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依法治理網絡虛假流量
移動互聯時代,注意力成為稀缺資源。受利益驅動,一些人片面追求“數據為王”“流量至上”,為了謀取利益不惜鋌而走險,甚至走上網絡犯罪的道路。
近年來,與數據流量相關的網絡犯罪呈高發態勢。不久前,一起網絡散布虛假信息案引發關注:個人僅花費760元,經網絡推手“操作”,短短幾個小時,就把一條虛假消息炒成5.4億閱讀量的“熱搜”。據初步統計,相關不法網絡平台涉案資金流水逾2000萬元。類似虛假流量“生意”背后,隱藏著規模龐大的網絡黑灰產業鏈,其危害不容小視。
從網上無孔不入的“刷單兼職”小廣告,到直播間營造虛假熱鬧場面,再到炮制網絡“爆文”,網絡黑灰產業鏈深入許多領域。通過APP收集閑散用戶流量,靠“養號控評”虛增流量﹔運用技術手段模擬人工操作,批量轉評贊﹔利用黑客“暗鏈”技術非法“引流”,以誘導性方式增加流量……在互聯網空間,一些“點贊平台”十分活躍,組織分工細密。虛假流量滲透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令人防不勝防。
“網絡水軍”與流量造假,無疑會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侵蝕網絡空間社會信任。比如,被虛假流量“漫灌”的平台,劣質內容充斥其中,優質內容反被淹沒。近年來,上海、廣州、深圳等地法院審理的涉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的多起案件顯示,一些互聯網公司深受虛假流量之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一些不法分子為賺取流量不惜編造傳播涉疫情虛假信息,擾亂正常社會秩序。可見,“網絡水軍”、虛假流量及背后的網絡黑灰產業鏈,以損害用戶權益以及平台利益為代價,破壞了互聯網生態和經濟社會秩序。
維護網絡清朗空間,保障公眾合法權益,呵護平台經濟健康發展,亟待依法加快鏟除網絡黑灰產業鏈。從《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論壇社區服務管理規定》到《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從反不正當競爭法到電子商務法,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監管日益精細化。一段時間以來,相關部門持續開展“淨網”行動,猛藥去疴、重典治亂。但也應看到,隨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的發展,網絡黑灰產業鏈的形式更趨多樣、手段更加隱蔽、技術更為復雜,給治理監管帶來了新挑戰。
打擊“網絡水軍”、治理虛假流量是一項系統工程,無法一蹴而就。相關部門、互聯網平台企業和公眾隻有攜手同行、凝聚合力,努力鏟除黑灰產業鏈及其生存土壤,才能起到治本效果。從法律層面看,可以發布指導性案例、適時出台相關司法解釋以及修改法律。在治理過程中,互聯網平台企業應擔負主體責任,嚴格審核機制,加強技術創新,以更高效、更精准的方式打擊惡意發帖和頂帖軟件等﹔企業與司法機關、監管部門之間要形成緊密聯動,建立跨平台、多維度、全方位的機制,網上網下協同治理。對參與數據造假的“刷手”和默許刷單炒作的平台,有關部門應及時進行依法懲處,提高造假的違法成本。對於公眾而言,也應自覺提升法律意識,樹立正確價值觀,摒棄“流量至上”“唯流量論”的思維。
互聯網經濟是誠信經濟,其賴以存在的基石是真實活躍的用戶和信息。多措並舉、精准治理,從源頭、交易鏈條等多方面著手,才能有效打擊網絡黑灰產業鏈,不斷壓縮其生存空間,助力互聯網平台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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