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加大力度規范數字服務市場
歐盟輪值主席國葡萄牙外長席爾瓦日前表示,葡萄牙在2021年上半年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期間,將全力推動《數字市場法》和《數字服務法》立法進程,加大力度規范網絡空間。
2020年底,歐盟公布《數字市場法》和《數字服務法》草案。歐盟認為,少數數字平台事實上成為數字市場的“守門人”,擁有規則制定權,負有特殊責任:一方面,數字平台推動創新,為消費者、客戶、產業創造價值,幫助市場提升運營效率,提供發展機會﹔另一方面,數字平台亟待規范,平台安全運行面臨巨大挑戰。因此,歐盟將構建現代法律體系,保障用戶安全和基本權利,維護公平開放的在線平台環境。
根據歐盟最新公布的說明,歐盟有關數字市場法案一攬子監管指引將數字公司大致分為中介服務、托管服務、在線平台、超大在線平台四類,明確界定了數字公司的責任和義務。簡單來說,數字公司規模越大、用戶越多、提供的服務越多樣,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越多。
歐盟對超大在線平台的管理尤為嚴格,其要遵守的基本規制多達17項,包括設立投訴和補償機制、治理平台濫用、允許用戶標記網上非法內容、審核第三方供應商、提高廣告透明度、報告刑事犯罪,依法向政府部門和研究人員分享數據、加入歐盟打擊網絡仇視性言論的行為准則、保障危機應對合作等。此外,歐盟將對服務歐盟人口超過10%的超大數字平台“量身定做”監管規則。
具體而言,歐盟要求提高在線平台透明度,對平台推薦算法進行審核,防止濫用平台權利﹔研究人員可以訪問部分平台公司關鍵數據,以了解在線風險的演變方式﹔相關政府執法部門可以要求社交媒體等數字平台刪除暴力等危險性信息……歐盟將成立歐洲數字服務委員會,協調成員國更好對大型公司進行監管。
布魯蓋爾研究所高級研究員馬裡奧·馬裡尼洛認為,歐盟相關政策制定及貫徹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首先,數字領域的監管難度大,在技術層面對歐盟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其次,歐洲數字市場主要由美國公司主導,歐盟的監管措施執行難度不小﹔第三,網絡平台監管涉及數據權限等敏感話題,勢必持續引發利益攸關方的長期博弈。
(本報布魯塞爾1月20日電 駐比利時記者 張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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