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個人信息不是App的“唐僧肉”
違規收集個人信息,違規使用個人信息,欺騙誤導用戶下載App,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日前,工信部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手機應用軟件進行檢測,督促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整改。截至目前,157款侵害用戶權益的App仍未完成整改。據了解,這是工信部第十次開展集中檢查,通報相關情況。在工信部組織的十批次檢測中,騰訊應用寶、小米應用商店、豌豆莢、OPPO軟件商店、華為應用市場發現問題佔比排名前列,平台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2019年年底,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信部等4部門聯合印發《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明確了“征得用戶同意前就開始收集個人信息或打開可收集個人信息的權限”“收集的個人信息類型或打開的可收集個人信息權限與現有業務功能無關”“因用戶不同意收集非必要個人信息或打開非必要權限,拒絕提供業務功能”等屬於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2020年12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必要個人信息范圍(征求意見稿)》,為App個人信息收集劃定了具體的、可操作的邊界。加上已經施行的民法典、已經發布草案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在起草的數據安全法等,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漸趨完善,哪些行為屬於違規行為,什麼可以收集、什麼不必收集……可以說,個人信息收集的邊界也已非常明確。
個人信息保護是數字經濟的底線。加強個人信息保護,不僅事關消費者的隱私權、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安全保障權等多項權益,也直接關系用戶的獲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甚至也是一個關系社會利益乃至公共安全的問題,嚴控各類平台和App過度收集、泄露和濫用用戶數據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在這種形勢下,安裝個天氣App被要求訪問通訊錄,下載個健身App被要求訪問手機相冊……不同意就被拒絕安裝使用,用戶被佔據優勢地位的App“勒索”的情況仍然存在。從新聞通報中就可看出,很多App無視監管部門的整改要求,有令不行,無視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的大勢,依然違規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濫用平台權力,這反映出的是一些App唯利是圖的傲慢和相關平台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個人信息是一種資源,必要的個人信息收集是相關企業開展基本服務的基礎,但是過度、超范圍乃至強制索取使用個人信息,既違背了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也侵害了個人權益,給個人隱私的泄露帶來了風險。說到底,企業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主要目的在於希望用其牟利。但個人信息不應是誰都想吃上一口的“唐僧肉”,不能任由相關企業違法違規利用個人信息“變現”。
工信部再一次點名通報企業整改不到位的情況,表明了監管部門的鮮明態度,這也成了治理常態化的一部分。對漠視整改要求,無視個人信息保護大勢的App以及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的平台,必須嚴肅處理,讓這種掌握優勢市場地位的傲慢,以及傲慢下的種種違規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用剛性制度約束將其拉到保障個人信息的軌道上來。
隨著個人信息保護、數據安全意識日漸提升,消費者越來越不願意用隱私換取便利。在平台經濟反壟斷腳步不斷加速的當下,加強數據安全管理更是反壟斷的重要內容。這也提醒和要求相關平台和企業順應大勢,轉變商業模式,用優質的服務來獲取用戶、贏得利潤,實現企業的良性發展,光明正大地走正道,而不是繼續走違規收集、獲取、使用個人信息“變現”的歪門邪道。
(作者:楊三喜,系媒體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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