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彈窗廣告成“牛皮癬”治理要下狠功夫
近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App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評價報告(2020)》,指出58%的App含有廣告,其中69.7%的廣告沒有“關閉鍵”。據媒體報道,部分彈窗廣告仍然存在色情、賭博、暴力甚至誘導自殺等違法信息,成為增加安全風險、嚴重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網絡“毒”窗。並且,彈窗廣告已經形成一條完整的利益產業鏈。(1月21日《法治日報》)
無論你是看新聞,還是刷視頻,還是網絡購物,彈窗廣告始終給人一種無孔不入的感覺。彈窗廣告不僅形式多樣,而且很多時候不具備“一鍵關閉”的功能,如同“牛皮癬”一樣。更為可怕的是,很多彈窗廣告還涉及盜用用戶信息、侵犯個人隱私、色情誘導、抽獎詐騙等問題。
根據我國《廣告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也有相同規定,“不得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未經允許,不得在用戶發送的電子郵件中附加廣告或者廣告鏈接”。因此,關不掉的彈窗廣告,就是違法之舉,可為何最新的調查結果仍然顯示“69.7%的廣告沒有關閉鍵”呢?
這般現實下,整治彈窗廣告的呼聲,也是此起彼伏。雖然整治彈窗廣告的行動不曾間斷,但彈窗廣告卻屢禁不止。首先,彈窗廣告背后的利潤龐大。據了解,每條彈窗廣告價格不過一兩分錢,看似價格低廉,但是由於用戶數量眾多,累積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經濟利潤。其次,消費者個人維權的成本很高,人力物力財力承受不起。最后,根據《廣告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彈窗廣告的罰款上限為3萬元,違法成本較低。
要治理彈窗廣告需要對症下藥。一方面,可以完善與升級相關法律,提高對彈窗廣告的處罰力度,對問題嚴重的企業要加倍處罰﹔另一方面,考慮到用戶個體維權的無力,考慮提起公益訴訟,用法律給用戶撐腰。當彈窗廣告成“牛皮癬”,治理就必須下狠功夫、真功夫,讓“無法關閉的彈窗廣告”成為歷史,最大限度確保用戶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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