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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作者获"九层妖塔"署名权 陆川不承担责任

2016年06月29日07:27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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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鬼吹灯作者胜诉获九层妖塔署名权

因认为电影《九层妖塔》歪曲、篡改原著《鬼吹灯》,且没有署名,已将小说改编权转让的作者“天下霸唱”(真名张牧野),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及导演陆川等诉至法院并索赔100万元。昨日,西城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中影公司等4家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但未侵犯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同时,被告陆川作为导演不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

天下霸唱告《九层妖塔》索赔百万

原告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是系列小说《鬼吹灯》作者。张牧野说,导演陆川等被告将《鬼吹灯之精绝古城》改编拍摄成电影,但是电影不仅没有给他署名,还严重歪曲、篡改原著,在人物设置、故事情节等方面均与原著差别巨大,侵犯了他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所有途径对侵权作品的发行、播放和传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00万元。

>>被告

盗墓题材必须进行大幅改编

今年4月15日,西城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针对电影中没有给张牧野署名的问题,中影公司表示,与张牧野的合同中没有关于如何署名的约定。对于大幅度的改编,被告方律师说:“原著以盗墓为题材,用法律语言概括就是,盗墓分子根据封建迷信进行犯罪活动,所以必须进行较大幅度的改编。”

法院认为,由于导演陆川不是电影的著作权人,不承担责任。张牧野的百万元索赔也没有获得支持。陆川的律师表示,“判决非常公正,还原了案件的事实真相,显示了法院依法判案的水平,对于正在蓬勃发展的中国电影业起到了一个非常积极的正向引导作用”。

>>判决

侵犯署名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电影《九层妖塔》系根据小说《鬼吹灯之精绝古城》改编而成。电影《九层妖塔》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为小说《精绝古城》作者张牧野署名,否则视为侵犯了原告张牧野的署名权。

同时,法院在全面分析使用作品的权限、方式,原著小说的发表情况以及电影作品的特殊规定等因素后,认为本案中认定涉案电影《九层妖塔》是否侵犯原告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应当以是否损害原著作者的声誉为构成要件。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涉案电影的改编、摄制行为损害了小说作者的声誉,因此,电影不构成对原告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

判决显示,原告张牧野没有提交证据证明涉案行为对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关于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记者王晓飞高宇飞)

(责编:宋心蕊、燕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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