規發展趨勢主要表現在加強數據治理,立法完善數據權屬、合理使用與監管﹔內容治理壓實平台責任,延續多部門聯合專項治理行動﹔回應公眾個人信息保護需求,創新個人信息保護制度﹔不斷強化新技術新業態的監管,營造健康網絡生態等幾個方面。(王媛媛)

(責編:宋心蕊、燕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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