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电视新闻“感官主义”现象研究【2】
四、研究结果与讨论
(一)研究结果
1.关于研究问题1:台湾观众倾向于收看什么类型的新闻?本研究对“收视率”数据与“新闻类型”进行了均值比较,结果如下:
表3 新闻类型的频率统计
通过对各种新闻类型的感官化程度均值的比较,从表3中可以发现政治财经类新闻呈现出明显的感官化特征(M=3.00),排在违规犯罪(M=4.43)、名人娱乐(M=3.69)、意外事故(M=3.58)三类新闻之后,这符合近些年“严肃新闻娱乐化”、“硬新闻软化”的趋势。
从表4可以看出,该电视台晚间新闻时段,除去广告,平均收视率0.58。八项新闻类型中,按照平均收视率排名,分别为气象预报(M=0.74)、生活消费(M=0.62)、名人娱乐(M=0.61)、科教文艺体(M=0.595)、卫生健康(M=0.577)、违规犯罪(M=0.55)、政治财经(M=0.50)、意外事故(M=0.489)。平均收视率高并不代表受众更倾向于收看该类型的新闻,它只是一个一般意义的统计量,不仅与总的收视率有关,也与该类型新闻的数量有关。所以更有价值的数据应该是每一新闻类型的收视率之和占全部收视率的比例。在100%的收视份额中,生活消费类新闻占了40.8%,排在第一位;其后是名人娱乐类的16.6%和违规犯罪类新闻的13.1%,分列第二、三位。排在后面的分别是意外事故(11.1%)、时政财经(8.8%)、科教文艺体(5%)、气象预报(3.2%)和卫生健康(1.4%)。若按照Grabe对于感官化的新闻内容下的定义,即在内容上有关犯罪、意外事故、灾害、名人八卦、性丑闻等来刺激或娱乐大众的新闻主题,那么可以说,台湾受众偏爱收看的节目中,感官化的新闻(生活消费、违规犯罪、名人娱乐、突发意外)占到了83.3%,远远大于非感官化内容的新闻,所以说研究假设1得到验证。
表4 各新闻类型收视率与收视份额统计
2.关于研究问题2:台湾电视台倾向于播出什么类型的新闻?本研究细化为两个研究假设,其一为:在总样本338条新闻中,感官化新闻占的比例大于非感官化新闻所占的比例;其二为:在样本总时长中,感官化新闻占的比例大于非感官化新闻所占的比例。
如表3所示:在全部338条新闻中,按照每一类型新闻所占比例排名如下:生活消费(37.5%)、违规犯罪(20.6%)、名人娱乐(15.3%)、突发意外(9.7%)、政治财经(7.4%)、科教文艺体(4.7%)、卫生健康(2.4%)、气象预报(2.1%)。如前所述,台湾电视感官化新闻内容占到83.3%,远远大于非感官化的新闻,因此,研究假设2a得到验证。
为了考察新闻类型与新闻时长的关系,本研究对“新闻类型”与“时长”做了均值比较,如表3所示:本研究全部样本时长是42476秒,每一种新闻类型的时长占总时长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此是:生活消费(37.5%)、违规犯罪(22.7%)、名人娱乐(15.4%)、意外事故(9.7%)、政治财经(7.5%)、科教文艺体(4.7%)、卫生健康(2.4%)和气象预报(2.1%),由此可见,感官化新闻的总时长占比达到84.4%,远远多于非感官化的新闻类型,研究假设2b得到验证。
3.关于研究问题3:新闻类型不同是否会导致新闻的感官化程度发生变化?为考察这一问题,本研究对“新闻类型”与“感官化程度”进行了方差分析,结果如下:
表5 感官化程度统计结果
统计显示:整体检定的显著性值为0.000<0.05,故拒绝虚无假设,验证假说4,表示在95%的信息水准下8种不同类型的新闻内容确实会影响到新闻的感官化程度。所以,应该进行事后的平均数多重比较检定。
本研究的事后多重平均数比较检定采用LSD法,事后比较显示:气象预报与其余七类新闻的感官化程度存在显著差异;除了卫生健康、科教文艺体类新闻以外,生活消费与其余五类新闻的感官化程度存在显著差异;科教文艺体与名人娱乐、违规犯罪、突发意外及气象预报类新闻的感官化程度存在显著差异;卫生健康与违规犯罪、名人娱乐、突发意外及气象预报的新闻的感官化程度存在显著差异;突发意外与违规犯罪、卫生健康、科教文艺体、生活消费及气象预报类新闻的感官化程度存在显著差异;违规犯罪与其余七类新闻的感官化程度都存在显著差异;名人娱乐只与政治财经、突发意外类新闻的感官化程度不存在显著差异;政治财经只与违规犯罪、生活消费及气象预报存在显著差异。
故综合而言,研究假设4得到验证,尤其是气象预报类与违规犯罪类新闻,于其他七种新闻类型在平均感官化程度上均存在显著差异。而政治财经类新闻仅与违规犯罪、生活消费及气象预报类存在显著差异,或许可以说明政治财经类新闻的平均感官化程度位于中等水平。
4.关于研究问题4:台湾观众对新闻的偏好程度与电视新闻的感官化程度有没有相关性?本研究对“收视率”与“感官化程度”进行了相关分析,结果如下:
表6 台湾观众对新闻的偏好与电视新闻的感官化的相关分析
结果显示:Pearson相关系数为-0.084,表示在95%的信心水准下,电视新闻的感官化程度与其收视率水平具有轻微的反向相关;另因,检定结果的显著值(Sig.)>0.05,表示两变量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所以研究假设4没有得到验证。
(二)研究讨论
本研究通过对中天电视有线新闻台晚间新闻的内容分析,发现:
1.台湾观众在收看有线电视新闻时确实存在一定的内容偏好现象,相较于感官程度低的政治财经类、科教文艺体以及卫生健康类新闻,台湾观众更偏爱生活消费、违规犯罪、名人娱乐、突发意外类的新闻。数据显示,上述四类新闻的收视率份额占到338条新闻总体收视份额的83.9%,远远多于其余三类新闻。
2.台湾有线新闻频道更倾向于播出感官化的新闻。数据显示,生活消费、违规犯罪、突发意外、名人娱乐类的新闻数量占全部样本量的83.3%,而这四类新闻的总时长更是占到了全部样本时长的84.4%。
3. 台湾各种电视新闻类型间的平均感官化程度存在差异,但并不是任两个之间均存在显著性差异。通过对“新闻类型”与“感官化程度”进行方差分析,发现整体检定的显著性值为0.000<0.05,这表示在95%的信息水准下8种不同类型的新闻内容确实会影响到新闻的感官化程度。然后,通过进行事后的平均数多重比较检定,发现气象预报类与违规犯罪类新闻,与其他七种新闻类型在平均感官化程度上均存在显著差异;而政治财经类新闻仅与违规犯罪、生活消费及气象预报类存在显著差异,或许可以说明政治财经类新闻的平均感官化程度位于中等水平。
4.以目前的数据分析发现,台湾有线电视新闻的平均收视率与感官化程度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数据显示,平均收视率与感官化程度的Pearson相关系数为-0.084,表示在95%的信心水准下,电视新闻的感官化程度与其收视率水平具有轻微的反向相关;另因,检定结果的显著值(Sig.)>0.05,表示两变量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这个结论与人们的日常感知有出入,也没有在前期的文献中找到原因。研究假设3与4得到验证,表明“新闻类型”是与收视率有显著相关性、“新闻类型”与平均感官化程度也显著相关,那么“收视率”与“感官化程度”的负的弱相关关系或许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思考:一是根据Grabe(2001)的观点,感官化的定义应该包括新闻内容和新闻形式两者。所以研究假设3和4只是验证了感官化定义中的“内容”层面,而“形式”层面的验证可能需要通过别的途径来进行;二是或许经过台湾有线电视新闻20年的白热化竞争,各家电视台已经在“新闻形式”上毫无新意可言,台湾受众已经对充斥于电视上的感官化新闻脱敏,他们更在意的可能只是一则新闻的内容是否是其所偏爱的社会类、娱乐类、生活类新闻,而不是这些新闻是如何呈现出来的。如果这种解释能够得到未来研究的验证,那么对于整个台湾电视新闻界都将会是一次很大的触动:当新闻的呈现方式已经对收视率无关紧要的时候,或许正是台湾新闻界跳出收视率陷阱的时候了。
几个有趣的点,比如在晚间新闻的前15分钟,有42.9%的新闻是违规犯罪类,而政治类新闻中有32%被排在了最后的15分钟。
表7 新闻类型与时段的交叉分析
五、余论与研究展望
台湾电视新闻感官主义的研究,可以作为市场经济下电视新闻与资本杂交的产物,“二十一世纪的电视新闻可以说是感官主义的年代,无论国内外的电视新闻文化都偏好以辛辣耸动的主题和令人目眩神移、诉诸感官刺激的数位制作形式来刺激阅听人的阅听经验”。[21]在这种情况下,本应该属于多元文化关照下的电视新闻成了获取感官刺激和猎奇的终端,这是这个时代的普遍现象。“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22]感官主义作为新闻发展的一个产物,其本意是对于受众的尊重和市场的规律,“新闻中的感官元素,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符合了电视媒介与网络媒介的娱乐本性,是增加新闻可读性与趣味性的一种有力手段”,“但是过度的感官主义泛滥于法治新闻中对新闻本身的严谨性、准确性、真实性等造成的混淆与扭曲,以及对人们社会生活与法制生活带来的诸多影响”。[23]作为社会整合和文化传承功能的大众媒介,“当大众传媒采用一个合情理的普通事件并将它报道成一个不同寻常的事件时,道德恐慌会发生”。[24]
然而,对于电视新闻感官化的成因,不同的学者存在不一样的理解。
1.传媒产业的资本化:台湾学者王泰俐认为“新闻中感官主义的兴起源于市场导向的新闻学”,也就是传媒业的市场化,“竞逐商业利益是电视新闻工作者喂养听众垃圾新闻的主要动力”,认为电视新闻最大的压力来自于商业市场机制。“由于有线电视市场的逐渐成熟,鲸吞蚕食无线收视市场,整个媒介环境陷入一种激烈竞争的状态”,这种环境下“新闻报道节目为了吸引习惯于图像文化的年轻群族观众,使用大量炫目的视觉元素”。[25]
2.消费社会的兴起:鲍德里亚系统提出了“消费社会”的理论,其使得日常生活彻底地商业化。[26]“一方面不论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东西都逃避不了被消费的命运,另一方面是人们日常生活的整个领域都被商业活动彻底地‘殖民化’”,““消费社会”使人的性和肉体进行自我消费”。[27]当这种“消费文化”反映到传媒行业中,就产生了“新闻的感官化”现象。“一整套消费主义的话语体系不但覆盖了文化娱乐领域,而且就连一向正襟危坐的新闻也未能幸免于难”,“其总体特征是以迎合观众的心理需求,满足观众的感性欲望为目的,其娱乐化、浅表化的特点比较突出”。[28]
3.景观社会中的传媒产业:“景观社会”理论是法国理论家居伊?德波在“国际境遇主义运动”中所著的《景观社会》提出来的,其认为“这是一个围绕形象、商品和戏剧性事件而组织起来的媒体和消费社会”。美国文化理论学家道格拉斯?凯尔纳基于此提出了“媒介奇观”这一个概念,指“能体现当代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引导个人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并将当代社会中的冲突和其解决方式戏剧化的媒体文化现象”。[29]这种在媒体和观众共同合谋下形成的景观社会,对于刺激性的“感官新闻”,有着强大的吸引力。
参考文献
[1][12][16][17]Wang T L, Cohen A A,《影响观众电视感官主义感知的电视新闻的因素:一项基于台湾的研究》(“Factors Affecting Viewers’ Perceptions of Sensationalism in Television News:A Survey Study in Taiwan”),Issues & Studies,2009,Vol.45,No.2,pp.125-157.
[2][3][4][5][6]陈忆宁:《电视新闻戏剧化效果研究:由议题设与收视动机角度来看》,《新闻学研究》(台湾),2011年第109期,第77页-120页。
[7]刘曦璟:《台湾“动新闻事件”引发的伦理思考》,《文学教育》(武汉),2013年第5期,第151-152页。
[8]Maria Elizabeth Grabe, Shuhua Zhou, Brooke Barnett,“Explicating Sensationalism in Television News:Content and the Bells and Whistles of Form”,Journal of Broadcasting & Electronic Media,2001,Vol.45,No.4,pp.635-655.
[9]Hakanen K L S E A, “Trend: Sensationalism versus public affairs content of local TV news: Pennsylvania revisited”,Journal of Broadcasting & Electronic Media,1994,Vol.38,No.2,pp.205-216.
[10]Kim Y Y, Mckay-Semmler K, “Social engagement and cross-cultural adaptation:An examination of direct-and mediated 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 activities of educated non-natives in the United State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tercultural Relations,2013,Vol.37,No.1,pp.99–112.
[11][13]王泰俐:《电视新闻「感官主义」对阅听人接收分析的影响》,《新闻学研究》(台湾),2006年第96期,第91-133页。
[14]周建:《解读高收视率背后的编排策略——以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编排为例》,《现代视听》,2007年第9期,第25-26页。
[15] MC Thomas,L Armistead,T Kempton,S Lynch,“Early retention: Are there long-term beneficial effects?” Psychology in the Schools, 1992,VOL. 29,NO.4,pp.342–347.
[18][19][21]王泰俐:《资讯娱乐化的概念诠释研究》,《新闻研究》(台湾),2005年第3期,第233-234页。
[20]Semetko H A, Valkenburg, “Framing European Politics: A Content Analysis of Press and Television News”,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2000, Vol.50,No.2,pp.93-109.
[22]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章艳译,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04页。
[23]林世国:《法制新闻: 过度感官主义及其治理》,《中国广播电视学刊》(北京),2013年第12期,第91-92页。
[24]朱克斯:《传媒与犯罪》,赵星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77-81页。
[25]王泰俐:《[感官主义] 阅听感受的调查研究》,《电视新闻》(台湾),2006第1期,第3-4页。
[26]张一兵:《消费意识形态:符码操控中的真实之死——鲍德里亚的《消费社会》解读》,《江汉论坛》(武汉),2008年,第9期,第23-24页。
[27]余源培:《评鲍德里亚的 “消费社会理论”》,《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海),2008年第1期,第15-22页。
[28]李蓉:《论大众传媒中的新闻消费主义倾向》,《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4期,第102-105页。
[29]凯尔纳:《媒体奇观:当代美国社会文化透视》,史安斌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56页。
Research of Taiwan TV news’ Sensationalism phenomenon - Take evening news of zhongtian TV news channelas a example
Absract: After the legalization of cable television in 1993,Taiwan's TV news market entered the era of fierce competition. However, commercial operation model of "ratings first" principle to television news also has sparked the phenomenon of criticism. This article refer to the contents of a cable news channel evening news,analysis found that: 1.When The Taiwan audience watch cable TV news more partial goodwill govevnment's news. 2. Taiwan's cable news channels tend to be govevnment's news. 3. Taiwan sense of different types of television news govevnment degree difference, but there are not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4.At the current data analysis ,we found that Taiwan's cable TV news sense of average ratings and govevnment there is no significant correlation between degree.
Key Words: Sensationalism, Cable news channel, Taiwan, TV news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
- 评论
- 关注