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一則謠言三方獲刑"的警示意義
2020年5月,一則“家長稱女兒遭班主任體罰后吐血”的消息在網絡熱傳,引起外界廣泛關注,后經証實是家長劉某故意編造虛假信息,以達到迫使學校開除涉事老師、索要賠償等目的。1月11日,廣州市白雲區法院通過微信公眾號發文披露稱,在此案中,造謠的家長劉某、背后利用網絡散布謠言的幕后推手馬某及平台經營者陳某均已被判刑。
此事經媒體報道以后,曾經引發了輿論廣泛關注,而牽涉其中的學校和當事老師,也承受了巨大的社會壓力。隨著警方介入,事件發生“反轉”,當初捏造事實、編造虛假信息的家長劉某,最終被法院以涉嫌尋舋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而幫助劉某發布謠言、擴大影響的劉某和平台經營者馬某,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罪名同樣是涉嫌尋舋滋事罪。
一則謠言,最終導致三方獲刑,背后的教訓足夠深刻。作為孩子家長的劉某,僅僅因為和老師在孩子的教育問題上發生了矛盾和糾紛,就煞費苦心編造謠言,對老師進行污蔑,乃至於為了擴大影響,施加壓力,不惜通過網絡“水軍”花錢購買“增粉”“點贊”及“轉發”等服務提高網絡關注度,最終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
事情發展到這種地步,其實已經超出了劉某的控制能力,完全是害人害己。先不說她自己被判刑,而且隨著事情越鬧越大,勢必對她孩子在學校的學習和生活,以及身心的健康成長帶來很大影響。不知道劉某當初恣意妄為的時候,有沒有想到會是這種傷害別人同時也反噬自己的后果。
在生活中遇到任何事情都應該理性對待,通過正當、合理的途徑去尋求解決辦法,如果把解決問題的希望寄托在網絡謠言上,甚至為了達到自己的不良企圖不惜鋌而走險,最終必然會摔大跟頭。劉某的教訓,是對所有網絡造謠者的一種警醒。而一些網絡造謠者之所以還沒有受到法律的追究,並不是法律和社會對網絡謠言更寬容了,隻不過是網絡謠言造成的影響還不夠大,破壞程度還不夠嚴重而已。
事后,網絡“水軍”和平台經營者也同樣獲刑,這同樣具有警示意義。現在一些人,利用自己掌握的電腦網絡技術或者是資源,依靠在網絡上幫人炒作、刪帖、平事牟利,這完全就是一種玩火行徑,出事只是遲早的事情。該案件中馬某從家長劉某處收錢提供增粉、點贊及轉發等服務后,又將該業務轉包給陳某經營的網絡平台,該平台通過提供在各類社交平台賬號的點贊數、轉發數和粉絲數等服務獲利,三人最終合謀把這一則謠言弄得舉國皆知,也為此付出了應有的法律代價。
不管是制造和傳播網絡謠言,還是通過網絡黑產牟利,都是違法犯罪行為。一則謠言,三方獲刑的背后,值得人們引起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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