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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掃黃打非”十大案件公布

2021年01月14日07:0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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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2020年“掃黃打非”十大案件公布

  本報北京1月13日電 (記者張賀)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今天公布2020年度“掃黃打非”十大案件,包括利用網絡直播、引流導流、架設淫穢網站等方式傳播淫穢物品,制作傳播非法出版物、侵犯著作權、網絡水軍刪帖、假記者敲詐勒索等類型。據統計,2020年全國共查辦案件1.1萬余起,其中刑事案件3218起,刑事處罰5000余人。

  01

  廣東肇慶“5·04”利用網絡直播組織淫穢表演案。2020年年初,肇慶市公安機關在查辦一宗涉未成年人淫穢表演案的基礎上,深入偵辦“口袋娛樂”直播平台案。截至2020年12月,先后在15個省份抓獲犯罪嫌疑人112名,刑事拘留112人,逮捕81人,解救未成年人36名,凍結和扣押資金1200萬余元。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02

  陝西咸陽“3·26”利用網絡直播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2020年3月,咸陽市禮泉縣公安局對一款淫穢色情直播APP立案偵查,“星空直播”及關聯的“小金魚”直播平台有大量男主播進行淫穢表演,高峰期同時在線主播200余人,每個直播間在線人數多則幾千少則幾百。兩款APP注冊主播4170人,其中113名為18歲以下未成年人﹔注冊會員達12.4萬余人,涉案金額約4000萬余元。目前,公安機關共抓獲犯罪嫌疑人93名。

  03

  河南鄭州假冒“滴滴司機”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2020年6月11日,鄭州市公安局迅速組織對網傳“滴滴司機性侵直播”事件核查。經查,犯罪嫌疑人車某濤、郜某琦二人系夫妻關系。6月10日凌晨,二人以牟利為目的,在自家車內,通過車某濤手機上的某非法直播APP,以網約車司機迷奸女乘客為噱頭,公開進行淫穢色情表演,吸引他人觀看打賞,終在許昌被抓獲。

  04

  江蘇鹽城“極度文學”利用微信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搭建淫穢小說網站,利用高額提成吸引代理商為其推廣,代理商通過流量商,流量商委托廣告公司應用引流裂變技術,短時間內將廣告鏈接“裂變式”傳播到大量微信群。這些鏈接以聳人聽聞的假新聞標題吸引人點擊,利用引流技術“劫持”網民手機“返回鍵”,當點擊“返回”時,頁面隻會“刷新”跳轉至該網站。2020年5月和12月,鹽城警方共抓獲犯罪嫌疑人31名,打掉推廣公司團伙8個,查明涉案金額近4000萬余元。

  05

  北京“5·20”利用視頻網站傳播涉幼淫穢物品案。2020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對6個涉嫌傳播兒童色情淫穢視頻牟利的網站開展偵查工作。相關網站均含有大量涉及兒童的淫穢色情視頻和圖片,網站經營者為逃避監管和打擊,將網站服務器架設在境外,通過第四方支付平台收取會員費、廣告費等方式非法牟利。2020年6月,專案組在多地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打掉該系列淫穢網站。后又抓獲1名支付平台涉案人員。

  06

  浙江杭州淘寶網店非法銷售英文電子期刊案。經查,周某某自2018年9月以來開設淘寶網店,交易5900余次非法銷售傳播英文電子期刊107類1.7萬余期,涉案金額18.9萬余元﹔黃某某自2015年以來,通過淘寶網店、微信公眾號、百度網盤共享等方式,交易1.8萬余次非法銷售傳播英文電子期刊118類1.2萬余期,涉案金額22萬余元。2020年7月和9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和黃某某分別被抓獲歸案。

  07

  遼寧大連任某某等制作傳播非法出版物案。2020年3月,大連市公安局發現一個隱藏在城鄉接合部,長期制作、傳播有害信息的地下團伙。該團伙籌集資金購買大功率外放收音機,改裝后專門用於播放有害信息,並大量制作非法出版物進行傳播散發。專案組共抓獲團伙成員55人,打掉非法制作窩點23處,收繳改裝收音機6000余台,私制書籍、小冊子等非法出版物20余萬份,查明涉案資金160萬余元。

  08

  山東濱州“4·20”侵犯著作權案。2020年4月,濱州市無棣縣“掃黃打非”辦公室組織力量對本地7個庫房進行執法檢查,查獲《海底小縱隊探險記》等涉嫌侵權盜版少兒讀物180萬余冊,碼洋3100萬余元,涉及國內19家出版社41種圖書。2020年7月以來,公安機關先后抓獲5名犯罪嫌疑人,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賈某某投案自首。

  09

  安徽安慶“3·04”網絡水軍刪帖牟利案。根據上級交辦線索,安慶市公安局成功破獲案件,取締非法網站122個,處置負面帖文20萬余篇。經查,2018年以來,貴州趙某、河南龐某平兩個團伙自建大量“黑網站”,批量轉發負面帖文,惡意攻擊、誹謗黨政機關、企業和個人,並實施敲詐勒索﹔合肥郝某珍團伙以刪帖“中介”身份,與敲詐團伙勾連,在受害人聯系后,唆使“黑網站”繼續發帖,牟取更大利益﹔陝西楊某博團伙以有償刪帖方式,接受他人刪帖委托,涉案金額近300萬元。

  10

  山西朔州“5·16”紀某團伙假記者敲詐勒索案。2012年10月,紀某注冊上海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后,陸續在主要商業網站平台注冊“時代紀實全媒體中心”自媒體賬號發布文章。2013年至2018年期間,先后伙同劉某盼、郭某、李某昌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冒新聞工作者身份,以網絡曝光、向政府職能部門舉報方式相威脅,在山西、河北、內蒙古等多地作案8起,涉案金額74.5萬元。2020年10月,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案件,紀某等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刑罰。

(責編:宋心蕊、燕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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