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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網絡空間更清朗需要綜合施策

張晶晶
2020年11月11日07:26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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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讓網絡空間更清朗需要綜合施策

有網民近日在微信群中發布信息,稱“遭遇搶孩子團伙並受傷”,“平安北京”微信公眾號隨后通報,經調查走訪,並找到發帖人胡某核實,她承認相關信息純屬編造。目前,胡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網絡造謠是指利用信息網絡媒介所傳播的對公眾感興趣的事物、事件或問題未經証實表述或詮釋,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近年來,隨著聊天軟件、社交網站、網絡論壇等互動式網絡傳播工具的日益活躍,信息流通量大,速度快,人人都可以成為自媒體。而人們在享受流量便捷和言論自由的同時,少數網民或出於好奇或借機炒作,在網絡平台隨意散布、傳播謠言,擾亂網絡公共秩序,觸碰法律底線。

網絡造謠、傳謠事件多發頻發,對大眾的工作和生活產生嚴重干擾,更是不斷摧毀社會信任體系,特別是一些有關食藥安全、未成年人保護等方面不負責任的謠言,極易成為社會恐慌的爆發點,甚至誘發群體性事件,嚴重威脅社會和諧穩定。網絡空間安全亟待重視,維護健康的網絡生態環境需要綜合施策,多管齊下,共同治理。

一是倡導文明上網,理性發帖、傳播的理念。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這種虛擬社會與現實社會一樣受到法律約束,網民的一言一行都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因此,網民要不斷提升媒介素養,網上發帖、傳播信息時要慎思、明辨,讓“謠言止於智者”。

二是完善網絡運營者的監督管理機制。網絡運營者應切實履行監管責任,不斷強化網絡謠言監測、識別軟件的研發,完善及時發現、處置網絡謠言的工作機制。

三是加大依法懲治力度和普法宣傳力度。治理網絡謠言,不僅要有法可依,還必須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效打擊、震懾涉及網絡謠言的違法犯罪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以及兩高《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都對造謠、傳謠、散布虛假信息的行為明確規定,對惡意制造網絡謠言者要嚴懲。同時,相關部門要加大普法力度,對於查處的造謠、傳謠等典型案件,要多形式廣渠道開展普法宣傳,不斷提升民眾的法律意識。

(作者單位: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

(責編:宋心蕊、燕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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